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第一案之白寶山紀實(五)

刑偵第一案之白寶山紀實(五)

四川之行

8月初的一天晚上,天氣涼爽,兩人也格外地好心情。

吃過飯,白寶山試探地對謝宗芬說;“我想弄把手槍,你們四川那邊,能搞到槍嗎?”他說話的口氣,就像談一宗普通的買賣。

謝宗芬卻嚇一跳,說:“你不是開玩笑吧?”

白寶山說;“不開玩笑,弄槍我有用。我有手槍子彈,一大把呢,沒有手槍,都浪費了。”

謝宗芬說:“弄不到。”

白寶山又問:“別的辦法弄不到,花錢買能買到吧?你們那邊有沒有賣手槍的?”

謝宗芬想了想說:“可能有吧。”

當天晚上,白寶山就提出來,要和謝宗芬去一趟四川。他沒去過四川,想過去玩一玩,同時弄一把手槍。

謝宗芬不說話,她感到左右為難。但這次為難的不是“買槍”,是因她的私事。

謝宗芬在四川老家有家庭,有丈夫有女兒,她並沒有與丈夫離婚,她丈夫是“倒插門”來到他們謝家的,跟她父母生活在一起。

謝宗芬是個有本事的女人。既能在外邊闖天下,又能把家裡胡擼平。她其實是惦著家的。在外邊把自己說成女單身,是許多她這樣的女人常用的伎倆。“單身”能使人同情,能更自由,能利用男人,自己也方便。

但這樣,她等於欺騙了白寶山,也欺騙了文伊。白寶山是跟她搞對象的,這是“正式”關係。白寶山不去四川,她還可以這樣囫圇吞棗地糊弄下去,他跟她去老家,就什麼都露餡了。她對白寶山有感情,不知曉他知道這件事後,還願不願要她。

謝宗芬哭了,然後紅著眼圈把自己的事講給了白寶山。

白寶山沉默一陣,說:“我不在乎,這些都沒有關係。我去四川,就是想買把手槍。”

他有他完全不同的思維方式。

謝宗芬這天仍覺得彆扭,第二天才漸漸好起來。因為她感覺到,白寶山表的態,不是在說假話。他的確沒在乎,他的確如他所說,他一心想到四川去“買”槍。

兩人說走就走。先坐火車到成都,再換汽車來到筠連縣。 到了謝家,謝宗芬對父母和丈夫介紹說:“這是和我一起做生意的夥伴,沒來過南方,是過來玩的。”

他們在四川住了10天。謝宗芬天天在家跟父母、丈夫呆在一起,白寶山每天都出去爬山。

本來,白寶山希望通過謝宗芬的姐夫搞槍,試探地問了問,情況不是謝宗芬說的那樣。白寶山就不斷催促謝宗芬,為他找人買槍。

大約在第六七天,謝宗芬帶來一個瘦男人,是筠連縣城裡的“混混兒”。

兩人在一個小酒館裡,邊喝邊談。

混混問:“你是做什麼生意的?”

白寶山說:“做普通生意。”

混混自作聰明.捻捻手指說:“是不是做‘粉’的生意?”

白寶山說:“也做一點。”

混混就不說話了,光在那裡喝酒。

白寶山問:“你能不能搞手槍?”

混混說:“這沒問題,不過,眼下沒現貨。你要搞槍搞子彈,得先交定金,我到雲南給你搞。”

白寶山說:“我沒帶錢。你先搞,等你搞到槍,錢的事好商量。”

混混瞪他一眼,酒烘烘地說:“沒錢不好辦,沒錢這事辦不了。”

