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纪实之 千里缉凶(下)



大案纪实之 千里缉凶(下)


四、人命关天

范民被拘捕以后,大家都感到一阵轻松。但是朱南的心里,说不清到底为什么总是像有个东西挥之不去,这与以往捕获案犯后的感觉大不一样。

他喊来预审科长高华林:“卷宗材料你看了吗?”

“看了。”

“你觉得证据充分吗?”

“……”高华林不明白朱南的意思,“应该说……还是比较充分的。”

“嗯。审讯方案制定出来了吗?”

高华林点点头,简要地谈了审讯的步骤及策略。

朱南道:“案犯的口供至关重要。要审细、审透,想方设法获取新的补充证据。”稍停,又说,“我怎么老感到范民与其他强奸杀人犯不一样,眼神、心态、思维方式、行为逻辑特征……当然,这也可能只是我的一种错觉。唉,案子办多了,经验这东西,有时管用,有时也会闹出点笑话来。你在审讯中要扣紧证据链,一环也不能松脱,明白吗?”

经两天三夜的连续突审,范民终于缴械招供。高华林走出审讯室,两眼被阳光晃得直淌泪水。他挟紧厚厚一摞审讯笔录,径直去找朱南汇报,走起路来两腿都有些打飘。

朱南花了一整天时间,细读了全部讯问笔录,不由疑窦丛生:

一、王兰红明明是被多股细铅丝拧成的锈铅绳勒死的,范民为什么说自己是用单股铅丝勒死她的呢?

二、现场勘查及尸体检验证实,王兰红脖子上的铅绳结是持在颈后的,范民为什么说自己是在死者喉部绞成结的?

三、范民说是剪取了值班室挂窗帘的铅丝,但现场勘查时自己曾特意留心过那根挂窗帘的铅丝,那儿根本就没有被人触摸过。

四、范民坚持说自己从防疫站一楼后大门旁的小窗爬进去的,那怎么会把指、掌纹留在一楼厕所的窗框上呢?现场勘查证实,一楼厕所窗户是凶犯进出现场的唯一通道,别处均无攀爬痕迹。

五、范民交待自己是在中午12点30分左右潜入防疫站值班室,乘王兰红午睡之机将其勒死后奸污的,而法医检验认定,被害者的确切死亡时间为下午3时左右。死者的母亲也证实王兰红下午2点SO分左右,还回过一次家,给母亲送钥匙。

上述关键性细节的严重错位,让朱南十分费解。范民既然已经承认自己强奸杀人,却为什么又要在这些细节问题上撒谎呢?没有必要嘛!如果他没有撒谎,那上述种种矛盾又该如何解释呢?

朱南也知道血型的重合概率很高,应该谨慎使用,但退一步说,就算现场遗留的精斑血型与范民的血型只是巧合,那现场采取到的2号掌纹与范民的右手掌纹局部有6点特征相似,又该如何解释呢?以往办案过程中,指、掌纹的鉴定还从来没有出现过类似的差错。

朱南脑子里出现了种种疑问,就像平静的水面被扔进了一块石头,激起的涟漪越来越大。朱南决定亲自提审范民。

范民在接受审讯时,神情木然,既没有翻供喊冤,也没有在相关细节上改变原有的说法。

为了慎重,朱南领着刑侦技术人员又一次仔细复查了现场,发现范民的口供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这说明什么?说明范民尽管案发时到过现场,目睹了当时的场景,但对其中的具体细节一无所知,说明他的口供是假的,说明他有可能不是真凶!但他若不是真凶,又为什么要承认自己强奸杀人?

他难道疯了?难道不知道这是死罪,不知道一经判决,自己将会被绑赴刑场,执行枪决吗?会不会是指、掌纹鉴定出现了差错?!该复查的都复查了,就只剩下这一种可能性了,尽管从理论上讲这种可能性不大,但朱南还是坚持复查。

他亲自打电话,将正在参加市委宣传部举办的“批林批孔理论学习班”的孙铭召回局里。老孙是著名的指纹检验专家,全国痕迹仲裁委员会委员。朱南让他主持现场采取的2号掌纹与范民右手掌纹的重新比对工作。

7月20日,孙铭力排众议,出具了技术鉴定报告:现场采取的2号掌纹与范民右手掌纹有两大主要特征不符,范民不是现场2号掌纹的遗留者。

朱南赶到指纹室,当众请教孙铭:“那两者之间局部有6个特征相似该如何解释?”

