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天津市2019年度定向招錄選調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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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清”年 新改革 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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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9年度定向招錄選調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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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和市委的有關規定,我市2019年度計劃定向選調434名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總體目標

我市選調生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市第十一次黨代會部署,堅持黨管幹部原則,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努力把更多優秀大學畢業生聚集到加快天津發展的各項事業中來,為我市各級黨政機關補充高素質人才,儲備、培養後備力量。

二、選調範圍和條件

(一)選調範圍

2019年我市面向教育部公佈的部分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定向選調應屆畢業生,高校名單如下(共30所):

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蘭州大學。

具有服務基層項目工作經歷的大學畢業生,符合選調條件的可報考1次選調生。主要包括2018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天津市“三支一扶”大學生(以下簡稱“三支一扶”大學生)和2018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天津市選派“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者(以下簡稱“西部計劃”志願者)。

天津市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入選者(以下簡稱“青馬工程”入選者),符合選調條件的,可報考1次選調生。

定向培養、委託培養的應屆畢業生,非全日制畢業生,獨立學院畢業生,民辦高等院校畢業生,畢業後申請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各類成人教育、遠程教育畢業生,專升本畢業生不在選調範圍內。

(二)選調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選調對象必須有正確的政治立場和政治態度,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和“四個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黨愛國,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甘於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學習成績優良,作風樸實,誠實守信,吃苦耐勞,身心健康,有較好的人際溝通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3.選調對象除應達到公務員招考基本條件外,還應至少滿足以下四個條件之一:

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學生幹部。學生幹部是指選調對象最高在學階段的任職經歷,且應任職滿半學年(團組織、學生會擔任副部長及以上職務,班委會擔任委員及以上職務)。

獲得校級及以上榮譽稱號(包括: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部等)。校級及以上榮譽稱號是指選調對象最高在學階段取得的榮譽稱號。

具有參軍入伍經歷。

4.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須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5.符合選調單位提出的專業、學歷等條件要求。

6.本人自願報名,所在高校黨委組織部門同意推薦。

7.通過選調生考試、考察。

8.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9.本科畢業生的年齡在25週歲以下(1992年12月12日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的年齡在28週歲以下(1989年12月12日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齡在32週歲以下(1985年12月12日以後出生)。

10.考生與選調單位在職人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親屬關係(即: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下同)的,應當迴避。

選調單位領導幹部任職期間,上述親屬不得報考其管轄地區、系統、部門的職位。

其他事項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考生在校期間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學術不端和道德品行問題的,不得作為選調對象。

三、選調方式和程序

選調工作採取自願報名、組織推薦和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照網上報名、高校黨組織審查推薦、選調單位資格審查、統一考試考察、錄用審批等程序組織實施。各選調單位具體的選調職位及人數、報考須知、報名表填寫說明等信息,可通過天津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公共服務平臺(網址: rsks.hrss.tj.gov.cn)和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版塊(網址:www.tjkpzx.com)查詢。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12月12日8:00開始至12月22日18:00結束(共11天)。網址為:rsks.hrss.tj.gov.cn。

網上繳費時間:2018年12月12日8:00開始至12月24日18:00結束。網址同上。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試考務費用。

各選調單位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初步審查。資格初審結果在考生報名後24小時之內給予答覆。

每個職位報考人數與選調計劃數之比低於2:1的,相應調減選調計劃,報考人數不足2人的,取消選調計劃。按照男女比例1:1錄取的職位,男性或女性報考人數與本性別選調計劃數之比低於2:1的,相應調減該性別的選調計劃,報考人數不足2人的,取消該性別選調計劃。所報職位選調計劃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可改報其他職位,改報時間為2018年12月26日9:00至16:00。

(二)組織推薦與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成功後,應及時打印《選調生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並簽字確認。應屆畢業生應於12月28日前,將《選調生報名登記表》上交各高校黨委組織部門審查推薦。“三支一扶”大學生的《選調生報名登記表》應經服務單位主管部門黨組織和區人力社保局同時審查並簽署推薦意見、加蓋公章後,於12月28日前上交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流動開發處。“西部計劃”志願者和“青馬工程”入選者,應於12月28日前,將《選調生報名登記表》上交團市委學校部。

