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7年上錯公司”到底是上錯了班還是遇錯了公司

“上班7年上錯公司”到底是上錯了班還是遇錯了公司

在新的一個求職季,很多畢業的學生找到了自己理想的工作崗位,現在人的求職要求,除了要有合理的工資待遇,最重要的就是對社保的看重。

社保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這是國家強制規定的,對勞動人民的一種最基本的社會保障。大部分公司都會依法履行這份職責,主動為員工繳納社保來保障勞動者的基本權益。

“上班7年上錯公司”到底是上錯了班還是遇錯了公司

近日,武漢漢口的一位單親媽媽陳女士,她在當地一家影樓工作了7年,因11年前離婚,獨自撫養兒子,隨著孩子的長大負擔越來越重,經濟壓力越來越大,當她通過法院向影樓索要社保補貼時,才發現自己沒有到合同中的影樓上班,而是在同一院內的另一個影樓工作。也就是說這7年來,她都去錯了公司,上錯了班。

到底是上錯了班還是遇錯了公司?

“上班7年上錯公司”到底是上錯了班還是遇錯了公司

陳女士表示,自己每次在合同上簽名的時候都從來不會留意合同上的具體內容,甚至合同上的公司名字都不看。“不看合同”是職場的大忌,對於自己的入職合同,是具有法律效應的,其中的所有條款都需要仔細讀清楚,有些公司會把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寫在合同隱秘處,誤導和侵犯求職者的權益,不看合同就隨手簽下自己的名字,等於是給自己挖了個坑。並且陳女士在每次簽完合同後公司都會把合同收走,合同本應該是加蓋公章後公司與員工人手一份的,但是公司只供自己備用,陳女士手上並沒有合同,所以都無法證明陳女士與公司的勞動關係。

經過律師的反覆查證,原來陳女士合同上的公司與她上班7年的公司是一對同胞兄弟所開,雖然是兩個公司,但卻共用一套人事和財務人員。公司的總經理畢某(化姓)得知這一官司後,表示此事是公司人事部門負責人“玩巧”所致,並非影樓真實意圖,願意支付社保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等共計5.6萬元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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