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关进看守所的人都是些什么人?有没有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的人?

HR175290506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关进看守所的人,是涉嫌刑事犯罪,依法刑事拘留和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还有就是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看守所是监管机关,由公安机关主管和管理,根据《看守所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可以设置看守所,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要凭送押机关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所以,看守所不是随便可以关押人的。按照法律法规,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人民检察院依法予以法律监督。


对于题目中提到的第二个问题,即有无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释放的人,我的回答是肯定有。因为前面说过,看守所是关押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按照法律规定,任何人未经人民法院判决有罪,都不能定为罪犯。看守所羁押的是犯罪嫌疑人,拘留和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通俗说就是临时羁押、暂时剥夺自由,目的是保证接下来的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顺利进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要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再有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判。
在这一系列的诉讼活动中,每一个事实和证据都要经过控辩,并且要经过法庭的质证认证,最终根据事实和证据才能定罪判刑。在这其中难免会有,极少数事实不清、证据瑕疵的案件。对这些案件,人民法院会依法判决无罪,并予以当庭释放。这也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权,从中体现出了我国法律的公正。


伏龙苏


关进看守所的人,一般有两种。

第一种是暂时被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嫌疑人,他们是否有罪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

另一种,就是已经拿到了法院的有罪的生效判决,剩余的刑期是三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本来应该去监狱服刑,但是刑诉法规定,在看守所执行。

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的有,很多,但是跟整体的刑事案件数量来看,比例并不高。

在刑事案件中,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就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也就是常说的公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个阶段,都可能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

多数人都知道,如果是法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自然会做出无罪判决,被告人就会被无罪释放。但是出现这种几率的情况特别少。根据最高法的数据,最近四年来被判决无罪的人数为 4000 多人。当然,在司法实践中,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为例,还有很多都是缓刑的判决和免于处罚的判决,这种判决在实质意义上都不用去看守所,或者是监狱服刑。

当然为什么,现实中的无罪判决这么少,既有现实司法制度的原因,还有种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大量无罪之人,都在公安阶段或检察院阶段就已经无罪释放了。

比如在公安阶段(侦查阶段),如果警方通过侦查,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可能会在拘留当事人后,作出不移送检察院审查逮捕的决定,或者移送检察院审查逮捕后,检察院如果认为证据不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但是实践中,公安机关基本不会作出撤案决定,而是将嫌疑人取保,之后继续侦查。待取保到期后,再做决定或者不了了之也有可能。

而如果是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如果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也有可能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不起诉决定,就意味着当事人是无罪的,也必须将其从看守所释放。


金融犯罪刑事辩护曾杰


坦诚的说,进去了,都是有些问题的。要想出来,悬。

在进之前,警察就己经搜集了不少证据了。呆在看守所,就等着吧!

当然,一般37天后没出来,问题才大。说明问题有点严重。不然,拘留十天半个月就会出来了。

如果超过37天就移交检察院再通过法院宣判,假如因证据不足,他们会打回公安局再搜集证据!

当然,最后证据不足就保释候审。但限制嫌疑人的活动或要隔天汇报,如果要远行或什么的,一定要请假。

如果最后还是证据不足就得释放。那就证明抓错了,但这种情况很少。

错了,你就会不服,就会告公安。所以你没犯什么事,公安是不会找上来的。找上来,肯定有事,只是事大事小的问题。

不管怎么样,最好不要做犯法的事,警察就不会找上门,你也就不用到看守所了。

谁也知道看守所不是好呆的。做个守纪守法的好公民,你说呢?











英雄拒绝黄昏


被关进看守所的人,主要分三部分:(1)犯罪嫌疑人。就是正在侦查、起诉、开庭审理阶段的人。他们的罪名未经法院判决,仍处于未成立状态。只有这部分人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或情节轻微而①不予逮捕,无罪释放。②不予起诉,无罪释放。③可判缓刑,取保候审。④法庭判决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⑤其他原因取保候审,先行释放。(2)已经判处有期徒刑且已生效,待送监狱的暂时留监犯人。(3)已经判处有期徒刑且已生效,因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内(有些地方五个月以内),留所服刑的犯人。

此外,在中国大多数地方,看守所与拘留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则这里还有⑤行政拘留人员。


喜洋洋ing


凡是被关进看守所的人都是涉嫌各种犯罪、被采刑事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这些人只是具有实施了某种犯罪行为的嫌疑,还不能确定为罪犯,只有经过公安机关侦查、逮捕、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开庭审理判决等一系列诉讼程序才能最后确定其有罪或者无罪(未经法院判决的一律不得认定其有罪)。经法院审理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应该做无罪判决,即刻解除刑事强制措施无罪释放!


雨露杂谈


当然有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的人啦,我看电视就一个误判的人,进去一个小伙子,等无罪释放已是中上年人,虽然国家也给经济,已算保尝了。进去的都是失业,生活没有保障的人,还有好吃懒做的,还有想来财来快手的人。


晓萝红


审查期间不是罪犯!是嫌疑人!有待公安机关查证,证据!当然,如果是真做了犯法之事!仅自己承认!公安机关落实证据后!报察查机关批捕!有的时间长一点!原因多!比如盗窃案。时间长,东西多!涉极跨省等等!总之时间长短与当事人(嫌疑人)有直接关系!其次,就是惯犯不一样!抱着侥幸心理!……!


天知道7377


除了杀人罪,其他一律不能先关看守所,要不恐惧心理没罪也有罪


自由人士336


有。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或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就会释放的。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我看回答的什么人才都有,所以给你给专业的答案。


趋进


有,记得看过一个新闻,一个犯罪嫌疑人因为当时证据不足释放了,结果出来后又杀了两个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