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挪用公款潛逃近十年 陝西靖邊一村幹部投案自首

「反腐倡廉」挪用公款潛逃近十年 陝西靖邊一村幹部投案自首


十年逃亡路,終成黃粱夢。2018年10月23日,潛逃近十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馬某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馬某原系陝西省榆林市靖邊縣新城鄉高梁村村委會主任兼會計,靖邊縣檢察院於2009年7月29日以挪用公款罪對犯罪嫌疑人馬某立案偵查,涉案金額為112052元,挪用期限長達三年零七個月之久。2009年6月已全部退還。因馬某本人認罪態度好,能積極主動退贓,經該縣檢察院黨組研究決定對馬某取保候審,馬某在取保候審期間以看病為由多次傳喚未到案,後經該縣檢察院辦案人員多方查找不見其行蹤。2014年11月20日經該縣檢察院報請市院後,對馬某決定逮捕,12月19日縣檢察院公訴部門將此案退查反貪部門後通過公安機關對馬某上網追逃。

馬某潛逃後,對其的追逃工作一直沒有停止。隨著監察體制改革和靖邊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的深入推進,監督範圍擴大、手段豐富,社會關注度更高,在靖邊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統籌協調下,縣紀委監委、縣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主要領導直接統籌協調,組建了專門針對馬某的追逃小組,對馬某開展抓捕工作。

“監察體制改革為追逃工作注入了新動力,對於外逃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一個都不能放過。”靖邊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追逃小組根據馬某案件的特點,因人施策制定了詳細的追逃工作方案,指定專人負責追逃工作,多次召開案情分析會,研判對策,一場周密的尋蹤行動隨即展開……

追逃小組一方面對嫌疑人所在鄉鎮新城鄉、新城派出所、村小組進行了布控安排,先後數次赴其可能潛藏地點進行摸排。另一方面注重與馬某特定關係人的溝通協調,重點對馬某家屬及親戚做思想工作,敦促其迷途知返、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通過政策感召,其家屬的態度逐漸轉變,從開始的“不知情”,到慢慢同意幫助辦案人員做好勸返工作,最終在法律威懾、政策感召、親情感化下,馬某投案自首。這也是靖邊縣紀委監委成立後首例追逃成功的案件。

案件後續調查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

“不管腐敗分子跑到哪裡,跑多少年,我們都要一追到底,並將其繩之以法。”靖邊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如是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