孙铭道:“局部6个特征相似是事实,但只是相似,不是本质相同,另外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不对,而且又都是一些次小特征,几十个次小特征抵不过一个主大特征,所以,我从它们之间两个主大特征不符断定,两者不是同一人的掌纹。”

朱南又询问了他对现场采取到的5号指纹、2号掌纹的看法。

孙铭道:“这十多天来,指纹室的同志根据你的意见,做了模拟实验,从其遗留部位和姿势形态以及新旧程度来看,这两枚指、掌纹应是罪犯作案当天进入现场时所留。”

人命关天!为了避免铸成错案,朱南出面邀请了上海、北京、沈阳等地的一些指纹专家赶赴南京会诊,鉴定结论与孙铭的意见完全一致!

朱南与高华林一起再次审讯范民,将其原来口供中的矛盾之处一一点破。范民终于忍不住大声喊冤,说自己的确没有强奸杀人,只是觉得王兰红死了,自己再活下去已经没有意义,加之种种证据与己不利,有口难辨,才违心认罪,打算一死了之,追随恋人去另外一个世界。

8月28日,范民被释放回家。几乎是同时,朱南向市公安局党委递交了书面检查,请求给予处分,同时表示,要重整旗鼓,全力以赴,尽快侦破这一重大强奸杀人案。

五、千里辨凶

办案几十年,差一点办出一个冤案,错杀无辜。作为一个老刑警,朱南的心情十分沉重。

这天下午,他又一次来到现场,独自一人坐在庭院内的一条石凳上,望着院里来来往往的人群出神。

这个院子为区卫生所和防疫站所共同拥有,前来就诊领药的人络绎不绝,非常杂乱。朱南粗略地统计了一下,1个小时之内共有120多人进出大门,其中有许多是从下关码头和南京西站来的过往旅客。这些人操外地口音,看病取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看到这一情景,他的脑海里闪过一道闪电:凶手会不会是流窜犯?

过去分析案情,总是在凶手是内部人或熟悉情况的人这样一个框框下进行。现在看来,这个框框限制了侦破思路。你看,这个地方相当开放,随便哪个人,只消围着防疫站小楼转上两圈,就能找到进出口,不一定非得是熟悉内部情况的人不可。假若一个外地人,不知卫生所星期天不看病,闯了进来,见院中无人,只有年轻貌美的女护士一人单独值班,起了邪念……

朱南被自己的想法激动得满脸通红:对呀!如果凶手是个流窜犯,不在本市久留,自然不会顾忌在现场遗留精斑或指、掌纹。天南海北,老子搭车乘船一走了之,你上哪儿找我!

但是转而一想,他的脸上的红晕又退了下去:如果真是流窜作案,这案子可就难破了。中国那么大,目前手中唯一有价值的线索就是凶犯遣留在现场的那2枚指、掌纹了。上哪儿去找它们的主人呢?

想到这里,他的眼睛突然一亮:今年年初参加全省刑侦工作会议时,江苏省厅领导曾邀请与会代表参观了省厅新建的指纹档案室,在那儿会不会找到相同的指(掌)纹呢?

文化革命后期,犯罪分子流窜作案日益猖獗,为了有效遏制这一势头,寻求打击流窜犯罪新的技术手段,江苏省公安厅以超前的战略眼光,于1973年,在刑事侦查处组建了指纹档案室。省厅要求各市、县公安机关每月一次将本月抓获的流窜作案人员的十指指纹捺印后送交指纹档案室,集中调查使用。短短几个月,就收集到20多万份全国各地在江苏境内流窜作案人员的指纹档案。

此案既然有可能是流窜分子作案,那么能不能上那儿去查一查呢?!