白寶山覺得這個混混只會吹牛,辦不了大事。他不打算再跟這樣的人談槍的事情,起身便從小酒館裡走出來。

這次探風買槍,證明這條道路不可取。

他早就認為,買槍不如搶槍,買槍更容易暴露,而且買槍難免和這樣的狗屁不通的小混混打交道,一點勁頭都沒有。

10天后,他和謝宗芬一道返回北京。

三、徐水取槍

轉眼到了8月下旬,距徐水“7•27”殺人搶槍已有一個月的光景,白寶山帶著女人逍遙地在天府之國遊歷一圈之後,覺得該去塗水看一看他的“貨”了。

這個時間週期,是他預想的最短週期。

8月27日,白寶山和謝宗芬一起來到木樨園。謝宗芬要在這裡的批發市場進布,白寶山也恰好在這裡乘坐長途汽車。

事先,白寶山並沒告訴謝宗芬,到了木樨園,他才說:“你上完貨先回去吧,我出門辦點事情。”

這時兩人剛從四川回來不久,正是關係最親密的時候,按照謝宗芬的說法,兩人好得不行,誰都一刻也離不開誰。

謝家芬問:“你要去哪兒?”

白寶山說:“我去徐水。”

謝宗芬說:“那我不上貨了,我跟你一塊去徐水。”

白寶山說:“這不行,你不能去。”

謝宗芬犟上來,說:“為啥我不能去?你不讓去,我偏要去。”

白寶山心裡憋了半天勁,他也捨不得謝宗芬。他盤算著這事的利與弊,想了想,去就去吧,路上有個女人,說不定還能掩護一下。心裡一鬆扣,就答應下來。當時他沒太顧及後果,其實這犯了一條大忌。

他說:“你願意去,就一塊去吧。”

謝宗芬反倒說;“你讓我去,我還不去了呢。”

白寶山又來哄勸她。帶著謝宗芬買票,他們一起登上去徐水的車。

來到徐水縣城天快黑了,白寶山在商店買了一條紅色帶黃道的尼龍袋,謝宗芬並不知道白寶山來徐水做什麼,也不知道他買尼龍袋有什麼用處。她就是陪著白寶山,白寶山去哪兒,她也跟著去哪兒。

白寶山僱了輛三輪車,沿鐵路把他們拉到一個地方。下了車他問謝宗芬:“能走路嗎?”謝宗芬說:“你能走,我就能走。”白寶山不再說話,走在前面,把她領到一片舊窯地附近。這地方周圍都是玉米地,有一個由於挖土而形成的爛泥塘。

白寶山對謝宗芬說:“你在這兒等著,我去找點東西。”

謝宗芬站在玉米地邊上等他,大約半個小時,白寶山從磚窯的泥塘那邊走回來,手裡拿著一個長形的包。他把包打開,謝宗芬看到一個塑料雨衣,再打開,裡邊竟是兩支長槍,一支帶刺刀的,一支不帶刺刀。

謝宗芬驟然就害怕起來,她問白寶山:“這槍是哪兒來的?”

白寶山說:“搶的。短的這條,是在後邊兵營搶的;帶刺刀那條,是在北京搶的。”

謝宗芬懵懵懂懂,但她知道這不是好事,不說話了。

白寶山把“81—1”自動步槍的彈夾取下來看了看,裡邊沒子彈,又裝上,把兩條槍用雨衣重新封好。

謝宗芬這時轉過來些神,勸他說:“你把槍扔了吧,沒槍咱們也能生活。”

白寶山說:“我不能扔,我扔了,我沒法生活。”

謝宗芬說:“我害怕。”

白寶山說:“你害怕我也不能扔,你知道我弄這兩把槍多不容易?這是拿命換來的。”

謝宗芬見他這樣說,又順著他了,說:“不扔就不扔吧,我不管你。”

白寶山說:“槍先放這兒,我回頭再取。”

謝宗芬說:“這幹啥?既然來一趟,就帶走吧。”

白寶山說:“不能帶,我沒找到子彈,帶也沒用,帶上更麻煩。”

