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大普奔,即日起交通违法处理材料简化啦!

一、实施本人交通违法一证办。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即可处理本人名下车辆交通违法,可无需提供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但记分累计达到12分的须提供驾驶证。

二、免提供证照复印件。处理交通违法时,需要采集身份正、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证照材料的,通过拍照或者扫描留存,无需提供复印件。确需复印的,免费提供复印服务。

三、取消违法处理无关证照材料。当事人处理单位和非本人名下车辆交通违法时,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 无需提供其他无关证照材料。

四、简化车辆绑定所需证照材料。对单位和个人名下的车辆(含货车),当事人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后,即可在驾驶证发证地公安交警部门互联网业务窗口办理用户面签业务并绑定车辆(在业务规则允许的数量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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