廁所漏水,樓上鄰居長期不在家住,通知幾次不肯配合,可以報警處理嗎?

武關河


樓上廁所漏水對於樓下的住戶來說簡直就是一場揮之不去的噩夢,如果還碰上題主所說的不肯配合的情況出現,那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言歸正傳,題主的廁所漏水,從題面上可以理解為樓上業主不肯配合應該是以各種理由來推脫整改修復漏水衛生間的責任,通常衛生間漏水在房屋裝修和居住中屬於較大概率發生的事情,開發商建築施工階段、裝修階段施工隊伍及防水工程的優劣都會成為造成上下樓滲水的原因。而一旦出現這種漏水情況處理起來又是相當的費時費力,所以這一塊也成了最大的民事糾紛事件。

通常發生滲漏水事件,我們需要具體事件具體分析,這樣才能找到最科學穩妥的解決辦法:

1、第一時間應該是通過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來做上下樓的協調,通過查找漏水點來查明造成漏水的原因,假如漏水的房屋涉及到質量問題且尚在房屋保修期內,受到損害的業主可以要求或者通過物業公司聯繫開發商對所在房屋的漏水部分進行工程維修,如果已經造成樓下業主財物損失的還可以提出相關的賠償要求。

2、如果漏水事故與開發商的房屋建築無關,查明漏水原因系樓上業主因為在裝修期間因為施工工藝存在施工缺陷和隱患造成漏水的,那麼此時樓上的業主就應採取積極配合的態度去查找漏水原因並進行相對應的補救措施或施工,如果已經造成樓下業主財物損失的同樣要承擔相對應的賠償責任。這一點在我國的《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規定及《物權法》第92條都有相對應的解釋及處罰方式。

以上提到的兩點已經為樓下業主為了維權提供了報警的法律依據,所以題主所提到的能否可以報警處理,這裡是不存在任何問題的。

但是還有以下兩種情況,樓下受漏水之苦的業主也要了解清楚才能確保上面提到的兩點實施起來有理可依:

1、 漏水原因除了有可能是以上2點提到的原因造成之外,也可能會存在樓下業主在房屋裝修的過程中因為工藝施工的問題造成而導致漏水的,比如給排水水管走天不走地或其他施工所造成的的滲漏,如果所提漏水情況屬實的話,樓下的

業主就要注意了,此時該業主不僅要對已經造成損害的樓上業主進行賠償,還極有可能要應承擔相應的民事侵權責任。

2、再有一種漏水情況與房屋的建築年代有關,漏水的原因可能是建築本身的管路或防水材料老化而導致漏水的產生,如果是這種情況發生,那麼上下樓的業主就應該對這部分漏水的共有部分共同承擔相應的維修責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20條對此也有相對應的詳細解釋。規定指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以上觀點及看法僅供題主參考,希望能夠將衛生間的漏水問題儘早解決




老木不可雕


樓上廁所往樓下漏水,樓上業主又不在的情況下,是可以及時通知物業的。物業公司工程部人員可以視情況臨時關停樓上漏水業主家的水閥,以免給您造成更大的損失。之後再由物業公司人員找到業主聯繫方式,電話聯繫漏水住戶的業主,及時回家查看漏水原因。

至於您所說的,樓上業主不肯配合,不知道是哪方面的不肯配合。是不配合檢查漏水問題還是不配合維修問題,還是說不配合相關的責任和賠償問題?不過,一般來說如果業主在不配合的情況下,可以先找物業公司,由物業公司先行進入調節,物業公司可以組織雙方見面約談,當面處理相關事宜。如果物業調節無果,那麼就可以進行報警或者蒐集好相關證據進入司法程序了。當然,您也可以不進入由物業出面調節的程序而選擇直接報警或者走相關的司法程序了。


小區物業人


筆者遇到過類似漏水的事兒,幸遇好鄰居,和睦處理


今年2月2日晚下班回到家,夫人就反映廚房吊頂有滴水聲,廚房地面也積了一大攤水。我拿著凳子摞凳子,拆了一塊集成吊頂,頭伸進吊頂上部空間查看,發現客廳與廚房的牆面沿廚房側頂部滲水,找了一個塑料糖果罐子,剪開只留下部,擱在吊頂上作為臨時集水之用。

當時找到物業門衛要樓上鄰居的聯繫方式,可惜門衛大哥沒有,第二天恰巧是週六,上午找到了客服聯繫了樓上業主。樓上業主也很著急,說房出租給別人了,等聯繫好租客以後再跟我聯繫。下午樓上的業主來電:約好出差在外的租客週日下午來看現場。

