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豐林木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擬變更註冊資本並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8年11月20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回購註銷部分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因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授予對象劉鵬等7名激勵對象離職,公司擬對上述7名激勵對象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共計72.2萬股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註銷,回購價格為4.43元/股,並按照《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加算同期銀行存款利息。鑑於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及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2016年度權益分派方案並已於2017年5月實施,根據《激勵計劃(草案)》,由於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註銷完成之前公司已實施上述權益分配方案,公司擬對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18年11月20日一併審議通過《關於調整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及數量的議案》,調整後,需要回購的劉鵬等7名激勵對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由72.2萬股調整為144.4萬股,回購價格調整為2.215元/股,並按照《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加算同期銀行存款利息。

鑑於公司2018年1月31日召開的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回購註銷部分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以及《關於調整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及數量的議案》,對劉衛軍、鍾作傑2名激勵對象持有的尚未解鎖限制性股票回購註銷相關事宜尚未辦理完畢,本次擬一併辦理回購註銷相關事宜,即本次回購註銷9名激勵對象持有的尚未解鎖限制性股票共計314.4萬股。

上述回購註銷全部完成後,公司股份總數將由114,948.08萬股變更為114,633.68萬股,註冊資本將由114,948.08萬元變更為114,633.68萬元。2018年11月20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變更註冊資本並修訂的議案》,同意公司在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後,變更註冊資本並對《公司章程》進行如下修訂:

除上述第六條及第十六條外,《公司章程》其他條款未發生變更。

公司本次變更註冊資本並修訂《公司章程》的程序及內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上述變更註冊資本並修訂《公司章程》事項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廣西豐林木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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