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民企 “組合拳”對症下藥

支持民企 “组合拳”对症下药

支持民企 “组合拳”对症下药

記者 樂驍立

自本月初,中央召開民營經濟座談會後,全國掀起了新一輪整治營商環境、助力民營經濟發展的熱潮。

近半個月來,寧波市委市政府連續出臺了包括《關於打造一流營商環境的若干意見》(“80條”)、《關於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25條”)、《關於進一步推進降本減負促進實體經濟穩增長的若干意見》(“新十條”)在內的三大支持民企政策文件,圍繞降成本、助融資、破壁壘、促轉型、拓市場、保權益等六個方面,打出了力度空前的“組合拳”。

那麼,目前民企還存在哪些困難?這組政策是否“對症下藥”?企業家反饋如何?

1 針對負擔重問題

民營經濟貢獻了寧波市63%的地區生產總值、88%的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按常住人口計算,平均每10個人就有一個老闆,每26個人就有一家民營企業,可以說是民營企業成就了寧波的經濟地位。

而今年以來,國內外多變的市場環境使發展中的民營企業出現了一些困難和問題。從8718中小企業服務平臺的調研看,問題主要集中在企業負擔、人才用工、技術創新、市場拓展、銀行貸款等五大領域。

企業負擔主要體現在稅費負擔。針對這些問題,“新十條”中提出,對所得稅彙算納稅調整後所得為負數的小微企業,減半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可為企業減負2億元;下調符合條件的工、商企業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徵收標準,分別減按70%、40%徵收,可為企業減負5000萬元。

而在“25條”中又提出,實施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公示制度,確保清單外“零收費”。依法依規對符合產業政策、發展前景好、一時遇到困難的企業實行稅費緩繳政策;並降低民營企業要素獲取綜合成本。實施差別化地價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產業項目用地,可按不低於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採用低於法定最高年限出讓、先租後讓等彈性出讓方式供應產業用地,降低企業獲得土地初始成本。適當下調土地出讓競買保證金比例與履約保證金比例。對“零土地”技改增加工業用地容積率的企業,不再增收土地價款。高可靠性供電費平均降低20元/千伏安,全面取消臨時接電費用,取消電力負荷管理終端費、用電申請變更手續費、供電方案更改費、受電裝置重複檢驗費、覆電費等營業服務收費。天然氣使用紅線內小時流量在40立方米以內的免收勘查設計費,取消按流量收取的預埋費。

針對物流企業,“25條”提出降低民營企業用工和物流成本。按國家要求進一步規範市場自主定價的港口經營服務性收費行為。對集裝箱港口設施保安費按《港口收費計費辦法》規定標準的80%計收。

2 針對用人難問題

人才用工方面,企業的問題主要集中在用人貴、招人難、育人苦、留人類四個方面。對於這些問題,新十條中提出,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技能型人才、科技型人才素質提升工程,涉及新增財政資金1000萬元。

“25條”中提出,支持民營企業引才育才。深入實施“3315系列計劃”,動態更新人才目錄,更大力度支持民營企業引育“高、精、尖、專、缺”人才。推進本土人才國際化培養,加強海外工程師等柔性引才,提高人才國際化水平。鼓勵民營企業自主或聯合高等院校、高職學校、技工院校定向培養技能型人才,賦予職業學校一定的專業設置權、收費定價權、招生自主權。

同時,對首次上規模的小微企業,給予2萬元獎勵,並在享受階段性降低職工醫療保險費率的基礎上,連續3年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按照1個月的額度下浮繳費比例,涉及新增財政資金2000萬元。

並對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下浮幅度相當於醫療保險單位繳納部分1個月的額度,預計每年可為企業減負9.15億元;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標準暫不上調,維持2015年標準不變(2015年度我市徵收標準為每人每月24元),預計可為企業減負1.4億元。

3 針對創新問題

創新就是未來,創新就是企業發展的最大動力。因此,這組政策“組合拳”對企業創新給予了空前力度的支持。

就目前來看,寧波民營企業創新的困難主要集中在自主創新風險大、合作創新成效小、創新成果保護難、新產品推廣難、轉型升級難等方面。

於是,“新十條”提出,對獲評省級新上規模小微企業“創業之星”“創新型示範中小企業”的,給予獎勵,涉及新增財政資金2000萬元;舉辦“創客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和豐獎”工業設計大賽等重點活動,鼓勵支持國內外各類大賽優秀創業創新項目落戶我市,涉及新增財政資金5000萬元;建立專業隊伍和企業供需雙方對接的企業服務券制度,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於政府購買專業服務。

而“25條”對創新的支持力度更為巨大,包括支持民營企業開展智能化改造。加大對民營企業技術改造支持力度。實施規模以上民營企業智能化診斷和改造“兩個全覆蓋”工程。分層分類引導民營企業開展智能化改造,其中對自動化(智能化)成套裝備改造試點、數字車間和智能工廠項目,經認定後,根據實際投入按規定給予不超過20%、最高3000萬元的補助。推廣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保險和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業務,推動重大技術裝備和重點新材料的市場化應用,力爭年度保障金額超過10億元。

支持民營企業科技創新與產品創新。突出民營企業在應用類產品創新研發中的主導地位,開展重點領域關鍵技術攻關,三年內投入市級重大科技專項經費20億元,帶動全社會研發投入100億元以上。對民營企業承擔特定專用科研立項的項目,依據項目實際發生資金按規定給予不超過20%、最高500萬元的補助。強化以促進民營企業創新為取向的政府採購制度,同等條件下,對列入《寧波市重點自主創新產品推薦目錄》的產品優先採購。支持民營企業開發新產品,對列為國內、省內首臺(套)產品分別給予100萬元和50萬元的獎勵。

支持民營經濟創新平臺建設。支持民營企業建設高水平研發機構,優先支持重點實驗室、創新中心、工程技術創新平臺等科研基礎設施建設,對列入重點建設計劃的,按照科研基建和儀器設備總投入的20%~50%,給予最高3000萬元的補助。對認定為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的,分別給予最高600萬元、500萬元的支持。對於企業建設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按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政策給予補助。鼓勵企業開展自主研發,對其研發投入,給予不超過5%、最高200萬元的補助。

支持創新型企業與創客團隊成長。支持創新型初創企業承擔科技創業項目。區縣(市)對列入計劃的給予最高50萬元的支持。開展高新技術苗子企業認定,在享受企業研發後補助政策的基礎上,再給予企業補助金額50%的獎勵補助,累計企業年度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200萬元。加大科技創新券支持力度,推進省內及長三角地區通用通兌,企業年度可最高申領10萬元,創客(創客團隊)年度可最高申領5萬元。企業和創客(團隊)向非關聯創新載體購買科技創新活動中所需的檢驗檢測、技術開發等科技服務時,可用科技創新券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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