朱南顿时觉得神清气爽,一拍大腿,猛地站了起来,把边上坐着的一个老太太吓了一大跳。

回到局里,他马上找来孙铭,让他携现场采取的2枚指、掌纹照片,带领4名有指纹比对经验的同志,前往省厅指纹档案室检索比对,注意发现线索。

70年代的中国,对于电脑,人们连听说都没听说过。新建不久的江苏省公安厅指纹档案室,所有的指纹卡片,全靠肉眼在显微镜下观察比对。

把现有的20多万份指纹卡片一张一张地检索一遍,需要多大的耐心和毅力啊!

“谁让我们就是干这一行的呢?”接到朱南的命令,孙铭只幽幽地说了这么一句,就和4名同事把行李铺盖搬到了指纹档案室。一张又一张,他们连续干了26个昼夜,硬是查完了省厅指纹档案室所存的27万份指纹卡片!

在这27万份指纹卡片中,他们共查到11份与现场采取到的5号指纹、2号掌纹相近似的指纹卡片。

朱南听取了他们的工作汇报,心里一阵激动,眼眶都湿润了,禁不住上去与之一一握手:“谢谢你们!谢谢你们!”

派车把孙铭他们送回家休息后,朱南马上由自己出面,邀请全国著名指纹专家会集南京,对这正三枚指纹进行认真细致的比对检验。

11月16日,最后的结果终于出来了!专家们一致认定:在这11枚指纹中,一个名叫钟声的流窜作案人员的右手拇指指纹与现场采取的5号指纹基本相同,两者右手拇指中有4点主大特征完全一致!

这份令朱南兴奋不已的指纹卡片是苏州市公安局捺印报送省厅的,他马上与苏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进行了联系。但是,苏州方面的答复却使朱南感到自已被兜头泼了一盆冷水!

苏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电话是这样说的:“钟声,男,26岁。1974年4月1日在我市火车站因形迹可疑被收容审查。经与其原籍黑龙江省公安部门联系,此人系强奸杀人未遂的通缉在逃犯。4月18日已交由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大杨树区公安局押解回去。”

4月1日钟声在苏州被收审,4月18日被押解回东北,6凡30日,他怎么可能又跑到南京来强奸杀人呢?难道又是指纹鉴定出了差错?!这可是全国一流的指纹专家共同作出的鉴定结论呀!

思忖片刻,朱南匆匆赶到招待所,把苏州方面反馈的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各位指纹专家,最后恳切地说:“请大家帮我们分析一下,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话虽然说得很客气,但专家们还是听出其中“是不是搞错了”这么个意思。如果是一个人作鉴定,他恐怕没有这个自信,但现在是那么多的全国一流高手,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得出了同一个结论,怎么可能都错呢?!

“这两个指纹有6个主大特征相同,说它不是同一人的指纹,不可想象!若当真如此,那指纹鉴定的科学性就不存在了!”来自沈阳的老赵快人快语,代表大家把意思说了。十

望着专家们不容置疑的态度,朱南有些尴尬,这些可都是自己千里迢迢请来的客人啊!

他回到办公室,又把事情前前后后想了一遍,最后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莫非钟声这小子在押解途中脱逃,或在关押期间越狱,继续南下流窜作案?

他马上将长途电话挂到了东北大兴安岭,直接向大杨树区公安局询问道:“你们4月18日是不是从苏州押回一名叫钟声的通缉在逃犯?”

“4月18日?苏州?钟声?我们查一查。……”对方稍稍停顿了一下,肯定地回答,“我们是从苏州将钟声押解归案了,但时间是7月18日,不是4月18日。”

“7月18日?!”朱南的声音有些发颤。

“对,7月18日。”对方肯定地重复了一遍。

“此人现在关押在何处?”

“关押在我们局的看守所。”

朱南立即猎了个八九不离十:苏州警方以前讲4月18日将钟声交由东北警方押回,看来是把时间搞错了。他不由联想起去年“6·12”杀人分尸案,当时就因为提供重要线索的当事人记忆上出现差错,导致被害者的身份迟迟确定不下来,整个侦查工作久久徘徊不前。这一次,可能又是这样。

“怎么总有这么些马大哈??朱南不禁在心里骂了一句。他又想起了过去办过的案子中,因为侦查人员马虎而走弯路的事。

他马上叫来章明义和孙铭:“电话里说不清楚,还是你们两个直接去一趟苏州,务必把钟声被收审的时间搞准确!”

