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射洪縣紀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
▌1、萬林鄉文百村黨支部書記黃家奎、村委會主任謝建林違規挪用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專項資金問題。2012年,萬林鄉文百村因實施整村連片扶貧項目基礎設施建設存在資金缺口,向縣財政申報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42400元。2013年,黃家奎、謝建林在資金到位後但道路工程款已結算完畢的情況下,將獎補資金用作村集體其他開支。黃家奎、謝建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太和鎮寶堂村黨支部書記李浦昌、村黨支部原書記蒲傑、村委會主任楊喬違規分配土地整理專項經費問題。2015年9月,李浦昌在任寶堂村村文書期間,違規提議由時任村“兩委”成員根據各自負責土地整理工作量的大小對下拔經費進行分配並領取,蒲傑領取1500元,楊喬領取1500元,李浦昌領取2000元。李浦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蒲傑、楊喬受到提醒談話處理,違規款項予以收繳。
▌3、太和鎮中溝村黨支部書記蒲正軍、村委會原主任唐明方、原村文書高雲先違規分配土地整理專項經費問題。 2015年9月,蒲正軍、唐明方、高雲先在太和鎮下撥中溝村土地整理專項工作經費5000元使用中,根據時任村“兩委”成員各自負責土地整理工作量的大小對下拔專項工作經費進行了分配,蒲正軍領取2000元,唐明方領取2000元,高雲先領取1000元。蒲正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唐明方、高雲受到了批評教育和約談處理,違規款項予以收繳。
▌4、太和鎮磨嘴村黨支部原書記成素英、原村文書蔡洪豔違規分配土地整理專項經費問題。2015年12月,成素英、蔡洪豔在太和鎮下撥磨嘴村土地整理專項工作經費5000元使用中,根據時任村“兩委”成員各自負責土地整理工作量的大小對下拔專項工作經費進行了分配,成素英領取2500元,蔡洪豔領取2500元。成素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蔡洪豔受到約談處理,違規款項予以收繳。
閱讀更多 遂寧發佈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