沒找到子彈是實話,要不他也不會耽擱那樣長的時間。

他帶著謝宗芬沿鐵路朝遠處走一段,在鐵路邊的一座墳丘附近挖了個坑,把槍埋好,做好標記。這地方有一座墳,一溜七棵樹。

回來的路上白寶山對謝宗芬說:“這件事你跟誰都不要講,跟我家裡人也不能講。你要是說出去,我就對你不客氣。”

謝宗芬點頭說;“我不講。”

其實她的大腦並不是不轉動的,她見到槍很吃驚,也大體想到了她男人是個什麼人。但她仍覺得,這個男人對她是信任的。

兩人當晚返回北京。

夜裡,白寶山的小屋亮著燈。兩人躺在床上,白寶山像講故事一樣,把他在北京連續做的幾起案子,以及在徐水開槍打死軍人的過程,一件件講給謝宗芬聽。

他有炫耀的意思。

謝宗芬瞪著黑漆漆的屋頂,這些故事對她來說像天方夜譚一樣,她聽著心裡害怕,始終沒有作聲。

白寶山講完之後對謝宗芬說:“我現在是沒錢,可我將來會有錢的,會有很多錢,你信不信?”

謝宗芬說:“我信。”

白寶山說:“你別小瞧我,”

謝宗芬說:“我沒小瞧你。”

白寶山說:“好吧你等著,我會讓你明白,我是什麼人。”

如果說在此之前,謝宗芬對白寶山有一種盲目信任的話,在此之後她應該猛醒了。她已經看到了槍,也聽到了白寶山給她講的殺人故事。他說他會有錢的,他還說很可能他還要殺人。但謝宗芬並沒有醒悟,她的前期思想和後來做法有一段空白,很難銜接上。

謝宗芬被捕後,不止一次做過這樣的表述:“我沒辦法”,“我管不了他”,“我們總生氣,只好這樣,他做他的事情,我幹我的生意”

反正我管他也沒有用處,他不聽我的,還會打我,我只能順著他……”

聽來的東西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已經歷過的事情,白寶山對她的危險性,謝宗芬以後才慢慢體會到。

這首先是白寶山對謝宗芬的控制。這種控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精神控制。

白寶山在後來的供詞中說:“從徐水回來,謝宗芬看到了槍,我當時的感覺她不會吉發我,但我沒有把握。我就把我犯罪的經歷一步步地講給她聽。我用這種方法控制她。她知道我的事情越多,她和我的關係就越緊密,她越不敢去告發我……”

這似乎是有道理的。

第二條,就是不斷地直接地威脅她。

白寶山對謝宗芬說:“我有槍的事,只有你一個人知道。這可是關係列性命的事。你要是透露出去,我先殺了你。我不僅殺你,還要去四川,殺你的全家。我這人是說到就能做到。”

這種話,他向謝宗芬說過多次。

謝宗芬始終守口如瓶,沒向任何人多說半句,這是一個最重要的原因。

第三,是毆打她。

兩人以前也吵嘴,也動手打過架。白寶山是個倔人,謝宗芬也有犟脾氣,人很好心腸,但有自己的小主意。自從謝宗芬看到槍,事情便發生了根本的轉變。白寶山要求謝宗芬必須服從他。除卻生意之外,他要幹什麼,謝宗芬必須跟著去做。謝宗芬不願意,他抬手就打。謝宗芬跟他跳,他就朝狠處打。有一次,他把謝宗芬打得一個星期起不來床。

兩人形成了很獨特的關係,說感情兩人都有感情,這在後來的一系列事件中我們會看到,說危險也極其危險,事實上,謝宗芬的性命就攥在這個男人的手上。

除了感情的紐帶,或者說是白寶山的性需要,連接著他們,謝宗芬在他作案上,也有可利用的價值。這一點白寶山是看得很清楚的。謝宗芬可以做他的掩體,這在上次去徐水他已經體會到了,同時,謝宗芬有身份證而他沒有,外出作案,沒有謝宗芬他將寸步難行。在他的嚴密控制下,謝宗芬已變得對他沒什麼危險性了,即便有那種跡象,他隨時都可以殺掉她——他相信自己完全能夠做到這一點。