週日下午,業主老夫妻和租客父子如約來到筆者家,查看了漏水現場,筆者向他們描述了漏水現象:發現之日當晚,塑料水盒存了1.5升水,週六晚約有0.5升,到他們看現場那一刻,十個小時盒中也存有兩百毫升水。明顯的水勢減弱。

租客父子也描述了最近一週出差未在家入住,家中也沒有水浸的現象。筆者也上樓查看了他們的住處,確實如他們描述。

當時也沒有做任何處理,但留下了雙方的聯繫電話,約好如有問題再聯繫。自此之後此處滴水的地方就不再滲漏了。嗯,只能當偶發現象原因不明視之。

本案提問人提出的問題,不算罕見。根據《民法通則》,鄰居之間如有采光、漏水、漫溢等建築相關居住問題,應該相互幫助,這是義務


這義務就包括了查找問題及配合維修,樓上業主以不居住、不用水為由拒絕配合調查,是站不住腳的。如遇此情況,除了通知物業之外,建議報警處置。

警方遇此類是有多種的處理方式,如果不是特別緊急,除了協商之外不會過多幹涉,給出的建議是協商,最多可以起訴。

如果是災害性的水浸事故,而樓上業主一時不能趕來或者拒絕配合。有的出警警員會通知開鎖匠進行強制破門進入,進行搶災救治。

這一類出警處置沒有特別的規範,完全靠現場警員現場判斷和個人魄力而定。

像類似於這種漏水未必是樓上業主戶內水管破漏所致。現在的建築多用空心磚,如果衛生間出現滲漏,有可能是暗埋在牆內的冷熱水器管破裂,水沿著空心磚向樓下漏淌。如果該戶的樓下衛生間是牆面滿貼瓷磚,那麼滲水首先發現點可能是樓下的樓下,隔三層都是有可能的


筆者給提問人的建議:

1、報警後留下出警記錄,對方不配合態度在記錄中應記載。

2、請物業人員聯繫樓上幾家請查一下各自的管道是否有滲漏。

3、遇到特別不配合的業主,可以相鄰權侵害為由起訴樓上業主:要求配合檢查和維修。

等真正查明漏水原因後,受損戶可以要求向責任戶賠償損失。

鄰里之間應該相互謙讓,相互幫助。漏水這種事兒也許某一天自己就會遇上了呢?


老包有時不在線


樓上鄰居長期不在家住,也就是無人在家用水,按道理講是不用水是不漏水的。

如果卻實無人在家居住又會有漏水現象,有這樣幾種可能:

(1)他家的供水管及閥門因長期無人在家使用或凍破.或老化脹破.或接頭鏽蝕等原因漏水。

(2)也許是以上樓層主排汙管或凍破.或堵塞.或以上樓戶曾經疏通排汙管將你上層戶的管捅搗破造成漏水,或太陽能上下水管破裂漏水。或熱水器漏水,(熱水器漏水有的將牆面洇透,直至洇到下層戶的牆面地面,本人經驗過也遇到過)

也有隔層戶先漏到你上層戶,他家再漏到你家的可能。

上述幾種漏水原因,只是戶主不在家而自己不知,即使是偶爾在家也不容易發現,或不往這幾方面考慮而巳。

其實是即然上層戶長年不在家,你可次連繫物業人員將他家外邊的水錶處的閥門關掉就行嘛,也許關掉閥門就不漏水了,他家要來家人用水又漏,這不正好有事實了嘛,我想你再找他,他也就啞口無言了吧。


老刺蝟14


可報警試試,不過這好像不是警察該管的,當然為此打起來,警察是該管的。

如果確認樓上對此冷漠不配合 ,最簡單的還是起訴樓上,打官司其實是挺簡單的一件事,並不像想象的那麼難,你這種情況,法院肯定判他配合甚至賠償損失,如他不執行,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既然到了那一步,就不怕撕破臉了。另外,打官司就是打證據,要提前收集好證據,比如他確實不配合以及由此給你造成的損失等。


打那指那兒



春華秋實1707080


這個問題不歸警方管,而是雙方協商不了向法院起訴。


活出真我12


完全可以報警,警察過來後,會找開鎖公司,全程錄像,進入屋內,可以在警察監視下,找漏水點,找水暖工維修堵水。至於後續賠償問題多次聯繫不出面可以起訴,不過對於老賴,花費時間較長。


雨過天晴0707



切伐老器


你們沒有物業人員嗎?通知物業停了樓上的水不就行了嗎?

待樓上人家回家時,要求處理好才能供水。挺簡單的事情。

當然,如果沒有物業公司,又沒有業委會,報警也無用,這是鄰里糾紛,警察只會建議兩家協商處理,或者建議你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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