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讲到:
经济危机并不是一件坏事,而是对生产力的极大解放。
如果一个企业,出现了亏损,你没有能力解决,那他就应该尽快倒闭,我们希望的是,错误的尽快改正。而不是死撑着把问题扩大。
亏损而不倒闭
如果按照我们上一篇讲的,假设一个企业出现了大规模亏损,那么就应该破产。
如果市场需求减少,那么就应该去产能,澳大利亚的矿工就应该去上新东方。
让市场去配置资源,人们在不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可以使整个社会的经济资源得到最合理的产出,最终达到帕累托最优。
但是在现实中,我们看到有的企业连年亏损,地方却不让他倒闭破产,反而给这些企业输血,希望你永远办下去。
当理论和现实发生冲突时,我们一般认为理论错了。
地方政府没有错,然后冲着经济学家说了一句:睿智,以上全错。
GDP
按照曼昆的《经济学原理》:
GDP(Y)=消费(C)+投资(I)+政府购买(G)+净出口(NX)
GDP=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理论上,这两个方式计算的GDP是大致相等的。
我们之前提到过,如何才能国富民强?很简单,交易产生财富。
但是除了生产之外,还有一股力量在破坏生产,那就是抢劫。
抢劫之心只能被打压,但无法消除。“暴力永不为零”。
一家炼钢厂几万员工,再算上家属,附带衣食住行消费服务业,能为当地带来多少税收?
炼钢从采矿、选矿到烧结、炼铁,然后炼钢、热轧、冷轧一系列的工艺,最后制作成你想要的形状。
而且还要牵扯到焦化、制氧、燃气、电力,那就更复杂了。
无论怎么说,最后炼出来的钢肯定比矿石更有用。而且炼钢也是耗能耗电大户,一家炼钢厂带动了电厂炭厂上下游无数企业。
GDP=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那么从采矿到最后炼成钢,几万人的劳动结果,炼钢厂所制造的GDP为:
GDP=炼钢厂员工工资+税收+炼钢厂最后的利润+折旧 (折旧可视为成本)
除了炼钢厂的工人工资,成本之外,还有一部分是留给暴力的,这才是你的利润。
如果炼钢厂的利润为负值时,账面上看似是亏损,但实际上并没有亏。
炼钢厂一共产生100的GDP,员工工资固定不变视为30,成本为-10,那就是
100(总gdp)=30(工资)+税收+盈余+(-10成本)
税收=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进口海关税+社保基金等等
最后,如果炼钢厂亏损10,那么税收=90。
那炼钢厂一看,最后还亏损了,开不下去了怎么办?
如果关闭炼钢厂,那么30的人员工资,和90的税收,全都泡汤了。
如果炼钢厂亏损直到倒闭,则100的总GDP都不会得到。上下游的企业都会跟着受到牵连,整个地区,就会陷入贫穷。
一家人
炼钢厂看似亏损了10,但亏损的10带动了全部的产值。
在国有经济下,国营炼钢厂的亏损10,根本无所谓嘛。
就算你一年亏损10,我不是还有90的税收吗?返还给你输血不就好了?
这并不是无效率。相反,这正是有效率的。
如果这家炼钢厂,有100的产出。还带动了上下游的企业,开着才是合理的。
再怎么说,你制造了100的总gdp,怎么也不会让你亏损的。最后10总能让你拿的。
我们之前提到过,交易越多,财富越多。地方政府和国家支柱企业的联盟,本身也是交易的一种。
如果有些钢厂,哪怕连年亏损,可就是靠着地方上的输血,还能坚持不倒闭。这就说明这种模式是正确的。
费
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我们之前讲过,在奥派看来,根本就不应该有税。
理论中,正确的做法是仅仅有“费”。享受多少服务,就付多少费。
比如你用到了警察服务,那么你就需要支付一笔“警察费”,或者叫“治安费”。
或者你享受到了消防局提供的服务,相应的,你也应该支付一笔“消防费”。
其实之前有的地区警察和消防都是外包的,主体也都是民营机构。
如果这个地区你不交消防费。一旦起火了,消防局是不管的。
“费”和“税”的区别。费是用多少,交多少。
而税就是你根本没享受到相应的服务。而你还要把一部分的收入上交。
所以在奥派的设想中的理想世界中,是没有任何税收的。
仅仅存在费。享受多少服务,就交多少费。
政府提供了哪些服务,是可以计算得出来的。比如公路、地铁、警察、消防、路灯、医院、学校,环卫,绿化以及司法公正。
财政部把每年的支出清单列出来,是可以计算出来的。
有的时候企业承担的税,超过了政府向他们提供的服务。
好比一个新开发的工业园区,你需要新设立派出所吧,相应的还有环卫绿化、医院学校,好一点还要有公园体育场之类的娱乐设施。
可是这些服务的总成本只有15。炼钢厂一年纳税90。那么还有75的剩余。
经济好的时候,地方政府会把这75用来造一些形象工程,像是市民广场或者地标建筑,或者搞个大型文化活动什么的。
这些项目可以用来提升城市知名度,带动旅游业,增加城市竞争力等等。
当经济不好的时候,政府会把这75中的一部分,返还给企业。但其中也产生了套利空间。
直到到哪一天,亏损的金额超过了服务的费用,地方政府自然会把亏损的企业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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