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心115243811
這簡直就是碰瓷!雖說大家都對這種行為感到不恥,但卻絲毫也不影響這種事情的發生,還是不斷有人這麼幹,而且有時還真能得逞,不得不讓人感到很無奈!
山東東營一個老人,趁人不備,帶著工具跑到人家工地去拆鋼筋,可能由於動作過大,導致牆體倒塌,人被砸到,成了植物人。其家屬說工地看管不嚴,要求工地方要麼承擔老人的所有醫藥費,要麼賠償200萬元。武漢一小區業主晚上將電動車停在樓下充電,一人趁著夜色想要順手牽羊把電瓶拿走,卻不慎觸電身亡,其家屬獅子大開口,要求20萬元賠償。
上述山東的那件事,工地方已經給予了人道主義補償5萬元,其他的正在調解之中;武漢的那件事經過法院調解,業主給了3萬元的喪葬費用。
題目中的這件事,從描述來看,肯定是老人的責任,他動手打人,人家本能地伸手去擋,現在老人小臂骨裂,只能說是老人缺鈣,骨質疏鬆所致,由此也可以看出老人使了多大的勁道。這就跟一個人生氣,用腳踢牆,卻把腳趾頭弄骨折一樣,要怪只能怪自己,難道還能怪牆不成?
但是問題是,現在只是你單方描述,要是沒有目擊者,沒有監控,老人一口咬定是你打折的,怎麼辦?就跟在路上扶起自己摔倒的老人,然後他一把拉住你,說是你推倒的,要你賠償,你是不是一樣百口莫辯?
有些毛病都是慣出來的,對於故意訛詐的行為必須嚴懲,才能扭轉一些不良的風氣!
打虎拍蠅
講一個真實案例。
大概去年此時,我遇到一個真實案例,老李喜歡早晨起來踢毽子,老王喜歡早起練武術,兩人住的比較近,在相同的公園鍛鍊,偏偏倆人都喜歡同一個地方鍛鍊。
二人因為搶奪地方打過無數次(我總覺得廣場舞大媽才喜歡搶地方呢!),後來倆人之前形成默契,一個會先來,一個會後來,不巧有一次倆人又碰到了一起,然後起了紛爭。
練武術的老王歲數偏大,但是他可是練武術的,完全不把老李放眼裡,結果上去一拳打老李頭部了,老李也不甘示弱的把老王給頂地上了,然後老王就覺得自己手疼,說是手部著地弄得。
老李覺得自己委屈認為自己沒有打他手,申請鑑定,鑑定機構給出的結論是“老王的傷屬於撞擊傷”,也就是老王出拳打老李頭部的時候造成的,老李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現實生活中,正當防衛很難證明,建議在鑑定上下功夫,通過打架發生原因,經過等的描述,結合鑑定對小臂骨裂的程度進行診斷的結論,很有可能分清責任。
但是,很多時候鑑定機構也不是全能的,能不能鑑定上也不一定,然而不妨試試。
秘語相傳
你問這玩意問的,老人先動手,你沒動,沒動他怎麼骨折的?這是是不是正當防衛?我和你講你基本上定不上正當防衛,第一老人攻擊你是你是不是除了反抗還有其他方式?第二正當防衛看的不是誰先出手,是雙發受的傷害,結果是老頭子骨折了吧?第三他攻絲你說實話你可以躲,但是你反擊了,反擊老頭子骨折了,那對不起這是鬥毆屬於地方治安管理條例範疇.你就打他一下或推開他,你以為正當防衛那麼好整?要不是全社會關注那個劉海龍那正當防衛都可能定不上,你這個把老頭打骨折了幾戶不可能是正當防衛.正當防衛的兩個要點:第一侵害正在進行,第二防衛的結果是阻止繼續侵害.而不是你想的老頭打你一下,你把他腦袋打爆了也是防衛,不要以為先出手後面你就怎麼打都行.