(三)統一考試

選調生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考生憑準考證和法定身份證件參加選調生考試。審查合格並已經繳費(或已辦理了低保、特困減免考試考務費手續)的考生可登陸報名繳費網址,下載打印《筆試准考證》,准考證下載時間為:2019年1月7日8:00開始至1月11日18:00結束。

1.筆試

筆試為《綜合能力測試》,考察應試人員綜合素質和發展潛能,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筆試時間為2019年1月12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准考證。1月24日網上公佈筆試成績,考生可查詢筆試成績。

2.面試

面試階段考試為結構化面談。每個職位進入面試人數與選調計劃數比例為2:1。按照男女比例1:1錄取的職位,按性別對男女考生筆試成績分別進行排名,分別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合格者人數與選調計劃數比例小於2:1的,筆試成績合格者可全部進入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錄用。面試時間為2019年2月23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1位小數。同一職位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選調人數與進入體檢人數1:1的比例)擇優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選,如仍出現並列情況,則一同確定為體檢人選。按照男女比例1:1錄取的職位,按性別對男女考生總成績分別進行排名,分別確定體檢人選。

報考市公安局職位的考生,還應參加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錄用。

(四)體檢與考察

1.體檢

體檢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等規定進行。非組織原因,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複檢或鑑定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選調單位組織實施,各有關高校(單位)給予相應的配合協助。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的原則,採取查閱檔案、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全面瞭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同時對考生在《選調生報名登記表》中所填信息進行核實。

體檢人選、考察人選自願放棄或不合格的,由選調單位研究決定是否遞補。

(五)錄用審批、簽訂就業協議

擬錄用人員由選調單位按規定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並在選調生招錄網站統一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政治面貌、選調單位、准考證號、畢業院校或所在工作單位等,同時公佈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後,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經審批,發放《選調生通知書》。各選調單位與擬錄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考生未按選調單位時限要求籤訂就業協議的,視為自動放棄選調生資格。出現職位空缺,由選調單位研究決定是否遞補。

(六)遞補和調劑

1.遞補

如果有考生在體檢及後續環節放棄或被取消錄用資格,各選調單位均可以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調劑

面試成績合格、未被錄取、且在報名階段填寫服從調劑的人員,在本人意願和所報考選調單位用人意向達成一致情況下,可以向所報考選調單位的空缺職位進行調劑。調劑在遞補環節結束後進行。

調劑方式為:因報名人數不足、無人錄取、無人遞補形成的空缺職位,按照選調單位意願,確定為調劑職位。在報考同一選調單位的經面試未被錄取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次序確定調劑人選。調劑人選確定後,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選擇確定職位。如考生總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調劑人選;如面試成績相同,優先考慮中共黨員和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考生。若考生在確定調劑人選、選擇具體職位等環節放棄,則按上述原則依次遞補。確定調劑人選後,與遞補人員一併安排體檢、考察等相關工作。

(七)接收

選調生正式畢業後,一般應於當年7月31日前到崗工作。選調單位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做好接收工作。

四、誠信要求

考生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遵守相關考試紀律,配合選調單位工作,考生如有隱瞞情況、冒名頂替、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考生進入體檢及後續環節放棄的,或未按規定時間簽訂就業協議的,取消錄用資格。失信人員今後5年內不得報考天津市選調生考試。

本次選調生考試不劃定複習範圍,不指定複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1.政策諮詢電話:022-83606326、83605502

2.市人力社保局電話(“三支一扶”考生諮詢):022-83218237

3.團市委電話(“西部計劃”志願者和“青馬工程”入選者諮詢):022-28236859

4.報名、考務諮詢電話:022-12333

5.網絡諮詢電話:022-23314295

中共天津市委組織部

2018年11月23日

圖文來源 | 天津人事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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