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海关筑起知识产权边境保护防线

法制与新闻记者 蔡岩红

海关作为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是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环节。二十多年的执法实践表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在维护公平有序的国际贸易秩序、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和自主创新、推进国家出口名牌战略实施、维护中国产品国际声誉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与国内生产、市场流通等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一道,形成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机整体。尤其是近年来,海关紧扣国家发展战略,一手抓打击、一手抓培育,通过集中海关执法力量和资源,重拳打击进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侵权困扰,维护公平有序的进出口贸易秩序,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支撑,大力推进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深度|海关筑起知识产权边境保护防线


从首建制度到赢得世界性赞誉,中国海关在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刻画出了一条专属于自己的时间轴,在国门筑起了一道知识产权保护防线。截至2017年底,中国海关累计查获侵权货物25万批次,涉及货物数量21亿件,货值54.2亿元;核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6.5万件,共有104个国家和地区的1.5万家企业从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中获益。

在浙江义乌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展示中心,存放着一件极不打眼的展品——CD光盘,其表面已无光泽,且有不少划痕。“这可是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史上堪称‘镇馆之宝’的物件。”义乌海关知识产权科副科长潘登告诉本刊记者,这是一张盗版CD的母盘,是我国海关在查获的第一宗侵权案中截获的。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从“零”起步

受历史的局限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1987年7月诞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并未赋予海关对知识产权进行边境保护的职能。涉及到国际间的知识产权保护,海关的职能作用首当其冲。但当时的中国尚无一部让海关开展保护的相应法规。于是,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海关总署于1994年8月23日发布了《关于在海关监管工作中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首次就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问题进行了部署,揭开了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篇章。它标志着:从此被侵权产品进出口困扰的国内外厂商终于投诉有“门”了。

1995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行政法规。根据这部法规,中国海关不但要在进口环节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还要在出口环节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不仅包括商标专用权、著作权,还包括专利权。“这一规定使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一开始就站在了一个较高的起点上,不论是保护的范围还是介入的程度,都大大超过了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基本要求。”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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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海关法,从法律层面赋予了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职能。

2003年底,国务院重新修订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赋予海关查处进出口侵权货物案件更大的权力,同时简化海关执法程序,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寻求海关保护提供了更大便利。2002年颁布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和2004年颁布的《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也都赋予海关在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职权。此外,200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对进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的处罚问题。

2009年,海关总署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新《办法》从37条增加到43条,对相关制度进行了明确或细化,简化了部分执法环节,为权利人寻求海关保护提供便利。

2010年从五个方面对2003年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法律制度,为继续提升中国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另外,在此基础上,海关出台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细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流程,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幅度,形成了内容全面、层次分明、适应实践需要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阻击盗版打响知识产权保护第一枪

“要光碟吗?”上世纪90年代,无论是商店门口,还是路边摊点,人们经常会碰到一些小贩,拿着一大纸箱盗版光盘四处兜售。

中国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打击走私盗版光盘起步。

1994年9月6日,深圳海关所属皇岗海关在快递渠道查扣了包括母盘在内的4750张盗版CD,由此打响了海关阻击侵权假冒的第一枪。同年11月,在着手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举措的首季,中国海关邀请了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商业软件联盟(BSA)、瑞士表业协会(FSWI)、美国电影输出协会(MPEAA)等产业组织分别介绍各自的知识产权情况和鉴别方法。与会代表对中国海关表现出的积极态度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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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一年,海关就查获多起侵权案件:1995年12月15日,广州海关所属莲花山海关从一艘香港驶往境内的沙船甲板下暗斗内查获走私进口激光视盘6800张,VCD30000张;1996年1月24日,北京海关在首都国际机场查获一名俄罗斯籍旅客预备携带出境的2万张盗版CD、VCD及游戏卡;同年1月31日,深圳海关公开销毁了该关查获的所有盗版CD、VCD及LD,共计28000余张。

而当时,也就是《条例》实施的一年间,还尚未有一位国内或国外的版权权利人向中国海关提出保护申请。也就是说,中国海关是在权利人未提出保护申请、未向海关提供有关盗版侵权产品的任何线索之下,主动采取保护措施。

主动保护与被动保护虽仅一字之差,对执法者来说,其操作难度却有天壤之别。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对此规定也不尽相同。法国、瑞士等欧洲国家,从立法上就明确海关只实施被动保护。美国海关虽然实行的是主动保护,但因对专利侵权的认定太复杂,不负责对专利权的保护,而且对与出口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也不予保护。由此可见,中国海关对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无论从保护范围还是从保护的主动性和实践上,与世界上发达国家相比毫不逊色,显示了中国海关在知识产权边境保护中的积极态度及所具备的相应能力。

