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蟄與《周易》

驚蟄,古稱“啟蟄”,農曆二十四節氣中的第三個節氣,標誌著仲春時節的開始,從這天開始進入卯月。

《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二月節……萬物出乎震,震為雷,故曰驚蟄,是蟄蟲驚而出走矣。”動物入冬後藏伏於土中冬眠,不吃不喝不動。到了驚蟄時節,春雷驚醒蟄居的動物,稱為“驚”。冬眠的蟲類感受到春天的陽和之氣,從土中鑽出來活動。“驚蟄”就是雷聲驚醒蟄居動物的意思。

“春雷響,萬物長”,驚蟄時節正是大好的“九九”豔陽天,氣溫回升,雨水增多,農家無閒。可謂左河水之“一聲霹靂醒蛇蟲,幾陣瀟瀟染紫紅。九九江南風送暖,融融翠野啟春耕。”故驚蟄時,蟄蟲驚醒,天氣轉暖,漸有春雷,中國大部分地區進入春耕季節。

驚蟄與《周易》

從《易經》的角度看,驚蟄節氣對應的是六十四卦中的雷天大壯。

雷天大壯的上卦為震,震為雷;下卦為乾,乾為天。大壯卦的卦象就是天上開始打雷了,雷雷聲轟轟作響,驚醒萬物。

驚蟄的雷聲,驚醒的不只是蟄伏的動物,更是要驚醒那作為萬物靈長的人。經歷了一個寒冷的冬天,人們在寒冷裡習慣了潛身縮首,驚蟄時節,外界陽氣越來越旺盛。

此時人體陽氣也繼續升發,養生要遵從“春夏養陽”的原則,順應陽氣升發、萬物始生的特點,使自身的精神、氣血也如春日一樣舒展暢達。

所以,驚蟄不僅喚醒了蟄伏的動物,也喚醒人,喚醒農民去勞作,喚醒各行各業的人,生髮陽氣,振奮精神,迅速投入到自己的事業中去。

《周易》認為,在外界環境嚴峻、不適合生存發展的時候,應該主動蟄伏,以求養精蓄銳,等待時機再嶄露頭角。

《周易》把人生、或人的事業發展的六個階段,即潛、現、惕、躍、飛,亢。

這6個階段是說,外界條件不允許的時候,要潛伏、蟄伏;時機慢慢成熟的時候,就要開始活動,但同時要小心謹慎;當時機真正到來,就要乘勢而上,一飛沖天,成就事業;但是在事業如日中天的時候,一定要給自己留下退路,不能一味亢進,這樣才能萬無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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