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试用期有错,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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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不能笼统来讲,应该分几个层次分析。首先,要弄明白什么是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以及试用期内的相关规定。然后,要区分错误的不同性质,因为不同性质的错误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最后,根据错误性质和严重程度,对应分析得出不同的处理结果。

什么是领导干部试用期

通俗讲,公务员或者参公单位中的各级领导干部,提拔职务后首先进入试用期,此时并未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任职文件中会注明“试用期一年”的字样,试用期满会组织考核,通过考核以后才会办理正式任职。这是干部选拔任用中一项基础性制度,能够有效观察干部,起到及时纠偏的作用。

试用期制度适用的范围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三条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提拔担任下列非选举产生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为一年:

(一)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工作部门副职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

(二)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领导职务;

(三)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

这里面包括两个含义。第一,试用期制度在厅局级以下实行,包括厅局级,副省部级及以上的领导干部不实行试用期制度。第二,经人大选举产生的职务,不实行试用期制度。比如,市长、监察委员会主任、法院院长等等。从这项规定来看,绝大多数公务员领导干部提拔后都要有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照试任前职级或者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试用期出现错误如何处理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提前结束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这中间有两种情况,一是重大失误,二是严重错误。处理结果都是结束试用期,你可以理解成免去试任的职务。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如何认定“重大”和“严重”。一般而言,这就需要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来确定,如果认定为重大或者严重,那么就结束试用期免职。如果认定为不影响任职,就继续试用,待通过试用期考核后正式任职。这也是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体现。

要说明的是,如果干部在试用期间受到了纪委监委机关的调查,或者进入刑事司法程序,那肯定是严重错误,必须免职了。


通常情况下,只要你正常开展工作,就算有些个别失误,也不会影响试用,毕竟干部成长不易。一旦没有通过试用期考核的话,以后基本不会再考虑使用这个干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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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两个层次来回答这个问题。

第一,为什么领导干部提拔要有试用期?

关于领导干部的试用期,2019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三条有明确界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实行试用期制度,适用范围为非选举产生的厅级以下领导职务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换言之,在党政机关,不论是党委部门,还是政府部门,亦或是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分工部门的干部,只要提拔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按规定都需要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

第二,领导干部在试用期犯错了怎么办?

党政领导干部在试用期内犯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最严重的结果是提前结束试用期,并根据错误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理,或安排原任职务,或免职处理,或在免职后按照纪检监察部门规定立案查处,进而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从中可以看出,领导干部在试用期内出现错误,到底如何处理主要取决于错误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并不是犯错了就不能转正任职。具体可分三种情况来分析:

1、如果所犯错误不是原则性错误,只是工作上的失误,不影响大局,组织上最后还会按既定时间对其进行考核,考核能够通过,那么这种错误至多是给个人一些教训,不会影响最后的转正任职。这是最好的结果。一般来说,如果个人所犯错误不严重,组织上也会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宽松对待干部的试用,一般不会轻易拿下试用的职务,毕竟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

2、如果所犯的错误已经超出了小错的范畴,对个人和单位都造成了不良的影响,那么毫无疑问组织上一般会以不宜继续试用为由,提前结束试用期,不再允许转正,而是按照试用前的职务或职级安排岗位。体制内的干部只要出现这种情况,几乎可以宣告他的政治前途的终结,以后再想提拔已经不太可能。

3、如果所犯的是严重错误,已经构成违法犯罪,那么除了提前结束试用期,予以免职外,有关部门还将对其立案调查,涉及违法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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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试用期有错,怎么处理?

笔者在市直工作时,刚好处理过这个事,可以和题主交流一下:

第一、领导干部的试用期是什么?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提拔担任下列非选举产生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为一年: (一)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工作部门副职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 (二)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领导职务; (三)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照试任前职级或者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上述规定,只要是领导职务,不管你是县直单位股长副股长,还是局长副局长,还是市直省直单位的厅长副厅长、处长副处长,都有1年的试用期。

第二、领导干部的试用期犯错,会怎么样?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第六条: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的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了解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第八条: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第九条: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提前结束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

犯错的如何处理:《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提前结束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如何处理?要看犯什么错误,犯什么性质的错误,涉不涉及违法犯罪,涉不涉及违反党纪党规。如果违法,那就先进行党纪党规处理,再已送司法机关。如果只是违反党纪党规,那就进行党纪党规处理。

笔者讲一个亲自办理的事例:笔者市直单位一个内设科室的副科长提拔为科长,还处在试用期,被人举报生活作风有问题。纪检组查实后,处理建议报单位党组,后来直接取消其科长任职资格,副科长岗位也没保住,将其调整为副主任科员。

因此,任何干部在试用期期间,还是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党纪党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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