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中國礦業大學(北京)2019年度招聘

「事业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9年度招聘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一)具體招聘崗位見本文底部“閱讀原文”招聘信息內附件《2019年度各類人員招聘信息表》。

(二)2019年學校計劃招聘各類人員60名左右,其中教師崗位50名左右,非教師(含輔導員)崗位10名左右。

(三)國內應屆畢業生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必須和《招聘信息表》中所列專業一致;出站博士後、留學歸國應聘人員,其最高學歷所學專業必須和《招聘信息表》中所列專業的一級學科專業一致。

二、招聘條件

(一)綜合素質要求

1.擁護黨的領導,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理想信念堅定,道德情操高尚,學識紮實,有仁愛之心。

2.具有紮實的基礎理論功底,系統的專業技術知識,較強的科研創新能力,熟練的計算機應用技能;非英語專業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除外)英語水平應達到全國大學英語六級(簡稱CET6)或考試成績達到425分以上,英語專業畢業生英語水平應達到專業八級;應聘非教師(含輔導員)崗位人員應參加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或北京市公務員考試並達到規定的合格線。

3.身體健康,儀表端莊,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團隊合作意識。

(二)學歷學位要求

1.教師崗位(除個別學科外)原則上只接收博士畢業生(含2019年應屆畢業生、2019年出站博士後、留學歸國人員),優先接收優秀留學歸國人員和優秀出站博士後;非教師(含輔導員)崗位,原則上接收應屆博士畢業研究生。

2.擬接收人員的各級學歷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不可或缺;應屆畢業博士研究生在讀時間原則上不超過5年、碩士研究生在讀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年;確保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在2019年7月15日前獲得;擬出站博士後應確保在2019年7月15日前完成出站手續並同時取得博士後證書;留學歸國人員應在2019年6月15日前取得國外博士學歷學位證書。

3.為改善教師隊伍學緣結構,擬接收應屆畢業博士研究生的三級學歷教育原則上不得在同一培養單位(“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的一流建設學科畢業生可適當放寬),2019年教師崗位原則上不接收本校應屆畢業研究生。

(三)培養方式及生源要求

1.擬接收人員的各級學歷應為全日制計劃內統招生,原則上不接收各級學歷中有在職專業學位、同等學歷學位、成人教育及專升本情況的應聘人員。

2.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對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的接收計劃不得低於應屆畢業生接收總計劃的30%。各用人單位在考察應屆畢業生時應統籌考慮京內京外兩地生源,同等條件下,優先接收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生源地指考生入學前常住戶口所在省、市、縣;因入學,戶口臨時遷入就讀單位集體戶,不算常住戶口。入學前已具有北京市戶口的畢業生屬於“北京生源”,否則均屬“外地生源”。

3.對調入人員從嚴控制,教學科研崗位確需調入的,應優先考慮從本市教育系統內部和知名研究機構選調具有博士學位同時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對於擬調入人員,學院要對其思想政治素質、身體素質、心理素質和團隊協作精神等進行全面考察,並單獨提交個人調入申請和單位調入報告。

(四)年齡要求

為優化我校師資隊伍和管理隊伍的年齡結構,擬接收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的年齡不超過27週歲,應屆畢業博士研究生的年齡不超過35週歲,出站博士後的年齡不超過38週歲。

三、招聘程序及時間

(一)教師崗位

1.應聘人員填寫《教師崗位申請表》(附件2),並於2018年11月30日前將本人簽名的《教師崗位申請表》紙質版送(寄)交學校人事處,同時將電子版(郵件標題及文件名稱:教師崗+擬應聘學院名稱+姓名+日期)發至[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丁11號中國礦業大學(北京)人事處辦公3號樓310人事科,電話:62339085,聯繫人:戚老師)。

2.人事處按招聘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對提交紙質版《教師崗位申請表》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並將《教師崗位申請表》遞交相關學院。

3.學院按3:1的比例確定初選人員,並通知初選人員將以下應聘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各一套按《招聘信息表》中聯繫方式送(寄)交應聘崗位所在學院: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僅應屆畢業生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已獲各級學歷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最高外語等級證書、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見刊檢索論文及檢索證明、參與的科研項目證明材料、作為第一完成人取得的發明專利證明材料以及教學、科研獲獎證書或相關證明。除上述材料外,提前攻博人員還應提供《提前攻博證明》,有海外經歷的人員還應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學院對應聘材料認真核對後將原件退還本人,留存加蓋學院公章的複印件。

4.學院通過面談、筆試、試講等方式對初選人員進行考評、提出擬錄用人選,並於2018年12月18日前(第一批)或2019年3月7日前(第二批),將擬錄用人員應聘材料報人事處。

5.人事處審核各學院擬錄用人員後,將相關材料報學校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學校人事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建議錄用人選,人事處組織建議錄用人選進行體檢和心理測試後,報學校研究,確定正式錄用人員。

6.人事處將正式錄用結果通知各學院,並通知正式錄用人員簽約及開展其他後續事宜。

(二)非教師崗位

1.應聘人員在2019年國家公務員或北京市公務員考試成績出來後於2019年3月7日前將本人簽名的《非教師崗位申請表》(附件3)紙質版送(寄)交學校人事處,同時將電子版(郵件標題及文件名稱:非教師崗+申請崗位名稱+姓名+日期)發至[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丁11號中國礦業大學(北京)人事處辦公3號樓310人事科,電話:62339085,聯繫人:戚老師)

2.人事處按招聘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對提交紙質版《非教師崗位申請表》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並根據報名情況按一定比例確定初選人員後,通知初選人員向學校人事處提交以下應聘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各一套:《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僅應屆畢業生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已獲各級學歷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最高外語等級證書、國家公務員或北京市公務員考試成績單、各種獎勵證書及主要業績證明材料。除上述材料外,提前攻博人員還應提供《提前攻博證明》,人事處對各種應聘材料審核後將原件退還本人。

3.人事處會同有關單位對初選人員進行復審、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後,於2019年4月通知面試人員面試相關事宜。

4.學校成立非教師崗位招聘考核工作小組,對初選人員進行面試考核,確定擬錄用人員。(對有特殊要求的崗位,應聘人員還需參加用人二級單位組織的相關專業技能的二次面試)。

5.人事處將考核結果報學校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審議,並提出建議錄用人選。人事處組織建議錄用人選進行體檢和心理測試後,報學校研究,確定正式錄用人員。

6.學校通知正式錄用人員簽約及開展其他後續事宜。

四、其他說明

(一)應聘教師崗位人員於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月21日期間仍可提交《教師崗位申請表》,各學院將根據第一批錄用情況,決定是否安排第二批考核錄用工作。

(二)為方便下一學年度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錄用的應屆畢業生、出站博士後、留學歸國人員,應在2019年7月20日之前來校報到。

(三)所有應聘人員應確保所提供聯繫方式準確無誤,並保證手機暢通。

(四)人事處聯繫人:戚老師;聯繫電話:62339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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