住房拆遷時,有人認為早籤吃虧晚籤佔便宜,因此出現了很多釘子戶,對此你怎麼看?

龍江磐石


房屋徵收拆遷中,被拆遷人與徵收方達成補償協議的前提,無非是獲得了合理合法並能接受的補償和安置。晚籤的被拆遷人也是一定程度上認為補償不合理不合法,整體的拆遷補償都應當在法律法規的範圍去爭取,徵收不合法不合理,不能保障被拆遷人原有生活水平,被拆遷人不簽字是自己的權利,及時通過法律途徑去爭取合理的補償才是正確的方式。當然,也有極少數被拆遷人存在將拆遷當做“一夜暴富”的機會,這種思想是不妥的,超出合理合法的要求,政府不會買單,法律也不會買單。


愛土拆遷律師團邱晨


關於拆遷早籤是否吃虧晚籤是否佔便宜這個事還是不好說的,那愛土拆遷律師團就來為你分析一下:

首先補償標準,雖然說我國地大物博,每個地方的補償不相同,但是補償標準都是根據市場價或是本地的實際情況而定的,而不是徵收方憑空想象給你500給你3000的。

如果按照國有土地房屋補償標準,周圍的房價均價都是2萬,你有個100平的房屋,給200萬那就基本合理了,如果您說給了我200萬還是不行,我得拖一拖,拖出來個300萬,這顯然是不可能的,那如果說只能給100萬那肯定是不能夠接受的,這補償明顯就不合理。

所以愛土拆遷律師提醒大家,不論早籤還是晚籤只要徵收補償合理就行,如果補償不合理那麼一定要懂得使用法律手段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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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土拆遷律師團


拆遷過程中,補償標準都是有規定的,再加上鼓勵早搬遷的部分獎勵,但是這種補償標準到手的錢就地買二手房都很費勁,難免會產生不情願搬走的住戶,刨去獅子大開口的少部分住戶外,這樣的住戶不能稱之為釘子戶,他們是想通過這種方式向不平等的補償標準抗爭,以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實際上,拆遷確實存在幾個檔次的補償標準,但不是晚籤協議補償標準就高,拆遷辦會根據各家不同情況、搬遷的不同進度靈活掌握,但是,這種標準只能口頭承諾,不能落到紙面上,否則會引起更多的不滿。總之,在規定拆遷日期結束之前,拆遷辦一定能夠通過各種方式完成拆遷任務的,最後剩下的個別住戶一般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到那時候拒不搬遷的住戶也不一定能達到他所期望的補償標準,其實最好的辦法就是搬遷開始的時候,儘早通過各種渠道爭取到合理補償後及時搬走,因為你的行為阻擋不了整個片區的開發和整體規劃,拆遷辦也有的是方法讓你搬,小胳膊是擰不過大腿的。


微風154663274


我親見的第一個拆遷籤協議的比晚兩年籤的少18平米。他們的原始面積一樣。先簽的那個多得一萬元獎勵,可以先選回遷房。該地房價評估在7千以上。新商品房價八千八百元起,當然先簽的多得兩年租房補助。此地徵收八年頭,還未結束,先簽後籤,自己掂量。


大楊子22


早籤晚簽到底誰吃虧還真不好說,為何這麼說呢,看小編下面的分析:

補償標準不是憑空想象,而是有一定參考。

為什麼國內曾經發生過不少關於“拆二代”暴富的負面消息呢?主要原因就是這些人運氣好,自己的祖房恰好處於城市核心地帶或者是近郊區,加上祖上留下的房屋面積比較大,動輒幾百平方或者田地好多畝。

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助有個參考條件就是周邊地區的房屋價格,在此標準下,按照商品房價格補償你的祖屋,你說他能不富起來嗎?

