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社保税务改制问题,中小微企业应该怎么办?

用户3989964738


大企业一直严格缴纳,影响的只有中小微企业,羊毛岀在羊身上,再就是朝三暮四(反正这个钱总要支出,总额不变,只是原来变成工人实发工资,现在分成两块,一块给了社保,一块给工人,当然工人实收少了),总体不增加企业支出就行。

税务征缴社保,如果确实严格征收,无可厚非,企业缴就是了!企业是缴了,那么这些钱这要从企业微薄的利润中扣岀来,原来的工人工资实收肯定是要降的,为什么?应发还是原来的额度,我给缴社保公积金各种资费了呀,所以实收会降,企业员工可支配消费收入就会降低不少,这对当前来讲,消费已经是托住经济恶化的唯一稻草,是那么的珍贵,不是什么消息!

总之,确保企业总支出不会增加。

核心员工要确保,一定会给缴纳社保!

非核心员工现在已经出现的裁员,聘用大企业退休职工,临时工增加(一些打杂性的工作,非专业性的工作就是每三个月换一批,反正试用期不缴社保的!),使用兼职人员,等等都是为了既能把活干了,社保还不用交,费用还低!

国地税合并,税种一个没减少,社保税务代收,只是换个部门而已!这些都是换汤不换药,新瓶装旧酒!只有一税制,什么费用都包含在一个税点里了,啥问题都没有了!分的那么多,徒增那么多的人来征缴,管理成本,征缴成本都是巨额浪费!

说难听点儿:就是多养了更多的社会蛀虫!在社会资源的再分配过程中,浪大量社会资源!


双吸一口热水


在社保改由税务统一征收以后,企业将面临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规范核基问题;

二是避免参保人数与发工资人数不相符的问题;

三是没有参加社保人员工资的财务入账问题;

四是用工形式不明确,签订什么样的劳动合同不清楚问题;

五是单位用工成本高的问题;

六是社保和个税缴纳问题;

七是人员工资与参保工资不一致的问题。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冀联集团在深入研究国家社保、劳动、税务、财务等相关最新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自主设计研发了“冀联工作链”人力资源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技术与人力资源服务业的融合应用,使企业和员工的用工关系“公开、透明、可追溯”,符合政府的监管要求。相关介绍如下:

一、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十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六十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16〕47号: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中第一章《总则》第三条规定“本准则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二、人力资源管理解决方案支撑

1、服务及隐私协议

2、服务合同

3、咨询服务协议

......

......

三、通过互联网技术工具-“冀联工作链”的应用,实现企业用工“公开、透明、高效、可追溯”


只做第一个我


只能减员增效!把2个人工资发给l个人,干3个人的工作!未来能力强价值大的人薪资会明显上升,不能创造价值的人连工作都找不到了。大企业已经把精英都筛走了,价值高,人力成本无所谓。职场低价值者基本都被小微企业养着,以后小微企业也不要这群人了。这也会倒逼小微企业减员增效管理升级是好事儿。但必然有一些来不及转型升级的小微企业会死掉,裁员潮一定到来!


商国臣通


对上海的小微企业来说一般都是以最低标准交,如果要按正常收入交,那么减员是不可避免的,明年小微企业日子不好过。


我就看看忍不住写写


抓紧裁员,免除后患!


李火筒


临时工该怎么交


海边钓鱼疯子


老赖会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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