三天後,白寶山獨自一人再下徐水。他不放心,惦記著那些沒找到的子彈。

這次他沒告訴謝宗芬,單獨行動,只去了一天。他想到白天比夜裡好尋找目標,因此,一早就出發了。來到舊窯前,果然不到半小時就找到了埋子彈的地點。時隔一個月,他做的記號被雨水沖掉了,他是憑著記憶和周圍幾棵樹確定的方位,把子彈挖出來的。然後把它們重新埋在鐵道旁,距上次埋槍的地方大約10米。下午,他坐長途車趕回來。

拖了一星期,他對謝宗芬說:“子彈找到了,你跟我把槍和子彈取回來。”

兩人下午出發。仍帶著上次購買的尼龍包。來到徐水,挖出槍支和子彈。白寶山把“81—1”式自動步槍裝進尼龍包,那支他使用過的“五六”式步槍重新包好埋回原處,子彈全部裹在身上——處理完畢之後,他讓謝宗芬在玉米地裡僻了30多穗青玉米,放在尼龍包上邊做掩護,兩人直奔徐水火車站。

後半夜2點半,他們登上一列開往北京的慢車。

凌晨5點,他們在豐臺火車站下車,坐354路市郊公共汽車回家。6點鐘,推開模式口母親家的房門。

白母出去晨練去了,繼父值夜班還沒回來。白寶山把自動步槍取出,獨自背到電碳廠三角牆外的山坡上,藏在挖好的那個土洞裡。這也是他從前藏“五六”式步槍的地方。

徐水搶槍,對白寶山來說,至此已畫上了圓滿的句號。從他到徐水踩點,到他最後把槍取回,整整用了50天。

不過,徐水作案也有遺留問題:此事有第二個人知道,這就是謝宗芬。

白寶山腦子裡轉動的最大問題,就是要不要把謝宗芬除掉。

從根本上來說,謝宗芬只是他偶然相遇的一個女人。家中可以給他介紹個四川女人,也可以介紹另一個湖北女人。謝宗芬對他不錯,這當然有點可惜。不過,這女人知道的事情太多。既然他的槍已經平安運回北京,這個女人已經沒什麼用了,留著她沒有任何好處。

謝宗芬本來也是無足輕重的,白寶山讓謝宗芬知道了內情,甚至讓她參與作案,都說明這個女人在他心中沒有多重要。他是決不會讓他的家人捲進他的任何犯罪行為中來的,因為他愛護他們。但謝宗芬不是這樣,他可以毫不足借地把她犧牲掉——這正是白寶山心地歹毒的地方。

白寶山認真地想過幾天之後,下了最後的決心。

從作案的角度看,他應該把這件事做徹底,不留任何尾巴。

他在住所後邊的一個山頭上(這山叫紅光山),為謝宗芬挖好了屍坑,並準備了埋人用的鐵鍁——這一切,就像他在新安監獄殺李寶玉,殺傅克軍所做的準備是一樣的。

餘下的,就是何時動手,怎樣動手的問題了。

他可以假借謝宗芬外出把她打死,最好是轟她到紅光山上再把她幹掉,那樣埋起來更容易些。一個外地流動人口失蹤,是沒人會深究的。

家裡這邊好對付,可以說她出去躉貨沒回來,甚至可以說她去外地去看市場了,那都可以隨他去編。謝宗芬去外地沒回來,那就是在外地出了事情,這很平常,沒什麼可懷疑之處。重要的是謝宗芬的屍體不被發現,那麼謝宗芬失蹤就永遠是個謎。掩埋屍體,做得滴水不漏,這是他最擅長的工作。

但是,隨著實施的日子的臨近,他卻猶豫了。他不斷觀察謝宗芬,故意對她發脾氣,毫無理由便對她拳打腳踢。可是,謝宗芬不僅沒有被打跑,反而更加貼近他,處處小心翼翼,惟恐得罪他使他不高興。這讓他怎麼辦呢?

