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肯在房產證上加名字,還要不要嫁?

創意風向標


這事兒其實真不急。急啥?

放長線調大魚。

我的建議是這樣的:介於你對這套房子這麼在意它未來會不會屬於你,那麼,這其實是一個經濟類的哲學問題,叫做:什麼是擁有?

看起來,你並不認為你結婚的對象為你們的所謂婚姻提供的居住條件,對於居住在裡面的你來說屬於“擁有”,因為你更在意婚姻結束後的分割,那麼,你一定會通過離婚,來證明婚姻的“名義擁有”,是不是可以變現為“實際分割”。

因為婚姻就像股票,不論漲跌,你終生持有等於沒有利潤,所以你一定會在一定的時間,將婚姻“拋售”。只有將婚姻拋售,也就是離婚,你才能將你一直惦記著的“名義擁有”,變現為財產。

所以,既然婚姻對你來說,只是一個股東權益,你就遲早會拋售變現,心理動力學告訴我們:你進入婚姻的最初,就積累了離婚的勢能,那麼,離婚是遲早的事,這個勢能,就是你對於婚姻的態度,是作為一樁股權投資的心理,而不是終身相許的預期。

如果是終身相許,你就不會在意根本就不打算分割的產權,房子,也就是一個居住條件而已。既然你一開始就打算了離婚,那麼就一定會離婚,這就是墨菲定律,那麼我建議你別嫁只有一套房作為股權投資的人,畢竟你爸媽把你餵養大不容易,你又紅又美又有錢的日子,就在不遠處,放長線釣大魚,爭取搞定一個大的富二代,比如王思聰之類的。

不要灰心,不要失望,夢想總是要有的,萬一實現了呢!為了自己的臭皮囊能沽個大價錢,人生值得再等等!


子賀隨身講


題主是南京的,就讓南京小歐來答。

我說個我現實生活中遇到的一個真實案例,一個很不簡單的女人! 我認識個姐姐,結婚三四年,老公長的很醜,自己卻年輕漂亮,為什麼要嫁給她呢?因為這男的在主城區有三四套房。注意這幾套房是婚前財產。


這女的厲害,結婚的時候沒有要求加房產名字。但是婚後想方設法把老公的房子給賣了,重買了幾套。 這是為啥?因為新的婚姻法規定男方婚前房產即使加了女方名字離了婚還是有利於男方。但是婚後再買房產的話就是夫妻共同所有。我這位姐姐就是瞄準這點,可以說很牛了


對於這個女的做法我們不予置評,客觀看待,至少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說難聽點無論加不加名字,其實都達不到你想要的那種“安全感”。

倒不如兩個人好好坐下來談談,維護好自己和對方的感情呢。

(首發看點)


南京小歐


我剛畢業時在某公司做法務,我身邊有一個女同事就是這種情況。

由於同在一間辦公室,她經常和我聊天,有一天突然就聊到了這個話題。她說她和老公現在的房子首付是公婆出的,但房貸卻是她和老公一起在還。讓她感到心寒的是,房產證上只有老公一個人的名字,她幾次三番要求老公加上自己名字都被百般敷衍。她還問我,這種情況下如果將來離婚,這房子她是不是一點也分不到?

我說,這房子是你老公父母出的首付,也只登記在你老公一個人的名下,在法律上很有可就視為他們對兒子的個人贈與。雖然你也在一起還房貸,但將來離婚時這套房屋很有可能不會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你最後只能得到共同償還房貸的相應補償。

為了避免她太過傷心,我後來還告訴她,一般這種情況都是男方父母的主意,畢竟現在離婚率這麼高他們也是怕最後竹籃打水一場空。你老公不一定願意這樣做,畢竟你們是結髮夫妻,作為他肯定是願意加上你的名字的。況且,只要你們感情穩定,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其實沒有什麼差別。

但我的安慰明顯沒起作用,她說她特別心寒,她已經為老公生了兩個孩子了,沒想到還是被他們一家百般防範。況且,將來會發生什麼誰也說不清楚,他連房子都不願加上我的名字,我還能指望他愛我一輩子嗎?

