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肇事逃逸车辆,陇川交警向社会各界征集线索

陇川交警向社会各界征集线索 寻找肇事逃逸车辆

陇川县各社会团体、群众:

2018年11月18日06时25分许,在X214线K25+110米(陇川县城子镇第二中学旁)处,发生一起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与行人发生相撞,造成行人死亡,男子受伤,普通二轮摩托车受损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该男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逃离事故现场。

为迅速侦破案件,消除社会治安隐患,请广大社会团体、群众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对提供有价值线索予以破案的,警方予以奖励,并为信息提供人保密。

医疗机构、摩托车修理店如有发现类似情况,请及时与办案民警联系。同时奉告肇事逃逸者立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罗警官:15108616069

杨警官:13908822675

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11月19日

附事故现场遗留肇事车辆碎片照片

寻找肇事逃逸车辆,陇川交警向社会各界征集线索

陇川交警提示

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如果不幸遇到交通事故,盲目逃逸,只会让自己承担更多的责任,甚至遭受牢狱之灾。发生事故后逃逸是最愚蠢的行为,小编提醒大家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心存侥幸心理,要及时停车、报警、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同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千万不能逃逸!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应该如何处罚

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损害赔偿重。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

行政处罚重。按照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刑事责任重。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二、交通肇事逃逸处罚如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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