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鸡市新农合缴费、减免、政策微调等热点问题,市卫计局答复

11月26日上午,宝鸡市医改办副主任万正斌携市卫计局计生协会、中医药管理局、体制改革与新农合管理科、医政医管科、疾病防控与应急科、综合执法监督科、基层卫生科、妇幼计生服务科、计划生育管理科、流动办和专技管理科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宝鸡人民广播电台第1446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直播,接受社会监督,介绍政策法规、与听众现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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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直播现场

关于宝鸡市新农合缴费、减免、政策微调等热点问题,市卫计局答复

领导这样说

万正斌 宝鸡市医改办副主任


“市卫计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内设15个科室,主要承担18项职责。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统揽,以健康宝鸡建设为主线,聚焦机制创新,精准发力突破,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等多项荣誉称号,为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提供了有力的健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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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关心的问题

网友“往事如风”:最初合疗费交10元,报50%,现在交240,为啥报销比例上涨幅度并不大?看病仍然这么贵?

网友“小伟”:农村居民合疗年年涨,现在一年交240元,报销比例还降低,这项政策是否合理?

市卫计局答复:近年来,由于健康扶贫政策倾斜力度逐步加大,新农合基金支出压力增加,各县区今年基金运行均不同程度面临透支。经过详细测算,在征求各县区卫计局、合疗办,市级各协议医疗机构及多方意见后,对我市新农合住院报销政策进行了微调。

新农合制度在我市运行12年以来,多种因素导致住院率一直居高不下,2018年已达19%,远远高于全省15%的平均水平。适当提高起付线是降低住院率的一项有效措施。同时,各级别起付线的调整合理的分流了患者,让患者常见病、慢性病在基层,大病、疑难病在县、市医院看,确保基金安全。政策微调时,充分考虑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地理优势及价格优势,让参合患者就近就医,对18周岁以下及大中专院校学生,继续享受起付线减半标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农合报销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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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友康先生:独生子女家庭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缴纳新农合有优惠政策吗?

听友韩先生:新农合缴费开始了,我们村有人交220元,有人交240元,怎么回事?

市卫计局答复:2019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为:正常续缴参合费用的城乡居民按每人240元收取。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按照省市有关政策,个人缴纳90元;未纳入贫困户的低保户个人缴纳90元;五保贫困户国家全额资助,个人不再缴纳;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及其0-18周岁的子女,在上述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可按规定免除20元。残疾人缴纳医保没有优惠,具体资助政策可再向当地残联咨询,缴纳220元的,是新参合的城多居民(含2018年度新生儿),并且需缴纳中断年度(2017年-2018年)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中断年度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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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友网络问题:目前大街小巷到处是个体诊所,这些诊所是不是都是合法的,群众敢到这些地方去看病吗?遇到非法行医怎么办?

市卫计局答复:目前,我市个体诊所很多,不乏有非法经营者。从我们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看,个体诊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无证擅自营业,属非法行医,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二是虽然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超范围经营。三是个别诊所聘请的医护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也有使用过期卫生用品的情况,这些都是违法的。

针对这种情况,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非常重视,每年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规范执业行为。今年截止九月份全市查处无证行医案件56件、没收违法所得10.2万元、处罚13.5万元、移交公安部门1件,查处医疗机构违法案件14件、罚款2.6万元。如果您遇到或发现非法行医,欢迎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我们将根据举报线索一查到底,严厉查处,坚决取缔,不断净化群众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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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提示

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督投诉电话 3260242

宝鸡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播出时间 每周一、三上午10:05

热线参与电话2799261.2799262

11月28日参与单位:岐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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