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老人如何对子女主张赡养费?

偶尔也喝多


第一,继父母也是父母。从您母亲跟继父结婚的那天起,继父就承担起了做父亲的抚养义务,理论上说父女关系就已经确定。母亲去世后,继父一直把女儿们抚养成人,说明继父很称职。尽管继父与女儿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但事实上已经成为了父女关系,就相当于养父母与养子女一样。相互之间是有抚养和赡养义务的。

第二,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既然继父与继女之间父女关系成立,继父又尽了抚养义务,继女就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也就是说你们姐妹六人对父亲有同等的赡养义务。


总之,老人已经九十岁了,需要子女赡养了。建议你们六姐妹先互相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诸法律。相信只要晓之以理,你们之间的问题会解决的。

我是林林妈妈,这是我的个人观点,不当之处以法律为准。欢迎您关注点赞留言评说!谢谢!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林林妈妈


你说的情况我己经清楚了,你们是同母异父的子女,你妈嫁你爸前带来了四个,后来又生下你们二个亲生的,母亲意外死了,所以你老爸现在回老家生活,靠你们二个亲生的在赡养,照理说那带来的四个跟你爸没有血缘关系,连妈妈都死了,虽然你爸帮助他们成家找工作,那也是当继父应该做的,你现在也只能找法院调解,进一下子女的赡养义务,我觉得即便他们拿一点钱,也是心不甘情不愿,说实话,在现实生活中,连你妈这个联系纽带都没有了,前子女一般都不会来往了,所以我个人认为,一个老人用钱不多,有退休工资,没有有五七工资,解决温饱是没什么问题的,你们两只需补贴一点就够了,九十高龄了,就是需要人照顾,其实,几多亲生的不行孝的人多的是,想开点免得你爸呕气,真的没必要劳神费力,这是我个人见解,仅作参考。


秋实18202042318


本案需赡养的是一位90岁的老者,当年和一位带着四个女孩的女人结婚的,婚后又生了两个女儿,这六个女儿是属于同母异父的姊妹关系。在母亲去世之前,母亲带来的四个女儿,已经有两个女儿出家了,剩下的两个都是由继父操持成家的,随后老人就回到了祖籍老家生活。

几十年过去了,前面的四个女儿对老人没出过一天的赡养费用,无论是生病,还是住院也没有尽过一天的孝心。如今老人已经是90高龄了,需要得到女儿们的帮助和赡养。仍然只有自己两个亲生的女儿赡养和伺候,剩下的那四个女儿应不应该尽赡养的责任呢,这就得分析,看该不该了。

由于老人和前面的四个女儿没有血缘关系,就能证明四个女儿不是他亲生的,依照法律, 这四个女儿是不承担赡养的责任的。但是,老人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四个同母异父的女儿已经尽到了抚养帮助的责任。

在一开始共同生活中,这四个女儿是不是都已经独立,有工作,有经济来源,已经不需要老人帮扶了,那她们对老人就没有赡养的义务和责任。否则,老人对她们是做出了贡献的,对老人的赡养和帮助,她们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赡养老人的规定,子女无论是亲生的,还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只要父母尽到了对子女的养育责任。根据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已经形成了合法的父女关系,前面的这四个女儿,就有共同担负赡养和帮助老人的责任和义务。


老蒋闲言


费那精干吗哪?劳心劳神,要工作,要搞家务,一家老小够操心的了,分那心干吗那,给自已添堵,给老父亲添堵,十个手指头有长短,在长辈身上各人把各人的孝心敬,有力的岀力,有钱的出钱,看来你父亲退休工资并不低,够用就好,没必要叨叨那四个,想想现在的独生子女,一切就释然了。中秋节快到了吗?你就和颜悦色的打电话给她们四个说,老父亲想你们了,我和某某也想你们啦,老父亲提意想在中秋节大家聚一聚,联乐一下感情,他已经九十多岁啦,再能活几年,在他有生之年看到我们和睦相处,以前有些小磨擦,不愉快,过去就行了,都是我们年少不懂事,说过去就过去了,只有今生的姐妹,没有来生的姐妹,只有今生的父女情,没有来生的父女情,我们大家能走到一起,都是很有缘分的,老父亲说啦,要让我们大家珍惜眼前的缘分,不要错过了。情真意切的说,只要是良知未昧,她都会想想,今天的幸福生活是谁带来的,很多人会感动的,看你自已怎么做了,大官司会赢了官司输了亲情。


飞絮989


根据你们介绍的情况,说白了姊妹弟兄六个都是一母所生。对于父亲来说,上面四个女儿都是继女,并无血缘上的关系,但是,你们最小的两个既跟父亲有血缘,同时也跟四个姐姐有血缘。四个姐姐不赡养父亲,只能说他们忘恩负义,不懂得知恩图报,你们兄妹要求四个姐姐一起赡养老父亲,也只能说明你们不甘心。象这种情况,闹上法庭,伤害的是你们自己,想想,人家独生孑女也要赡养自己的父母,何况你们现在只剩一个父亲,并且还有兄妹两个,如果有心,一个人也养得起父亲。父亲都九十多岁了,就不要让老人心里添堵了,让他开开心心过完剩下的日子。如果真的闹上法庭,即使你们兄妹赢了官司,可你们输了亲情,我想,你父亲也不见得因为赢了官司而感到高兴的。