此后,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历年来组织的多次大规模销毁侵权盗版光盘的行动中,各地海关查获的盗版光盘案例常常被作为表明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态度和富有成效的典范。1998年6月15日在广交会现场,广州海关将280万张盗版光盘化为碎片。2003年8月12日,由海关总署、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2003年中国销毁走私盗版光盘大行动”,全国30个省(区、市)同步进行,共销毁盗版光盘4200万张。这次的销毁活动,再次向世人昭示了中国政府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实施有效保护的能力。

中国海关在打击侵权盗版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效,很快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

2006年6月14日,一个有105年历史的非政府组织——全球反假冒组织把“全球反假冒2005年度政府机构嘉勉奖”颁给了中国海关。这是我国政府知识产权执法机构首次获得世界性的奖项。

2007年6月,世界海关组织秘书长达内亲自向中国海关代表团颁发了“世界海关组织2007年打击假冒和盗版成就奖”。同年9月,中国海关首次获得“世界海关组织2007年打击假冒和盗版特别贡献奖”。

2011年6月,中国海关被全球反假冒组织授予“2011年全球反假冒年度最佳政府机构奖”,中国海关也是本年度全球唯一获此奖项的政府机构。

抓“山寨”打“李鬼”保护世界名牌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里程碑事件。2001年,中国加入WTO,中国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当时,我国经过了二十年的改革开放,加工贸易迅猛发展,世界知名品牌纷纷在中国设点生产,使得中国的制造水平获得了空前的提高。与此同时,侵犯外国知名商标权的案件也越来越多。

对此,中国海关抓“山寨”打“李鬼”,加大了对国外知名商标权的保护力度。据海关统计,在加入WTO后的2001年至2003年的三年时间内,中国海关查获侵犯商标权的案件数分别为235、557、741起,几乎以年均增长50%的幅度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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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对于进出口商品而言,是最后一道防线。谁能在这道防线上提供最新经验?“义乌经验”可算一个范例。

2009年7月,隶属于杭州海关的义乌海关正式成立。成立之初,义乌海关便设立了知识产权科,是至今唯一设置了独立知识产权科的基层海关。“在义乌,当时我们经常会在集装箱中查获整柜的侵权商品。”义乌海关副关长龚宁宁回忆说,尽管义乌不是大多假冒商品的生产地,但由于是小商品的集散地,成为假冒商品云集的重灾区。

为此,义乌海关针对其当地特点,通过真假鉴别、互动体验、以案说法等形式,震慑相关人员在从事外贸时绷紧知识产权这根弦。对采用伪报瞒报、遮盖商标等手段逃避海关监管等情节从重处罚,保持打击市场采购贸易侵权行为的高压态势。接单前先行审查货物知识产权状况的意识逐渐在义乌外贸行业中深入人心。

2013年10月,义乌海关率先建成全国海关首家大型综合性知识产权专题展示中心,此后,通过这一实体阵地和近年开通的“义通关”微信公众号这一虚拟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教育,同时,密切执法协作,与公安、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推动建立小商品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治理机制。

目前,义乌小商品市场侵权势头已得到遏制。2013年义乌海关查获侵权货物1515.6万件,到2017年已下降至167.4万件。“现在,明目张胆整柜侵权货物已经很少见了,大多是夹藏。”龚宁宁说。

义乌海关可谓是我国基层海关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一个缩影。在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下,全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先后组织开展了“世博会标志专有权专项保护行动”、保护世界杯足球赛知识产权“绿茵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等二十多个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相关领域的侵权势头。据统计,2008年全国海关查获侵权货物数量达64518万件,而到了2017年已下降至4094万件。

为我国自主品牌撑起“保护伞”

“改革开放初期,‘银河’可以说是上海乃至中国纺织品出口的一面旗帜。”上海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龚培德回忆说,1985年“银河”商标产品年出口量达到1.3亿美元。“银河”牌棉涤纶布畅销国际市场后,假冒侵权产品也随之而来,致使“银河”牌商标被迫退出美国、欧洲等市场,年出口量一度跌到3000万美元的谷底。

“由于当时缺乏专门的法律保护,对侵权行为没有针对性地打击监管,上海纺织的困境也是当时国内自主品牌困境的缩影。”上海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负责人说。

得知海关启动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后,上海纺织品于1996年向海关总署提出知识产权备案申请。很快,上海海关打响头炮,查获两起假冒“银河”商标案件。全国海关也展开了严密监控,先后查获假冒“银河”系列商标的出口侵权案件50余起。如今,该企业已突破假货包围,在国际市场保持稳健发展步伐。

