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男女分手,女方却霸占男方房子不愿搬走,还遭对方……

房子被强占,

还遭对方派人跟踪、骚扰、威胁甚至殴打。

李某和张某从未想过,

这种荒谬事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但所幸,日前,韶关市武江法院顺利执结该案,成功腾退上述房屋,曾“作恶一时”的涉案嫌疑人刘某也已被武江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同居男女协议分手,女方拒绝搬离

据悉,张某、李某原系夫妻,二人于2010年底协议离婚,约定离婚后房屋归婚生小孩所有,但因小孩尚未成年,故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产登记权属人为李某,房屋则由张某继续居住使用。

2012年,张某与某女子刘某在网络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二人在上述房屋内共同居住。4年后,其二人感情出现不和,经协商后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双方由签订协议之日起正式分手,之后各自不能干涉对方,另现共同居住的房屋给女方住半年,半年后返还男方,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予以威胁

协议签订后,刘某独自在该房居住至今,期间,刘某以其与张某存在经济纠纷为由,拒绝搬离该房。张某、李某经多次与刘某协商未果,遂诉至武江法院。

同居男女分手,女方却霸占男方房子不愿搬走,还遭对方……

法院判决房屋返还

女子纠集人员骚扰前男友和房主

武江法院审理认为,该案系返还原物纠纷,无权占用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涉案房屋虽登记在李某名下,但应系张某、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张某等二人离婚时约定房产归孩子所有,此约定除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事由,否则任何一方不得任意撤销。李某作为房产名义上的登记权属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在涉案房屋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之前,按照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其对涉案房产对外享有排除他人占有、侵害的权利,张某在2016年签署的《协议》中同意涉案房屋给刘某居住,该《协议》中的房屋处分行为损害了他人权益,实质上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应当认定无效。故依法判决刘某返还该房屋给李某。

然而,判决生效后,刘某却置之不理。无奈,李某于2018年初到武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看见执行法官,李某便开始诉苦,自己的房屋依旧被刘某无理强占,更换门锁后又被对方开锁,后其转而采取断水断电希望让刘某“知难而退”,

但岂料对方竟通过点蜡烛、私接水电的方式继续在该房屋内生活,有时候还撒泼耍赖,经多次协商仍拒不搬离。然除此以外,更让李某“郁闷”的是,刘某纠集一些社会人员,对其进行跟踪,对其前夫张某则通过跟踪、骚扰、恐吓甚至殴打等方式讨要不当利益,让其与前夫着实苦不堪言。

同居男女分手,女方却霸占男方房子不愿搬走,还遭对方……

占房女子被冻存款知悔恨

却因被刑拘无法履行承诺

了解上述情况后,执行法官当即传唤刘某到庭接受询问,刘某辩称,其与张某在同居过程中存在感情及经济纠纷,占据房屋并不是为了居住,而是因为无法找到张某本人。

其认为,涉案房屋虽在李某名下,但实际是张某的,故希望通过这种方式逼迫张某出来解决问题,希望法院理解她地行为,亦希望法院解除对自己存款、微信、支付宝等的冻结。

同居男女分手,女方却霸占男方房子不愿搬走,还遭对方……

听罢,执行法官耐心向刘某释法说理,对刘某强占他人房屋的行为予以严肃批评,告知其要通过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责令刘某限期搬出该房,否则将立即采取相关强制措施。

后刘某当场签订书面保证,承诺将自行搬离,并获申请人李某同意。但与此同时,法院亦未松懈,而是根据案件情况制定了刘某逾期未搬离的执行预案。

不久后,李某到法院反映称刘某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执行法官经与公安机关核实,知悉刘某被拘系因张某报警称其遭到刘某的非法拘禁,如今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且公安机关业已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刘某因此无法在保证期到来前履行腾房承诺。

法院启动执行预案成功将房屋交还

法院遂立即启动执行预案,联系刘某亲属到场接收物品,并在居委会、物业公司见证下,腾退刘某私人物品18箱及冰箱、衣柜等家电家具,对该涉案房屋更换门锁,当场把钥匙交还李某,最终成功执结该案。

据悉,如今正是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冲刺阶段,即便已“浴血”奋斗多时,但武江法院并未出现疲态,并愈发勇猛。近期,仅一个月时间内便司法拘留12人、强制清退房产5处。该院执行工作主要负责人表示,接下来的时间内,该院还将继续“倾巢出动”,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执行、支持执行,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为执行工作贡献力量,共同筑建“信用韶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