但這僅限那些地段較好、拆遷部門依法補償的片區,如果你是離城市很遠的地方,或者是拆遷方心裡打點“小九九”,補償價格就不好說了。

有個參考價格後,你就能大概估摸出你該得到的補償金額,比如你有套300平方的祖房,周邊房價大約一萬作用,那你估摸著得到的補償約在260~300萬左右,你若想突然來個500萬也不現實。

如果對方只給你幾十萬或者百八萬,那就有問題了,你完全可以通過複議、訴訟來解決。

至於文章中提到的那些“釘子戶”,很負責任地說有一些是冤枉,但總有一些人屬於漫天要價,導致拆遷方滿足不了他們的要價,導致這種局面的出現。

但是,未必做了釘子戶補償就一定會高出其他人很多,因為這種做法相對於提前按照政策期限搬走的人來講太不公平,憑什麼人家按時搬走要吃虧,你當了釘子戶就賺便宜,乃不是拆遷方讓自己裡外不是人啊……

對於一些補償有問題的拆遷行為,百姓們不傻,大家可以通過各種渠道來為自己維權,獲得滿意補償;但對那些漫天要價的釘子戶來講,拆遷方可以通過司法強拆來實施,能讓你當釘子戶是因為這個時間尚在你依法維權的有效時間內……

你的維權有效時間一過,拆遷方很有可能通過司法手段對你的房子實施強拆。

所以說呢,簽字早晚並不是你獲得補償多少的硬性標準,最終還是看你房子所處地段、拆遷方是否依法補償,以及你是否選擇依法維權。

你有拆遷訴訟難題解決不了,就交給我們盛廷律師吧!


盛廷徵地拆遷律師


首先你要弄明白[釘子戶]名稱的來源及意義。如果像你所說,許多人都不走都成為了“釘子戶”,那足以說明拆遷本身給的補償是不符合大多數的,也是極不合理的,這一點從大多數不走的情況來看,就可以確定。

拆遷對於百姓來講,開發商所制定的條件合理否?對條件的認同程度,大大決定了被拆遷人走的進度。

其實誰覺得合適誰就可以簽字走人,如果大多數人很快簽字走人,說明拆遷的條款,還基本接近合理。

如果大多數人都不走,走的只是極少部分人,那麼你回遷的條件,一定不是百姓認可的。

當然這裡面無論是否接近合理,也會有最後走的業主,但這裡最後走的業主,也並非全是所謂的釘子戶。

用正常的思維邏輯來講,我想裡面一定有方方面面的原因所致,有他自己真實存在著的不合適,不然不會有多少傻到給了合適都還寧願擔當“釘子戶”的風險都不走的人。

由此可見,你所說的多數人都不簽字都不走都成為你口中“釘子戶”其主要原因,應該只有一個因素,那就是補償條件不到位,別無其它。



白雪姐姐


你那是放屁!賠償合理誰當釘子戶?


我真的就是個笑話


公平公正公開做到了嗎,不讓老實人吃虧做到了嗎。都是暗箱操作,有人有關係多分點,會鬧的多分點,


小蘑菇75487555


凡事有度,

把握不好,N敗俱傷,

我每天上下班經過的一條馬路,走著走著會突然變窄,四車道變成兩車道。

皆因路中間有一個釘子戶,在大馬路和周邊新住宅小區的映襯下格外顯眼。一座老房子孤零零的貯立在那裡,門上帖著房屋出租。

並不是每個釘子戶都能成功拿到高額賠償,

像我身邊這個失敗的例子,別人都搬進樓房住新家,

他家的老房子連窗戶都沒有一扇完整的,現在拆也不是,不拆也不是。


威海房產情報


農村樓房集中居住按600元廠每平方補償,拆你房子你同意嗎?你不拆算不算釘子戶,動不動就把要求合理補嘗的人扣上帽子說什麼是釘子戶,說釘子戶的人要麼是開發商,要麼是利益享有者,那管人民死活,農民一輩子的積累全部花建房上,你們一拆一建就暴富,農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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