章明义他们赶到苏州,找到了当初在火车站抓获钟声的车站联防队员蔡明。

蔡明回忆说:“7月1日凌晨1点多钟,我在火车站候车大厅巡视时,发现一个蓬头垢面的青年男子在长椅上酣睡,身边几乎没有任何行李物品及洗漱用具,不像是外出公差或探亲旅游,便将其喊醒,以检查车票为由进行盘问。那人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张当天下午由南京发往上海的车票。我追问:‘你既然准备去上海,怎么又中途在苏州下车了呢?’他操东北口音说:‘想在苏州看个亲戚。’我问他苏州亲戚的地址,他又答不上来。问他自己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他又不肯讲。于是,我就将其带回审查。”

章明义他们又赶到苏州市公安局收审站,翻检了对钟声进行收容审查的审批表格,发现不知什么原因,收审日期被错填为4月1日,而有关移交羁押人犯的法律文书证实,钟声的确是7月18日由黑龙江警方押回的。

朱南接到章明义由苏州打来的电话,不由仰起脖子笑出声来。这是案发以来,他头一回纵情开怀大笑:“钟声在押,已是瓮中之鳖!你二人即刻驱车赶赴上海,购买6张明天飞往哈尔滨的机票。我和3名指纹专家即刻启程,在虹桥国际机场跟你们会合,一起去大兴安岭会会这个钟声!”

两天以后,朱南一行6人风尘仆仆地赶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大杨树公安局。在当地警方的密切配合下,捺取了钟声的指、掌纹。几名指纹专家立即对此进行技术检验,确认:看守所在押人犯钟声的指、掌纹与南京下关区卫生防疫站强奸杀人现场采取的5号指纹、2号掌纹的特征完全一致!

与此同时,朱南对钟声的羁扣物品也进行了仔细检查。他发现其中有一本黑色绒面的日记簿,扉页有一幅钟声自己勾画的“旅行线路图”,上面逐一记载着他在大兴安岭杀人未遂潜逃后,所经城市的名字以及到达、离开的具体日期。

朱南注意到,所有城市的名字均用蓝色圆珠笔加注,唯“南京”二字,用红色圆珠笔填写,并特意注明“6月3O日下午4时05分离开”。

毫无疑问,钟声就是“6·30”南京市下关区卫生防疫站重大强奸杀人案的真凶!当地警方立即办好了人犯移交手续。为了摧垮这个残忍杀人凶犯的心理防线,朱南决定在押解回宁之前不进行审讯,在押解途中也不与其进行任何对话。

从大杨树坐火车到哈尔滨,然后转乘飞机,朱南等人押解着钟声,始终保持沉默。钟声感到了一种无形的巨大压力。2月8日,飞机快到南京,扩音器里响起了悦耳的女声:“再过15分钟,飞机将降落在南京大校口机场,……”钟声浑身一颤。不一会儿,他被押着走下飞机弦梯,候机大楼上的“南京”二字赫然在望,他不由哀叹一声:“杀人偿命,罪有应得。”

后来的审讯就简单了,钟声一开口就说:“你们能从千里之外的东北大兴安岭将我押解回南京,说明你们掌握了足够的证据,我不说也没用……”接着,他交待道,“……1974年4月27日晚,我在黑龙江原籍携凶器强奸杀人未遂后潜逃。6月29日夜乘火车抵达南京,因拉肚子,下午2点多钟经路人指点到下关区卫生所看病抓药,不巧正碰上星期天,卫生所不挂号门诊。我正欲离开,见一个长得非常漂亮的姑娘从另一幢小楼里出来,并随手锁了门。我猜想楼内大概就她一个人值班,否则就不必锁门了。既是值班,出去有事,一会儿就要回来,到时候,跟她要点止泻药。于是,我便站在大门洞里等她。果然,不大功夫,她就回来了,但根本就不搭理我,进入小楼大门后,立即从里面下了门锁的保险。我断定楼内不会有第二个人,胆子便大了起来。我围着小楼转了一圈,发现一楼厕所的窗户开着,便爬了进去……”

很快地,强奸杀人犯钟声被绑赴刑场,执行枪决。那天,正好是4月5日,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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