由寶山在這女人面前心軟了,他一次次地推遲“執行”的日期,後來乾脆放棄了這個念頭。

一年後,白寶山被捕時供述了這段事實。

有關卷宗是這樣寫的:

“1996年9月,白寶山為殺其姘婦謝宗芬滅口,在石景山區模式口附近的山上為埋謝宗芬挖了一個坑,並將挖坑用的鐵鍬藏在附近。據此,北京市公安局殷順發、劉彥君、胡輝、朱鼕鼕、朱赤軍等人在紅光山上搜索了三個半小時,在北山麓一片低矮的灌木林中發現這個坑和鐵鍁……”

眷宗中附有現場照片。

那個隱藏在密林中的洞穴像張開的大口,隨時準備吞噬這個四川女子的性命。幸虧它始終沒有閉合上,否則,那將是謝宗芬的墳丘,而且是無名的荒冢。

四、辛集、石家莊、保定“實戰演習”

金秋十月,是白寶山躍躍欲試的日子。他醞釀了第一次持槍搶錢的行動。

白寶山作案的階段感很強,他明白自己在不同時期應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白寶山“搞槍”的計劃告一段落,他對這支“81—1”式自動步槍十分滿意。這種槍威力大,射程遠,可打單發和連射,槍柄能摺疊,長度也符合他的攜帶要求,而且,他的步槍子彈也很充足。

但是,搶錢對他來說還是個新課題。

他研究過許多案例,在監獄中也曾冥思苦想,但那只是從想象到想象,是紙上談兵,畢竟沒實際操作過。他曾把銀行當作目標,出來才明白那根本就不現實。他放棄了那種想法,把目標轉向交易市場。

白寶山帶著謝宗芬,趁著在木樨園批發市場上貨機會轉過幾次,結果令人失望。木樨園的商戶,日收入最多不過1萬元。而且這個市場人多,熙熙攘攘,不好下手。

一天看電視,他看到一個介紹河北辛集皮貨批發市場的專題片,交易場面十分火爆。白寶山動了心思。

白寶山對謝宗芬說:“辛集的皮衣生意不錯,咱們到辛集去看看。”

謝宗芬覺得突然,說:“我不做皮貨生意,又沒那麼多錢,去那兒看什麼?”

白寶山說:“到那你隨便看看貨,我看看誰有錢,搶他的。”

去辛集之前,白寶山讓謝宗芬給他縫製一個掛槍的揹帶,可以穿在衣服裡邊,腋下縫個暗鉤,用來掛槍。

在去辛集的路上用不著這個揹帶,白寶山仍把槍放在尼龍袋裡,壓好子彈頂上火。“八一”自動步槍可以裝31發子彈。辛集在石家莊之,在滄石公路上,兩人下午5點到達,在車站附近的小旅館住下,用謝宗芬的身份證登的記。

謝宗芬不殺是對的了,現在她又有了用場。

第二天一早,白寶山提著槍袋,謝宗芬帶著裝衣服用的大包,兩人一副躉貨商模樣,一起來到皮貨市場。

市場佔地面積很大,兩人轉了半天,沒看到一戶像樣的有大宗買賣的攤位。謝宗芬走得累了,不願再轉。白寶山讓她在市場門口看著槍袋,自己租了輛自行車,在辛集集市上到處亂跑。

他們在辛集住了兩天,也摸清了,辛集市場攤主的收入,一天也在1萬元左右。晚上畢市,攤主大都騎摩托車離開。持槍搶劫1萬元,不大值得,摩托車又不好跟蹤,可白白跑這一趟白寶山又不甘心。