海关知识产权主动保护是基于企业向海关申请备案基础之上的,企业不将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信息到海关总署备案,海关的知识产权主动保护就无从谈起。但国内不少企业却误以为只要有了国内商标注册,就可以高枕无忧了,结果吃了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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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数码电子配件产品研发、销售的义乌飞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便是其中一个代表。“2008年公司开始以外贸为主,自创品牌Boyu,产品在欧美一度非常畅销,但慢慢地市场上出现了品质低劣的假冒产品,给公司业务带来巨大冲击。”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海刚惋惜地说,公司最终忍痛放弃原品牌,注册了新品牌“飞豚”。在义乌海关知识产权宣传活动中,包海刚得知了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后,马上在总署申请了备案。“尽管目前还没有查获大批量的出口侵权产品,但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对侵权人是种震慑,在没有侵权的干扰下,公司出口额增加了20%”。

近年来,中国海关加大对我国企业自主品牌保护的力度,开展了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塑计划“龙腾”行动。

2015年开始的“清风”三年行动中,中国海关以出口至非洲、阿拉伯、拉美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机电产品、手机类电子产品等为重点,持续加大对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其间海关共查获涉嫌侵权货物15亿件,案值52亿元,进一步树立“中国制造”良好形象。

2017年海关总署开展的“龙腾”行动,对确定的150家国内重点企业2000余项知识产权实施重点保护。其间全国海关共扣留侵权货物311万件,挽回权利人经济损失7442万元。参与企业普遍反映海外市场得到显著净化,市场占有率显著提升。如中山市太力家庭用品制造有限公司在欧洲市场占有率同比增长100%;安琪酵母、上工申贝、湖北仙光日化等企业在境外市场占有率均有10%至30%的增幅。深圳海关查获侵犯朗科专利产品27万余件,多家全球知名企业均在行动中向朗科缴纳了专利实施许可费。华为公司向海关总署发来感谢信称:“海关保护极大震慑了侵权企业,也让包括华为在内的很多国内企业对海关保护创新工作信心倍增,极大激发了企业的维权积极性。”

自1995年10月建立备案制度到2017年,海关总署核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已达6.5万件。其中涉及自主知识产权已累计达2.3万余项。依备案,2008年以来,全国海关累计扣留侵犯国内企业知识产权货物数量超过2亿件,约占海关查扣的全部侵权货物的12.5%,2016年、2017年扣留侵犯国内企业知识产权货物数量分别占当年全部扣留侵权货物的18.2%、32.4%,呈显著上升态势。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一个国际性问题。而近年来互联网经济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又将侵权假冒的目光转向跨境电商平台。

2018年4月26日,杭州海关对外公布了全国海关近年最大一宗侵犯单一品牌知识产权跨境电商平台售假案。经过权利人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确认,杭州海关隶属义乌海关查获的23个“adidas”品牌限量款“yeezy”运动鞋全部为侵权假冒产品。经调查,发现了一个在跨境电商平台DHgate上销售假鞋的商家。为了进一步打击侵权假冒的源头,义乌海关将案件依法移送义乌市公安局,并与阿里巴巴集团开展合作,最终成功捣毁一个位于福建莆田的制造、销售假冒运动鞋窝点。累计清除销售仓储窝点8个,生产窝点1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人,涉案案值逾千万元。

跨境电子商务在中国蓬勃兴起,极大地拓展了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路径。中国海关2017年在邮递、快件渠道共查处侵权案件批次17700余起,案件查处地域呈发散式分布,其中南京、济南、深圳、郑州、上海、重庆、广州、杭州、大连、青岛等海关共查获16800余批次,约占总量的95%。

近年来,海关紧跟时代潮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多措并举提升执法效能,着力提高打击侵权违法行为的精准度。

为防范侵权行为人通过变换出口申报地的方式逃避海关知识产权监管,在珠三角、长三角、海西、京津冀等地区海关建立知识产权区域执法合作机制,通过强化信息交流、情报共享、案件协查,着力防范侵权假冒商品口岸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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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打造分级有序、重点突出、务实互利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国际合作新格局。目前,中国海关已与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海关建立了合作机制,与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韩国等海关签订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合作备忘录。积极参与世界海关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刑警组织等多边框架下的知识产权事务。2015年9月,国际刑警组织授予中国海关“国际知识产权犯罪调查合作奖”,以表彰中国海关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方面的卓越表现。此外,注重与业界的沟通合作,与国际商标协会、全球反假冒组织等行业协会建立了合作机制,中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目前,4000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在海关总署办理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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