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一所长挪用公款40余万 潜逃俄罗斯4年后自首

温州网讯 10月29日晚上,潜逃俄罗斯4年的瑞安市某景区管理所原所长鲁某,被瑞安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带出龙湾国际机场。鲁某面对检察官的第一句话就是,此刻长期压在他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人也如释重负。

据了解,鲁某今年31岁,2007年至2011年期间担任瑞安市某景区管理所所长。他利用其负责收取、上交景区门票收入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合计40余万元。当他得知从2011年6月开始景区管理处的财务要独立核算后,害怕东窗事发,选择潜逃国外。案发后,瑞安市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鲁某立案侦查,并予以刑事拘留及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鲁某供述称,他一路潜逃至俄罗斯,其间又辗转去过意大利和西班牙,最后又回到俄罗斯,主要生活在莫斯科。在外逃的四年里,他以服装批发为生,由于生意还算不错,他并没有吃苦。“在外国的温州人很多,每次出门都很怕被认出来,每天心理压力都很大。”

“在国外时有和家人联系,他们也劝我自首,我也想回来。”鲁某称,在国外虽然生活稳定,但他的内心却非常煎熬,与家人联系后更是让他想要回家。不仅如此,他在国外曾多次看到国内关于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的报道,生活过得担惊受怕。

据经办检察官介绍,4年来瑞安市检察院从未放弃过对鲁某的追逃工作,尤其是去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部署以来,成立了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等在内的专案调查小组。通过分析鲁某的潜逃轨迹、活动规律、生活状况、悔罪态度、家庭成员、人际交往等信息,调查小组在实施法律手段的同时打亲情牌,通过鲁某的父母、朋友等人劝说其回国自首。

通过一次次做鲁某及其亲友的思想工作,最终让鲁某放下了思想包袱。今年10月13日,鲁某通过其父亲向瑞安市检察院表达了投案自首的意愿,随后买好了回国的机票,并利用微信发来投案自首承诺书。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记者 金磊 通讯员 芮宣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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