960萬是一家
老人先動手打人,這就是老人錯在先,其次,另一方沒有還手(題目中的正常防衛就是累贅,題意不通順,前後混淆不清,權且按照沒有還手來寫吧!)而導致老人小臂骨裂,這說明什麼?說明人家站著讓老人打,老人自己用力過猛,自己把自己弄傷,真是自作孽,不可活,自作自受,自然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賠償。
假設這種說法成立的前提下,雙方肯定是因為瑣事而發生口角爭吵,在爭吵過程中,老人忍不住動手,而被動手者沒還手,暫且認為對方是年輕人,出於各種考慮,並沒有選擇動手,而老人呢,用力過猛,直接導致自己小臂骨裂,如果在這個過程中,是對方送老人去的醫院,那說明人家是良心,在這個過程中,老人或者老人家屬要求賠償或者追究責任,那隨便,一概不管,這就成了訛詐。
不管是從法律責任上來看,還是道義上來看,沒動手的一方根本就沒有任何責任。老人純粹是自作自受。
當今社會,類似老人與年輕人發生糾葛而動手的案例比比皆是,往往在這種情況下,年輕的一方肯定會選擇不還手,一是怕被訛詐,二是怕一旦還手,追究法律責任,畢竟是老人,沒多少力氣,一旦動手,那老人必然不是年輕人對手。
希望年輕人剋制自己行為的時候,老人也要有所剋制,不能認為自己是老人就可以教訓年輕人,這是不道德的行為。
珞珈評論社
大實話:那還能怎麼辦,自己去醫院看病,然後賠償對方的損失。
說真的,當我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就想說髒話了,但是,鑑於自己是個文化人,所以還是忍了,這裡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事情的背景。
這是一個粉絲給我發來的事情,說的是,一位老人,在乘坐公交車的時候因為車上沒座位了,所以就要求一位年輕小夥子給他讓座,但是,因為老人的語氣不太友好,並且有指責的意思,所以小夥子就沒搭理理他。老人一看自己被無視了,就來了氣,動手就打了小夥子,小夥子也沒還手。但是,沒想到的是,小夥子骨骼驚奇,再加上老頭也上了年紀,老人在動手打了小夥子以後反倒是自己的小臂被震骨裂,然後就希望讓小夥子賠償點醫藥費。
通常我們聽說的都是打人者給賠錢給被打者的,這倒好,自己打人被震傷了也成了要錢的憑據,說難聽一點,這就是在活生生地上演“惡人先告狀”,簡直就是教科書式的“壞蛋是怎樣煉成的。”對於這種人就不能慣著,他要是死纏爛打想訛錢,那就跟他耗著。說實話,要是我遇上這種事,那就是寧可浪費一百,不給無賴一分。
首先,從法律角度來說,整個事件中動手的只有老人一個,小夥子完完全全地就是受害者。所以,也就不存在“互毆”一說了,自然就更沒有什麼“傷的重的住院,傷的輕的賠錢一說了”。然後,從現實角度來說,老人自己的小臂被震傷,只能說明一個問題,那就是老人下手太重了,然後小夥子長得太瘦了。
但是,小夥子長得瘦肯定是沒有錯的,總不能說為了配合你打人的時候不被震傷,然後人家就得穿的厚一點,或者說吃得胖一點吧。顯然沒這個道理。反倒是,你這個老頭下手那麼重是有問題的。畢竟,就讓座這件事本身來說,就沒有強制性要求,讓座是情分,不讓是本分。打人本來就已經是不對,你還下手那麼重,現在自己被震傷了,只能說是罪有應得。
所以,無論是從哪個角度來說,小夥子都不應該賠錢給這個老人,反倒是,老人下手這麼重,小夥子也應該去檢查一下,看看是否自己被老人打出了內傷,然後對方賠錢。
最後,也請記得,尊重不是因為你老了就得尊重你,而是因為你做事的時候有著一個經歷人身看坎坷,包容一切的老人心態了才會被人尊重。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我們不考慮家裡有礦的,勢力很大的人群,就談普通人,分析一下。
1、我們都知道老年人骨質疏鬆非常多,別說打架,摔倒的骨折幾率都挺高。
2、所謂題目中的“正當防衛”,我理解為格擋,即出現了身體接觸。
3、身體接觸後對方出現了損傷,是被打者造成的。