第三天市場下行時,白寶山盯好兩家蹬三輪的攤主,要謝宗芬跟蹤其中一家,弄清對方的住址;他自己跟蹤另一家。

兩人分開,沒走多遠白寶山就感到這樣做不行。槍在謝宗芬那裡,她又不會用,萬一出點什麼事他們就全完了。他立刻放棄了這次跟蹤,趕過來叫住謝宗芬。

首輪搶劫案迅速流產,兩人沮喪而歸。

回到旅店,白寶山對謝宗芬說:“這個地方不好,咱們到石家莊看看。”

來到石家莊,這裡有個“南三條”批發市場,白寶山當天就帶謝宗芬過去轉了。帶槍不輕鬆,容易引人懷疑。這回白寶山變得聰明,買了輛小旅行車,把裝槍的尼龍袋放在車上拉著。

兩人看過服裝市場再看百貨市場,才明白天下市場都相像,這兒的攤主,一天營業額也在1萬上下。

轉過天來,白寶山在市場盯上個賣皮衣的,跟到對方的住所,把地址記下來,返回到謝宗芬這裡取槍,說:“跟上一個,有點錢,咱們就搞他。”

兩人找個僻靜地方,白寶山穿上揹帶,謝宗芬幫他把槍掛在身上,看看沒什麼破綻,白寶山一臉殺氣地去找那個皮貨商。

一進樓門,遇到一個男孩兒。

白寶山問:“這樓裡做生意的人在家嗎?”

男孩反問他:“這樓裡住的幾家都做生意,你找哪家?”

白寶山一聽,就知道自己的“生意”砸了,他的目標沒搞準。

他打個幌子返回來,氣色很不好看,對謝宗芬說;“石家莊不呆了,咱們去保定府。”

兩人出來四五天了,一路上花的都是謝宗芬的錢,帶的錢也快花光了。

謝宗芬不高興地說:“沒路費了,還去保定幹啥了?”

白寶山這次沒發火,愣了愣說;“那就回去吧。”

兩人還是先到了保定,從保定換車回北京。

路過房山縣時,白寶山對謝來芬說;“你沒去過二姐家,我帶你到二姐家瞧瞧。”這樣,他們中途在房山下車,去了農場。

到二姐家天已黑了,白寶山跟二姐扯謊說:“我們到石家莊看貨,回來車壞在房山縣了,我倆順便過來看看。”

二姐給他們騰屋子,白寶山把槍藏在床板下,兩人在二姐家住了三天。

回京時、白寶山借二姐的自行車,把槍包捆在後衣架上,先走了。謝宗芬坐汽車回來。比白寶山早到10分鐘。謝宗芬正洗臉,白寶山提著槍包進屋,順手塞在床墊子底下。

兩人又吵了一架。這次是謝宗芬有氣,對白寶山表示不滿。

謝宗芬說;“你啊,別到處亂跑了,跑也沒用、讓人跟著害怕。我們好好做生意,我也能養活你。”

白寶山氣餒,說:“我沒辦法,我這人什麼也不會幹,除了搶,我做不了別的。”

兩人鬧得不痛快,主要是白寶山不痛快,他為這次出行一無所獲而喪氣。

不久,因房主要漲租金,白寶山退掉小房。他和謝宗芬搬回北辛安老平房。像多年前一樣,大弟一家人住東屋,他和謝宗芬住西屋。

天氣越來越寒冷了。

隨著嚴冬的臨近,白寶山醞釀的一起大案,也進入了倒計時階段……

一、德勝門外菸攤被搶劫,女煙販許桂花慘遭槍擊

北京德勝門外有條護城河,沿河的大街叫濱河路,向西不遠是冰窖口衚衕,那裡有個香菸二級批發市場,稱德勝門煙市。

德勝門煙市的形成的年月較長,盤踞在這裡的煙販大多是老戶,幹這行當少則三五年,多則十幾年,都有著自己穩固的客戶和進貨渠道。街面上並不見多麼熱鬧,攤位上只放著個牌子,名牌香菸能有多少?所以牌子也不多,就那麼幾溜。有人買菸,老闆帶你到家裡拿。家就是庫,庫也是家。別看門面簡陋,交易額卻大得驚人。大戶每日流水總在2O—30萬之上,中小戶平均也有10幾萬元。因進貨出貨頻繁,各攤戶都僱有男女夥計,也是少則3—5人。多則7—8人,聽從老闆打理生意。