女人不在乎就是需要一份安全感,可我現在一點安全感都沒有,生怕哪天他和我離婚我卻什麼也得不到,那我這麼多年的青春豈不是白白浪費了?

其實我很贊同她的想法,所以我再也不知道該怎麼安慰他。確實,現在的婚姻已經不再單純,摻雜著很多爾虞我詐和提防算計。但是,如果一個女人真的深愛某個男人的話,她想要的確實就只有一份安全感而已。

當然,在現在的大環境下,說這些其實並沒有什麼用。


冰焰


一看就知道不熟悉新的婚姻法

第一種情況:如果房子是婚前全款買的,加了你的名字,等離婚,你照樣分不到,因為那屬於男方婚前財產。

第二種情況:如果房子是付首付,還有貸款,加了你的名字,你不幫忙還貸款,最後離婚還是全都屬於男方。如果你一起還款,等離婚了,按照當時市場價來分,首付款屬於男方,剩下的部分,按照還款比例雙方瓜分。

其實,很多時候不要提加名字這個事,容易引起男方和男方父母反感,覺得你有其他目的,有些人是會加的,有些人可能不會,他不同意你也不要多想,影響感情。

這個男的能不能嫁,主要看你和他處這麼久的感覺,而不是說加名字的事

不喜勿噴,謝謝


V1ncentW


作為一名長期和不動產打交道的職場人士,絕對有權回答這個問題。

為什麼很多新人在結婚之際要加上自己的名字,根本的原因就是希望自己能夠取得房屋的產權。房子雖然讓住,但是擁有所有權和使用權畢竟有著質的區別。這個雖然從一定層面可以看出人們保護意識增強,但是要真的把房產加名和婚姻結合在一塊,夫妻加名就“變味”了。

在經歷了很多夫妻加名和後期房產析產案例後,建議題主不要把房產加名問題,放在這麼敏感的問題上,畢竟婚姻是嫁給愛情,就算婚姻離不開物質,但是不加名也不至於上升到要不要嫁人的程度。

要加名也要讓男方心甘情願的加,否則會影響婚後的幸福度。

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人諮詢,要不要加名,不加名錶明他並不愛我,只想說一句話:物質是很重要,但沒有重要到不分主次的地步。


sunny


你好,原諒我的不請自來。

看到你這個題目我真的只有一個建議別嫁,千萬別嫁!!

我是為了你好,也是為了那個男方。

我來給你解釋下我為什麼這麼說

1.你要男方在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說明這個房子在婚前和你一分錢關係也沒有,也就是說你沒花一分錢。

2.如果說這個男方有一定的經濟基礎,是自己全款買的房子,或者父母拿錢付的首付,你倆人共同還款,他都不會拒絕你的這個要求,畢竟你們要結婚了,說明你們的感情到了一定的程度,他是愛你的。但是,顯然不是這種情況,一定男方的經濟基礎沒到那種程度,這個房子一定是男方的父母買的。

3.換位思考,如果你以後生了個男孩,你和你的丈夫辛辛苦苦一輩子攢了一百多萬給你的兒子買了套房子(據瞭解南京房子均價25000一平),五十多歲了,要退休了,想要好好歇歇了。這時候突然!有個女孩兒和你的兒子要結婚,並且房子要填上她的名字,也就意味著如果你兒子婚姻不合的話,你半輩子就白乾了,從頭到尾都要你承擔。你會怎麼想?別告訴我你會無所謂啊,如果你那麼無所謂就不會來要你和你男朋友一分錢一滴汗都沒投入過的房子了,雖然是一半,也不是個小數目。

4.說完了錢的事兒,客觀談談你們的感情。就因為房子不加你的名字,你就不想嫁給他了,我真不知道你看上了這個男朋友哪點了?如果一點感情基礎都沒有,就只是搭夥過日子,那更不能填上你的名字了。如果說你們真的是相愛,那為什麼就因為跟你沒關係的房子沒加你的名字就忘了你們之前種種了,感情脆弱到如此地步,我覺得你不是真正的愛他,就算他的房子加上了你的名字,以後過上了日子他讓你看不上的地方還多了去了,柴米油鹽醬醋,我覺的你早晚會厭倦他,最後兩個人在一起也是痛苦,所以趁早分手,你倆不合適。你還是找一個財富自由,或者說經濟獨立的男人吧。