4、法官會說,你沒有考慮到對方可能會骨折的嚴重後果就進行格擋,一定需要負責任的。你只能躲避,讓他miss,不能開護甲格擋,何況還是反甲。
5、舉證對方原本患有骨質疏鬆,應該有機會減少責任。
6、我不懂的我瞎說的。。。。
理性看世界123
老人先動手,在現在一般是,只能讓他打,如果你還手了或推一下,把他骨折了,哈哈,上法院,你出醫治費,還可能還有刑,還要吃牢飯。如果你沒出手,還口了罵他了,他回家的路上心,腦,發病,他們家人上法院告你,你也要負擔負責,賠錢。如果你抱著頭不動,不罵讓他打,他自己手打骨折了,上法律告你,你也的找到好律師。
騎在牆上的草
首先,可能要了解一下正當防衛的概念,正當防衛法律上的規定是:《刑法》上的第20條,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其次,正當防衛有一個限度,也就是防衛的程度,沒有明顯超過對方的加害程度,這樣才叫正當防衛。從你的問題來看,老人的手臂已經骨裂了,而你的受傷程度並沒有說。我們依照常理來考慮,老人動手打人先不管理由,打人能不能直接造成骨裂,能不能造成比骨裂還嚴重的後果。這就是能否形成正當防衛的依據。
最後,根據《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造成損害結果發生的一方,是由於侵害人直接或者過失造成的,由侵害人負責承擔侵權責任。也就是進行賠償。(題目中老人與防衛人就需要看誰是侵害人了,如果認定老人是則自己賠償自己,如果防衛人是侵害人那防衛人就需要賠償)
深入淺出講法律
遇到這種事情,該走法律程序走法律程序。 為什麼現在的某些老人會做出如此的舉動,我覺得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現在有一部分老人已經被“慣壞了”他們倚老賣老,為老不尊。
公交車上打小孩的老人,地鐵上打年輕姑娘的老人,地鐵上坐到小夥子腿上的老人。他們為什麼會如此的肆無忌憚,主要還是因為他們身上有著“老人”這個標籤。我不知道他們在做出來這一系列事情的時候到底怎麼想的,有一點不容置疑的是這些老人都覺得自己沒有錯、自己是正義的化身。 老人先打的別人,並且對方只是做出了防衛,並沒有伸手打這個老人。
自己打別人自己受傷了,這件事就怨不得別人,只能說自作孽不可活。如果這位所謂的老人執意想要對方負責任的話,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反正到最後不管是從法律上來說還是從道德上來說打人的老人都是理虧方。
當然了,這些道德敗壞的人也僅僅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老人還是非常值得我們尊重的,所以也希望大家不要否定所有的老年人。
這是大貓的一些看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漁一涵的生活觀
老人先動手打人,另一方正常防衛沒有還手,導致老人小臂骨裂,應該怎麼辦?
這個問題有點問題,“正常防衛沒有還手”是什麼情況,我能理解成是隻遮擋自保,但沒有出手嗎?
此外,老人是無故出手打人還是有前因後果呢?如果被打者偷了老人東西或者存在某種過錯,那麼顯然是應該擔責的。沒頭沒尾的一個問題,也沒有細節描述,很難做準確的解答。
我們只能假設雙方沒有其他矛盾,老人先動手,另一方沒動手只是正常遮擋,但由於老人骨質疏鬆,導致小臂骨裂。
如果是這種情況,被打一方顯然不應該擔責,但是,你得有證據證明你沒還手,或者有目擊證人作證。如果只是一面之詞,恐怕很難不但責任。
當然,最後的責任劃分,還是應該尊重事實,看證據說話。
話說回來了,現實中的確存在那種暴脾氣的老人,遇事喜歡先動手,大部分人碰到了還只能一讓再讓,畢竟上年紀了,萬一出問題了可就吃不了兜著走了。此時,那些規則大於人情的歐洲國家的做法就值得我們參考了。管你年齡多大,犯錯了,照樣抬出去,該拘留拘留,該懲罰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