1996年12月16日中午12點2O分,汪之泓(化名)煙攤的女夥計許桂花剛剛跟一家客戶結完賬。她的攤位專批“外菸”,今兒已賣出十幾箱,收款6萬餘元。許桂花都裝在一個棕色的長條形坤包裡。包裡除了現款,還有當日的賬單、一個小本,一支筆和一小捆皮筋。坤包提在手裡,她打算回到鋪子裡休息一下。恰在這時,她的身前突然出現了一條蒙面大漢。大漢手裡握著一把自動步槍,黑洞洞的槍口杵到她的前胸上。那人壓低了嗓子喝:“把錢包給我!”

她嚇得魂飛魄散,下意識地把坤包抓緊,喊:“有人搶錢啦!”

如果不喊,或許她沒有生命之虞,她的聲音剛落,周圍人還沒明白過來,大漢的槍就響了。許桂花看見眼前的槍口冒出一股耀眼的火光,同時“砰”地一聲,她前胸一熱,便摔倒下去。裝錢的坤包掉在地上。

她應該有這個印象:對方右手單手持槍,開槍的瞬間,便開始下蹲,用左手拿走了她的錢包。

持槍人把槍口朝天舉起,走了兩步——他並沒有跑。東邊的幾個男人喊:“殺人啦。”

那人迅速把槍順過去,看也沒看,“砰砰”又打了兩槍。

東邊的街面上,咿咿呀呀地又躺下了三名男子。

蒙面人再次把槍舉起,大步向西走去,然後向北拐進西河沿大街,鑽了衚衕。

事情發生得太突然,從那個蒙面漢子開槍搶錢,到他消失在衚衕口,前後不過一分多鐘。所有人還沒轉過魂來,事情已經閃電般地過去了。在這短短的一分鐘裡,街面上跑得空空蕩蕩,只剩下4名被打傷的男女,或坐或躺,在便道邊上痛苦地呻吟著。

二、目擊者的描述

德勝門煙市上有個塗大叔,在冰窖口批煙批了十幾年,手下僱著6個夥計。那3個受傷的男子,不幸全是他的僱員。

他們是黃廣志、曹志和、丁福田。

黃廣志河南信陽人,18歲,1996年2月經人介紹給塗大叔打工。出事這天上午9點,黃廣志去大鐘寺菸酒批發站進了100箱“加德樂”牌香菸,卸給老闆娘郴椿。郴椿是湖北宜賓人,24歲。中午時分,黃廣志先聽到槍聲,緊接著西側一個攤位的女人喊:“搶錢啦!”隨後這女人倒在地上。這時,他才看見對面兩米處,站著一個端自動步槍的蒙面男子。他當時並沒反應過來,那人已順過槍,朝他肚子上開了一槍。然後朝冰窖口衚衕北邊跑了。

他看到的持槍人戴一頂灰顏色的毛線帽(俗稱茶壺套),套在頭上,只露出兩隻眼睛。

曹志和24歲,河北省沫水縣人,來京已10年,近些年間始終跟著塗大叔。他這樣描述當時的情形:“我剛剛吃了碗麵,沒過一分鐘,槍就響了,把一個女青年打傷。我朝東頭跑,覺得肩膀上捱了一槍。我看到的是自動步槍。那人穿的是羽絨服,蒙面,看不清臉。我看見就他一個人。”

丁福田19歲,山東聊城莘縣人,去年4月來京打工。他當時正跟一個修殘疾人摩托車的人聊天,聽見槍響回頭看看,出事地點離他將近10米。他看見有個女的坐在路北的臺階上,這時持槍人把槍順過來,又朝他們開了兩槍,結果他受了傷。