以上屬個人觀點,同意的請怒贊一個!不同見解的,歡迎輕噴。


鐵嶺棋哥


現在的女人,婚前口口聲聲說,“我父母養了我二十多年,你不買房買車加名字給彩禮就想我白白嫁過去照顧你父母,還有做家務?”,婚後啥都不幹,天天躺床上度日,又說,“我嫁給你不是給你做家務照顧你父母的。”這樣的女人請給我來一打,我想把她們排成排,放在流水線上拿皮鞭抽。


蚊子152963855


  1. 如果男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後需要一起還貸,男友婚前購房的部分不管婚姻狀態如何,法律上始終是屬於男方所有。婚後如果您參與了還貸,那麼您還貸的那部分就是歸屬與您的。即使加上了名字,債權的歸屬也不會發生任何改變。

  2. 如果男方婚前全款買房,那麼房子始終是屬於男方的。但是如果房子升值了,那麼升值的部分您是可以享受權益的。

新的婚姻法都是保護出資人一方的,你在房產上所享受的權益,不管是婚前、婚後還是離婚,不管是在房產證上加沒加名字,都是按照您的出資額算的。

加不加名字,可能是傳統觀念的影響,加了心理上感覺婚姻有保障。真正的婚姻應該是以感情為基礎的,大部分年輕人的首套房都是父母出資的,父母的錢始終是父母的,婚後靠雙方努力而打拼來的,才有權利去爭取。


財瑾微課堂


建議看看新的婚姻法,就算房產證上加了你的名,不要以為房子就有你的份了,你拿的出能證明你分攤房款的證據嗎?你拿不出!那麼萬一到時候離婚,就算是房本上有你的名,你還是無權分割房產!除非男方自願主動對房產進行分割!

所以,不用再提加名字了,假如你繼續糾結於房子加名的事,會引起你男朋友反感,進而淡化你們的感情。他不願意加你的名字,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他對你的愛還不夠深,他也在擔憂假如離婚會丟掉半套房子,因此,你們的感情看來還是一般,他家並不是很在乎你哦。除非作為結婚條件,他家主動提出房本加你的名字,把房子的部分產權明確贈送給你,並進行公證。

如果你男朋友人品好,善良正派又上進,你也很愛她,那就忽略房子吧,想想如何相夫教子,孝敬公婆,做一個賢妻良母吧。你的付出,會有回報的。而假如你男朋友心術不正,又不上進,可以考慮換人。











穿著棉襖不洗澡


我先問你,這個房子是不是你花錢買的?回答肯定是,“不是!”既然不是你花錢買的,為什麼要寫你的名子呢?你這不是想要通過婚姻關係來攫取別人的財產嗎?

至於說,如果心愛的人主動要寫上你的名子,這倒是應該先謙虛一會,然後就可以欣然地接受了。心愛的人不想寫你的名子,可能是他有更多的考慮,是可以理解的。這個事,說大也大,說小也小。心愛的人肯定是深思熟慮的。但做為你來說,應該無動於衷,把它當成是一般的事。把它當成是對互相的一個考驗。



你如果真的愛他,想和他馬上結婚了,你就應該完全相信他。如果你連這點自信心都沒有,還結什麼婚?美好的愛情擺在眼前,你應該做和他白頭到老的準備。白頭到老,何止是房子,他的一切財產還不都是你們兩個人的嗎?連他的人都是你的!房產證上的名子有什麼用?我最反對什麼婚前財產公證,如果沒結婚,就先做離婚的準備,這個婚還結它幹什麼?



愛情是神聖崇高的。梁山泊與祝英臺給我們做出了榜樣,他們為了愛情互相追隨,不惜化蝶紛飛。在愛情面前,房子一文不值。有的人把房子看得和婚姻一樣重要,這樣的人,大有人在。中國人過去也常說,“蓋房子,娶媳婦兩件大事”,把房子看得和媳婦一樣重要。但你要知道,那個房子是專門給新媳婦蓋的!而且不需要寫名子。而今天,心愛的人在房產證上不寫媳婦的名子,實在不是大方之舉,也實在不是聰明之舉!還嫁不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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