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林克同,因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借款合同纠纷款
25.8万元及利息等义务且违反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或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地为浙江省瑞安市飞云街道林垟大桥村。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联系举报电话: 0577-88018110。执行案号:(2017)浙0381执4396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林克同
年龄:61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303251957****3914
户籍所在地:浙江省瑞安市飞云街道林垟大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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