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問:“社會責任明星企業”引爭議 中藥協會須公佈相關標準

文丨朱扒界

十問:“社會責任明星企業”引爭議 中藥協會須公佈相關標準


這幾天,網上“開鍋了”!

“開鍋”的原因很簡單:一個“跨省抓捕”、13年內被監測出137次不良反應、廣告違規被通報2600多次,名曰鴻茅藥業的企業,被中國中藥協會評為“2018年度履行社會責任年度人物獎”。

而那年,正是該企業“跨省抓捕”發生的年份,一度輿論沸騰。

一石激起千層浪。一時間,包括黨媒在內的廣大網民對中藥協的權威與中立性提出強烈質疑。

在下也想湊個熱鬧,不禁想替媒體和自己問下中藥協:

一問:頒獎給鴻茅藥業,評選無序還是有償背書?(新京報)二選一,來個吧?

二問:鴻茅藥酒獲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獎,“含金量”幾何?(新京報)幾斤幾兩,出來走兩步?

三問:鴻茅藥業成“履行社會責任明星”,這步子邁得有點大吧?(新京報)

步子太大會不會有點扯?

四問:廣告宣傳屢屢違法的鴻茅藥酒獲獎,需要一個有說服力的理由?(南方都市報)給個先?

五文:鴻茅藥業獲“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獎”,是對社會的冒犯。(紅星新聞)你說呢?

六:2019最諷刺:鴻茅藥業獲頒“社會責任獎”。(南風窗)你說諷不諷刺?

七:經濟學家評鴻茅藥酒獲獎:慈善責任是追求,但法律責任是根本。(澎湃新聞)你的責任是什麼?

八:鴻茅獲“社會責任明星企業”引爭議,中藥協會須公佈相關標準。(界面新聞)公個布唄?

九:中國中藥協會評獎的標準和底線在哪裡?(半月談)到底是露底了還是沒底線?

十問:記得2012年2月16日,貴協會房會長力挺"活熊取膽"企業——福建歸真堂,並否認有直接關係。隨後打臉的事來了,被人發現這家企業是貴協會副會長單位後,立馬改口稱之前的表述有誤。關心下,下次評選能否嚴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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