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途中大巴燒成空殼,萬幸人沒事,賠償卻成問題

津雲新聞記者 王曾

天津市民張華(化名)和朋友一行報名參團旅遊,她們乘坐的大巴車在高速公路上冒煙後起火,全車旅客很快被疏散下車,萬幸,人沒事兒!事發後,旅行社很快派工作人員趕到現場進行處理並稱一定會賠償遊客的經濟損失,但是一個多月了,賠償仍然沒有結果!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旅行社隨後出具的“意外情況通知書”更讓張華等人一頭霧水。這份“意外情況通知書”究竟寫了什麼?

旅行途中大巴燒成空殼,萬幸人沒事,賠償卻成問題

兩日遊途中大巴車起火

日前,市民張華向記者反映了一件鬧心事。今年10月4日,張華和朋友一行十多人報名參團前往河北省白石山暖泉古鎮二日遊。除張華一行外,還有其他20多人一起乘坐同一輛大巴車出行。

當天上午,當大巴車行駛至S10張石高速淶源段伊家鋪特大橋附近時突然冒煙。司機停車後,包括導遊在內車上所有乘客很快下車疏散,緊接著大巴車起火,由於當天風力較大,火勢蔓延較快。公安和消防員趕到後,對大巴車火勢進行撲救。

通過張華等人提供的現場視頻和圖片可以看到,最先開始是大巴車尾部冒煙,隨後火勢蔓延到整車,最終大巴車被燒成了空架子。

所幸的是,大巴車內沒有人員傷亡,只是部分乘客的個人財物被燒燬。

承諾賠償卻收到“意外通知”

事發後,旅行社很快派工作人員趕到現場進行處理並稱一定會賠償遊客的經濟損失,承諾五個工作日內對賠償事宜給遊客回覆。然而,張華等遊客並沒有等到旅行社對於賠償事宜的回覆,只收到了旅行社給的一份“意外情況通知書”。

津雲記者拿到了這份 “意外情況通知書”,上面大致內容是:10月4日早晨車輛準時正常出發,約11:15左右,車輛尾部開始出現灰色煙霧。司機和導遊發現異常情況後第一時間疏散遊客,告知遊客攜帶隨身物品及時下車……

此外,“意外情況通知書”中還提到:司機和導遊安排遊客前往風口上方,由於車輛無法正常啟動,導遊與司機將大巴車行李艙的所有遊客行李均取出交給遊客,與此同時,在保證遊客安全的前提下,讓遊客返回車上取走行李,整個過程約 1 小時,約 12:20 左右車輛出現火情,由於天氣原因,火勢變大無法控制,交警及時聯繫火警進行滅火工作……

對於此次起火造成的損失,“意外情況通知書”中寫道:客運公司車輛報廢約 55 萬元(待核算),旅行社升級住宿約 1 萬元(待核算),部分遊客財產損失約 30 萬元(待核算)。整個事件累計申報金額超過 80 萬元(待核算)。

遊客對多項細節提出質疑

對於“意外情況通知書”的部分說法,張華等人提出了質疑。一方面,事發後車上所有人員都立即下車了,導遊並沒有安排遊客前往上風口,況且當時情況比較混亂,往大巴車前方、後方疏散的人都有,大家一時根本無法判斷哪是上風口哪是下風口。從張華等人提供的照片和視頻中看到,當時大巴車前後都分散著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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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當時導遊和司機確實把大巴車下方行李艙內的行李搶出來了,但並沒有讓乘客返回車內拿回行李。因為當時車內全都是濃煙,根本不具備上車取行李的條件。況且導遊自己的衣服和臉上都被煙燻黑了。

即便如“意外情況通知書”中所說,導遊和司機組織遊客上車拿行李,那麼當時大巴車已經冒煙起火,這種情況下如何保證乘客安全?這種情況下讓幾十人上車拿行李合適嗎?

“意外情況通知書”中說大巴車是約12:20左右起火。而張華等人認為,起火的時間遠比通報的情況要早。

遊客胡斌(化名)向記者提供了他當時和朋友的微信聊天記錄,在10月4日上午11:25,胡斌給朋友發消息稱,他所乘坐的大巴車起火了,11:31胡斌向朋友發了大巴車起火的照片。

而在另一名遊客手機拍攝的大巴車燒成空架子的照片中顯示,拍攝時間是10月4日12:28。張華表示,從大巴車冒煙到火勢吞噬大巴車前後不過20分鐘的時間。因為當時在高速公路上,從報警到消防隊趕到,再到救援,至少需要1個小時的時間。而當天12:28,消防隊對大巴車的救援已經接近尾聲了。如果按照“意外情況通知書”中表述的,12:20左右起火,消防員可能在8分鐘內趕到現場並將整車的火撲滅嗎?

此外,張華還提出,大巴車司機在駕車中多次用手機微信聊天。大巴車起火前有一輛轎車以鳴笛、超車、駕駛員伸出手臂揮手等多種方式提醒大巴車司機尾部冒煙了。並且一開始大巴車司機認為是後面車著火了,沒有立即停車。在車上乘客再三要求下,大巴車司機才下車查看。

旅行社:法律程序結束前不做回覆和處理

津雲記者通過張華等人簽署的合同,找到了和她們簽約的旅行社——北京市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簡稱“北京中旅天分”)。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張華等人是在天津的拼團遊,北京中旅天分只是報名社,而發團社是“天津誠信假期旅行社”。

事發後,北京中旅天分積極和張華等人聯繫,確認從該旅行社參團的遊客沒有人員傷亡,目前只是在該社參團的遊客上報了2萬元左右的財物損失。北京中旅天分以書面形式要求“天津誠信假期旅行社”出具對此事件的書面回覆,隨後,“天津誠信假期旅行社”才出具了遊客手中拿到的“意外情況通知書”。

北京中旅天分積極和“天津誠信假期旅行社”溝通解決,但“天津誠信假期旅行社”並不認可經濟賠償。雖然出行前,旅行社給遊客購買了保險,但保險公司理賠需要相關財產損失的票據。目前,部分遊客上報的損失的財產沒有提交相關票據。

通過北京中旅天分,津雲記者聯繫上了“天津誠信假期旅行社”的一名男性工作人員,這名男子表示,他們已經從事發地的交管部門提取了事故的相關資料,保險公司認為遊客所提出的財務損失和實際情況不符,因此至今沒有和遊客達成賠償事宜。

男子還表示,沒有任何證據和資料顯示大巴車司機存在危險駕駛行為。該男子認為,記者的電話採訪干擾了“天津誠信假期旅行社”的正常經營。

對“意外情況通知書”所表述的車輛冒煙後司機和導遊在確保遊客安全的情況下組織遊客上車提取行李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允許如此操作?這名男子表示,目前這起事件正在準備法律訴訟,在法律程序結束前對於記者的問題不做回覆和處理。截至記者發稿時,“天津誠信假期旅行社”沒有進一步回覆。

(部分圖片由遊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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