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抓到就俩字:枪毙,你赞成吗?

美好的八十年代1


赞同!

最近很多类似于这种电影上映,我也看了,特别是那个亲爱的,很扎心。

楼主今年三十不到,应该算是生活在比较安全的社会里了,但是上一辈人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我今天想说的是拐卖妇女问题,因为我身边就有这么个栗子,我二婶!我二婶就是被拐卖来的,二婶跟二叔相差十几岁,小的时候就听老妈说过二婶是被拐卖来的,二婶家是云南那边的,具体那地方的我也没有问过,记忆中小时候我们那边很清苦n的,我妈说云南那边更穷,当时说二婶刚过来的时候鱼肉都不会吃,那时候我是拒绝相信的,毕竟年纪小,见识少,我现在也是有点怀疑这话的真实性,听我妈说,我二婶刚过来的时候,为了防止跑,我奶奶不给她饭吃,当然跟所有的电影一样,真的是会跑的,听说也跑了很多次,但是都被抓了回来了,后来可能二婶也向命运低头了,后来也不跑了,因为我记得很小的时候去我二叔家玩,二婶都很普通的农村妇女一样,感觉她真的把这边当家了,后来才知道,二婶的姐姐就在我们隔壁隔壁的村,听说也是一通被拐来的,我觉得我二叔对我二婶挺好的,什么都听二婶的,说不准这也是二婶知道没办法走的情况下自己安慰自己的吧,后来二婶有了孩子之后就真的是心甘情愿了,记忆中,我二婶后来回过好几次自己的家,但是也都回来了,但是我想我二婶这辈子都是不甘心的,漂亮,美丽,真的是这样,要不是因为家里穷出来打工,被骗,我相信她的生活又是另一番样子,可能过的不会比这边好,但是确是她心甘情愿选择的,跟别人强加给他的真的不一样。


不可思议的马里奥


全国人民呼吁人大立法,凡是人贩子一律死刑,立即执行



芦苇蒲草


不赞成!肯定不赞成!人贩子拐卖孩子并没有直接弄死,而是卖掉或把孩子弄残去乞讨。所以,我认为,抓到人贩子后,应该让他们去感同身受,把孩子们的痛苦都试个遍,然后再枪毙。刚逮住就枪毙,太便宜他们了,同意的点赞加关注,老铁666


未成年的乐乐


拐卖儿童罪必须判死刑,最好是逮到就直接枪毙!!!

我认为非常合理,也是完全符合人民意愿的!

判刑的轻重应该依据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程度决定怎样量刑!!!

拐卖儿童者无疑对受害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同时也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法律量刑过轻会导致伤害大量发生。

可怜天下父母心,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然而每一年,都有孩子被人贩子拐走,父母撕心裂肺的哭声,根本改变不了人贩子那颗己经黑透了的心。

一家人的希望,瞬间破灭!!!一个孩子的未来,成为泡影!!!更可恶的是人贩子往往虐待儿童!甚至致伤致残!!!

这种毫无人性的行为,理当判处死刑!

有些罪,是犯不得的,拐卖儿童者已失去作人最其码的良知!实在罪不可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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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啸九天令


我是决对赞成对人贩子死刑,因为他们偷一个孩子是毁了一个家庭,甚至毀了一个家族,有多少父母为了找孩子放下了一切,甚至因此而自杀,有多少爷爷、奶奶因岁数大了,急火攻心发病而死,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这人贩子一手造成。你把孩子卖给别人做儿女还好点,很多很残忍的把孩子的手脚弄断,挖眼割舌毀了孩子的一生,把他们放在街头沿街讫讨,这些不义之财全落进了他们的口袋,也让我们看到这些人,认不清他们是不是真正需要帮助的,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让人们的善心、爱心无法正常发挥,让人面对这些人很冷漠,这也都是人贩子等不法份子造成,所以我们必须支持人贩子枪毙,也只有这样才能大大的降低犯罪率。让他们犯罪成本高于利秒益十倍、百倍才能阻止这些罪恶之手。


自我感觉良好850


赞成!一万个赞成!杀了剐了都赞成!没有人性的人贩子杀害的都是些刚出生和几岁的孩子,他们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有的自己的爹娘还没有背熟,就被人贩子给偷去毁祸了。把他们都毁祸的没有了人形,改变了他们一生的命运。毁掉了他们的父母、老人,毁掉了他们的家,这个家从此就没有了希望和寄托,痛不欲生。这样的家庭毁掉了千千万万个,这些人贩子已经没有了任何做人的基本条件,他们必须死!不能再留到人世间继续祸害人了!