四个姐姐那里,你们可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礼的说服她们,如果她们懂得感恩,孝敬一下长辈,那是她们心灵的感化,如果她们无动如终,你们兄妹就认了,九十多岁的老人,又还能在世上活多久呢?还是让老人快快乐乐,高高兴兴走完余生吧。放弃自己的不甘,多想想如今的独生孑女,你就会感觉到,其实,自家的老人不是自己的负担,赡养自家的老人是自己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报他的养育之恩。

两位兄妹,义务是可摊配的,但是孝敬老人是不可以搞摊配的,做好自己该做的就行了。善待今天的老人就是善待明天的自己。愿你们姐弟兄妹六个团结,和睦,亲如一家。


手机用户6064635183


这个问题是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们的关系(提问主题是亲生父母,被要求的四个姐姐是与提问者主人翁所处的血缘关系),处于这种情况,先找四位姐姐商量、把事情说清楚(这样比较合情合理,毕竟你们几位都存在着母亲这一方的血缘关系)。同时、也可以找到临近的知名人士帮助调解。实在不行就得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解决问题的前步还是得先调解,调解不成就得法律判决,最好是一次性调解成功,你们姐妹弟不能忘记同是一母所生,不能把问题搞复杂尴尬化。(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手机用户冀與理融


个人认为,既然六个女儿是属于同母异父的姊妹关系,那么在赡养继父和老人这个问题上,她们都必须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只是前方四个女儿所承担的义务稍微要轻一点而已,因其跟后面两个女儿是同母异父关系,但不能一概不管,毕竟前方四个女儿仍是继父一手带大的,并且最后还专门安排好了其中两个前方女儿的工作,说明继父也做到了仁至以尽。

至于后面的两个女儿,同属一父一母所生,所以对老人承担的义务及照顾,肯定要多一点,万万不能要求前方四个姐姐跟自己一样,去平摊老人的赡养费,毕竟前方四个姐姐的亲父亲母都不在世了,但对于继父的养育之恩,同样需要报答。特别是老人生病住院其间,仍然需要把钱治疗,至于把多把少那就要平自己的良心了。至于继父平时的费用照样也不能置之不理。否则就是地地道道的不忠和不孝,需要尽职尽责为好。

如今继父已是九十高龄的老人了,作为四个姐姐,应该知恩图报,同时在两个妹妹的面前作出一番表率出来,千万不能不闻不问,甚至让两个妹妹总是承担所有,那样对她们而言当然是不公平的,同时更是不合法的。所谓家有长子,国有大臣。既然自己身为长子,那就应该有点长子的风范了。照顾以下两个妹妹,到也不失为一种姊妹之情。况且人多力量大,六个人养一个老人,岂不是小菜一碟而不成问题吗?

因此作为姊妹,同样要通情达理和善解人意,以大帮小,以强帮弱,互敬互爱,互谅互让。遇事共同商量,遇难共同应付,尽量保持和睦的气氛,让继父和老人愉快地度过自己的晚年。尽心尽力,尽职尽责,这样才能充分显示出尽老尽孝的光荣传统和美德,让大家交口称赞。

如今姊妹六个都已长大成人了,并且都已有了各自的事业与工作,有的甚至已经成家立业了。此时作为姊妹应该相依为命而同心同德,万万不能因为赡养老人一事而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准备好诉讼让人民法院来解决,显然这样做为免有点太不理智了。何况一家人在一起好好商量一下,那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只要大家宽宏大量一些,我想赡养老人一事,一定会得到圆满的解决,同时也能体现出彼此的诚心和诚意,这样岂不是两全齐美而又有名有利吗?

在此希望姊妹六人,都能作出仁慈的让步,尽快将自己的继父和老人安排到位,赡养到位吧。这是前提,也是主题。希望你们如实做到,希望你们尽力而为。以尽子女之孝,以尽子女之情。

同时希望所有的儿女,都能在自己的父母面前讲点孝心,讲点孝德吧。

最后愿天下所有的子女,都能去尊敬老人,孝敬老人,关爱老人吧。

记住报恩,记住报答,记住你永远也不能忘记的养老尽孝。

这才是孝儿,这才是孝女,这才是名符其实的传统和美德。代代传承,代代发扬,代代体现吧……。

这是我最终的心愿,也是我真实的回答。希望大家看后能够引起重视,并在重视的同时对老人关心到位,照顾到位,赡养到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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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沙一粒


先对大家都耐心回答表示感谢。我刚才又和这个同学电话详谈了一下,她的意见是诉讼结果无所谓,就是想通过这样的途径让那几个女儿明白知恩图报的道理。我这个同学经济条件非常优越,把老人照顾的无微不至。就是心结难解,为她父亲多年不遗余力的付出不甘心。大家都回答看到出非常用心,但大都从人情伦理角度阐述的,她既然打算诉讼,还请大家从法律的角度给点建议。再次对大家都指教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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