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到這幾個標準的農民可退出田地,你願意嗎?

可以說,現在農村在承包地這一塊的問題還是不少的,不少的農民也都在吐槽。有的農民覺得種地不賺錢,養活不了家人,就乾脆選擇進城去打工,家裡的田地直接扔那不管荒廢了。而有的農民堅守在農村,想搞點種植,擴大規模,但是奈何沒有多餘的土地。在土地政策長久不變的方針之下,重新分地的可能性可以說是微乎其微的。所以最直接的影響就是農村土地在配置上很不均衡。


達到這幾個標準的農民可退出田地,你願意嗎?


再不會重新分地的情況下,為了緩解現下這個局面,國家下發了有關農村承包地退出的政策。退出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長期退出,另一種是永久性退出。長期退出的是指在未來的5-10年內,自家的土地由別人承包,原承包人可以取得一定的補償。而永久性地退出就相當於是放棄了土地的承包權,由此而來的補償費用也會更高,不少的地區每畝地的補償價格在4-6萬。

但是大家要清楚,農村的承包地退出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1,自願退出的原則。農民退出承包地必須是自已願意,村幹部或者是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強行逼迫農民放棄自己的承包地。

2,想要退出承包的土地必須具有合法性。這是什麼意思呢,也就是說要證明你和土地之間的承包關係,提供能夠證明的相關材料。另外,繼承的土地,也必須要提供繼承的證明材料。如果是通過一些其他途徑獲得的或者是尚有爭議的土地,不支持辦理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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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簽署退出後不再申請土地的協議。承包土地的退出是自願原則,所以農民在申請退出的時候,必須簽署相關的協議,退出之後就不能夠再去申請土地。退出去的土地是要重新投入使用的,退出去的農民以後也不能夠再申請土地,有關的土地分紅或者其他的一些紅利也就享受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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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現在,農民對於土地的依賴性也沒有原來那麼強了,不少的農民都願意退出承包地拿到錢進城居住。對於這件事情,大家是怎麼看的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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