其餘目擊者證實:持槍人開槍後,黃廣志倒地,許桂花、曹志和、丁福田三人都坐在路邊。

其實,受傷最重的還是許桂花。

許桂花31歲,陝西省西安市人,身高1.69米。她認為子彈擊中了前胸,其實子彈打進的是她的上腹,又從背部穿出去,她的腹主動脈被打斷,脊椎骨折,腹腔積血達2000毫升。送德勝門外醫院搶救,因失血太多,造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黃廣志,槍彈腹部貫通傷,腸外露,小腸破裂,子彈出口在腹部臍下2釐米。

曹志和,右肩槍彈貫通傷,肱骨粉碎性骨折。

丁福田,右大腿內側槍彈傷,不規則創口,直徑4釐米,顯然是跳彈所致。

目擊者還有老闆娘郴椿,她是湖北人,1993年來京做生意。她說,12月16日12時20分,我和4個夥計在德外濱河北岸正談買賣,沒有談成,對方剛走,我就聽到“砰”的一聲,一個女人被打中了。我回頭看,那個女的捂著肚子,同時,一個男人用槍對著我的四個夥計。我連忙跑到馬路對面蹲下,這時又聽到槍聲,把我的夥計打傷了。我看見那人順著德外西河沿15號門邊上一個衚衕跑了。那人跑了之後,我馬上打電話向110報警,大約4—5分鐘,警察就來了。

她認為那個男人開槍的目的就是為了搶錢,那人跟她的夥計沒關係。他開槍打他們,是不讓她的夥計擋他的路。

汪之泓是許桂花的老闆,北京人,42歲。事件發生時,她正在外邊辦事,12點半左右,有人呼她,回電話才知道她的僱員許桂花被人用槍打傷。她馬上打出租回來。許桂花和鄰攤的三個受傷的夥計已送到德外醫院。她趕到醫院時,許桂花已經死亡。

另一目擊者羅某某說,他當時開著摩托車沿西河沿衚衕向北走,剛走20米,聽到背後“砰”的一聲,是槍響。這時他看見有個男人拿一把槍,向他這條衚衕跑來。他擔心是流氓鬥毆,另一方也有槍,把他裹在裡邊,立刻加大油門向前衝,到衚衕口朝右拐,回頭看看,那個拿槍的人向左拐了,他才放下心來。

他的印象:持槍人身高1.76—1.78米,穿綠色羽絨大衣,戴棕色毛線帽子,放下可以把臉蓋住,人很健壯。那人跑到西邊衚衕的廁所附近,一拐彎就看不見了。兩三分鐘後,羅某某想看看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又順西河沿衚衕回到煙市。

許桂花來京前是西安市火柴廠的職工,丈夫在西安某設備廠工作。她來北京剛剛一年。

許桂花的妹夫是武警總隊某研究所幹部,妹妹隨軍來京。因有著這層關係,許桂花1994年來北京遊玩一次,首都給她留下了十分美好的印象。1995年,她說服了丈夫,正式來北京找工作。後經人介紹,到德勝門煙市,為汪之泓幫工。汪之泓的愛人也在西安工作,這樣算來,她們是半個老鄉。許桂花為人忠實,做事可靠,汪之泓對她十分信任。她出去辦事,許桂花能給她當半個家。

許桂花死亡之後,她的丈夫、大姐、二姐,小妹夫4人自西安來到北京,小弟也從南京趕過來,大家都被這突如其來的橫禍震驚了。

許桂花遭到搶劫意外死亡,攤主汪之泓在經濟上也承受了重大損失。除去被搶劫的6萬餘元,她支付許桂花的喪葬費、搶救費、父母贍養費和兒子撫養費,又花掉7萬元。

他囑咐自己,搶錢時一定要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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