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問《時代報告》董記者 到底是誰該道歉

河南省文聯下屬的一個雜誌刊物《時代報告》記者董某人拿著記者證找民警說情,遭到拒絕的董海燕記者惱羞成怒,回到家裡就懟了一篇《十問出警民警》的網文,在網上引起了軒然大波。後來,董記者自己覺得自己問的十個問題太過於無知,就刪掉了這篇網文。


十問《時代報告》董記者 到底是誰該道歉


但是她後來還是小姐脾氣發作,又以民警“侮辱她”為由,要求民警公開向她道歉,並稱她的行為已經得到了雜誌社社長的首肯,為此,她甚至感激涕零。


十問《時代報告》董記者 到底是誰該道歉


且慢明朝作為吃瓜群眾一枚,在這裡也準備斗膽問董海燕記者十個問題,不知道董記者願不願意回應。

第一:請問您到底是不是這起警情的當事人?您為什麼要自稱是事件當事人?

您口口聲聲說自己是當事人,但您並不是報警人,也沒有在報警後第一時間和警察接觸,而是事情處置完畢後才匆匆趕到,您其實是替妹妹“跑事的”,這一點不錯吧。既然不是案事件當事人,您為什麼一直以當事人自居?

第二:您到現場後,是在執行一次採訪工作,還是要替您妹妹辦事的?公事還是私事,您分清楚了嗎? 在現場,您多次完成記者和當事人親屬之間的角色變換:當記者身份對您有利時,您就是一位記者;當記者身份不方便時,您又變成了當事人的親屬,請問您是怎麼樣實現這兩個角色的完美切換的?


十問《時代報告》董記者 到底是誰該道歉


第三,您剛到現場時就要出示自己的記者證,當時是怎麼想的?是要暗示民警您身份特殊嗎?您到現場後幫助親人心切,這是人之常情,都能理解。可是,您為什麼要在第一時間表明自己的記者身份?您經常在處理私人事務時亮明自己的記者身份嗎?這個身份好使嗎?

第四,您有沒有聽清楚張警官現場給您介紹的事件情況?您有沒有把民警的解釋聽在心上?據張警官介紹,他多次給您和當事人解釋過,也講清楚了這一事件與公安機關應該受理的案件之間的區別,您為什麼對這些依法告知這麼牴觸呢?您是不是認為,一個特殊的身份,或者一個求情的電話,可能比法律更加實用?

第五,您對整個事件經過了解清楚了嗎?您多次描述此事,為什麼總是與真實情況有差距呢?您說是電動車被撞了,其實是電動車與自行車停在一起,不知道什麼原因自行車倒掉了,砸住電動車了。這個不算事故吧?無法證明是故意破壞吧?你為什麼多次說是交通事故,還強調是電動車“被撞”了,從來沒聽您說過電動車“被砸”了。您為什麼總是這樣說,就是不願意把事實公開出來,讓大家評判一下?

第六,民警告訴您可以到法院起訴對方,您認為是這件事在公安機關這裡“沒有處理結果”,請問您想要的處理結果是什麼樣的?民警向您講清楚民事案件的問題後,您多次在現場表達出公安機關沒有處理好這件事,您認為怎麼才算是處理好?如果民警強迫對方給您拿出錢,或者是民警替對方墊付出來,您是不是就會滿意了?

第七,您認為民警在現場評判您的職業狀況,覺得這是在侮辱您,還說很多人曲解您的記者證有效期。您應該記得,是您主動向民警告知自己的記者身份的,民警後來看您的言行,覺得不像是一位記者的所作所為,才懷疑您招搖撞騙,因此才要查驗您的記者證。在民警有合理懷疑的情況下,查驗您的身份證和執業證件,是完全合法的。現在,您還覺得民警的質疑是對您的侮辱嗎?

第八,您曾經發布了針對當事民警的“十問”,正式把這件事公之於網上,請問您為什麼在短時間內又把文章刪除了?您是覺得自己有些地方說得不恰當嗎?如果是的話,哪些地方不恰當?

第九,您說過,貴雜誌社張社長已過問此事,並且要向鄭州市公安局函詢此事,現在進行的怎麼樣了?您能透露一下進展嗎?


十問《時代報告》董記者 到底是誰該道歉


第十,如果現在讓您重新開始那一天,您還會像那天那樣做嗎?您還會在自媒體發出您後來撤回的“十問”文章嗎?


十問《時代報告》董記者 到底是誰該道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