心心相印36169


“叔叔,求你别用硫酸了,还是用刀子割”

村郎曾经看过一篇关于人贩子虐待儿童的事情,说是人贩子偷到小孩后,会下黑手把小孩用各种方法弄残,然后让他们去乞讨要钱。那篇报道里说,一个人贩子用刀子划伤一个小女孩的身体,然后嫌刀子划的不够狠,就用硫酸烧这个小女孩。小女孩难忍硫酸带来的剧痛,哀求着对人贩子说:“叔叔,求你别用硫酸了,还是用刀子割吧”。

人贩子抓到就俩字:枪毙,你赞成吗?

看到这个问题,心里很沉重也很激愤,村郎就再讲个亲身经历过的事情吧。记得以前家乡过庙会的时候,山上每次都会出现一帮奇奇怪怪的孩子,令人非常揪心,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孩子没有一个是健全的!他们都是残疾的孩子,有的没有胳膊;有的没有双腿;有的失去双眼;有的脖子脚弯到脖子上面;有的肚皮贴着腿;有的脸上头上全是烫伤……总之,看了让人不禁心里宛如刀割。

人贩子抓到就俩字:枪毙,你赞成吗?

村郎记得很清楚,当时村郎正在山口,四辆白色的面包车开到山脚,然后几个黑衣带墨镜的男子和三四个妇女,从车上把那些残疾的小孩粗暴的弄到山口,然后每隔一个距离放一个残疾的小孩,在旁边再放几个放钱的盆加立一块牌子,牌子上面写的是“小孩残疾,希望爱心人士捐款救救我家小孩”。那些小孩一个个神情麻木,看的令人感到十分揪心。后来村郎才知道,是那些车上下来的大人下的黑手,把小孩的身体故意弄残,然后把这些小孩当作乞讨敛财的工具。

人贩子抓到就俩字:枪毙,你赞成吗?

人贩子抓到就俩字:枪毙,你赞成吗?我不赞成!从我个人角度来看,如果抓住人贩子就枪毙,对于那些被人贩子祸害过的孩子、妇女以及孩子的亲生父母们太不公平了!枪声一响,毫无痛苦,这是不是太便宜他们呢?我个人希望,人贩子被抓住后,他是怎么对待孩子的,我们就加倍用在他身上!然而,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唉。


村郎三农馆


人贩子的下场就是这样!



戏缘女王


赞成!举双手双脚赞成!假如国家立法将人贩子和贪污两种犯罪!一经查实。立即枪决的话!估计这两种犯罪会越来越少!对于百姓深恶痛绝的犯罪!个人觉得应该重典治理!对魔鬼的纵容就是对百姓的屠杀!


志扬心磊


抓到万恶的人贩子,大快人心,就俩字:枪毙!估计没有人反对。

每一次看到罪大恶极的人贩子的字眼,就气的牙痒痒,心中总有一口气:恨不得食其肉,饮其血!枪毙便宜他们了!


人贩子罪大恶极,她们破坏社会稳定,使一个个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演绎了人间一场场悲剧。

许多家庭因为孩子的丢失而毁灭,失去了往日的欢乐。人贩子的罪恶的勾当尽显道德的沦丧,失去了做人的底线,猪狗不如!人贩子得罪恶真是罄竹难书啊😱!抓到了罪大恶极的人贩子,还能饶他?

国家应该加大对人贩子的打击力度,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杀一儆百,震慑犯罪!

对万恶的人贩子,绝不能手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震慑犯罪,不杀不利以安定团结社会大好局面。枪毙是必须的!

对罪大恶极的人贩子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就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

要坚决清除人贩子,还百姓一片蓝天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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