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岳父母寧願花10萬去旅遊,也不願給對方父母治病,你怎麼看?遇到這樣的岳父母,你認為能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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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緊離婚吧,離了對誰都好。


看到這樣奇葩的三觀,真的令人找不到合適的詞語來形容了,這是吃軟飯吃得理直氣壯?還是全世界都欠你的?

首先弄明白以下幾個道理:

1,女婿的父母生病,岳父母願意資助是情分,不願意資助是本分,岳父母的錢是他們自己賺的,他們有權力支配。不要說花10萬塊去旅遊,就是花再多錢也是他們的自由,做女婿的憑什麼道德綁架他們?

2,父母生病,第一個應該出錢出力的是做兒女的,然後可以向親朋好友借錢。做兒子的沒本事賺錢給父母看病,不但不自責還埋怨起別人來了。一個“也不願給”已經道出了很多細節,這都不是借了,看來這是連還錢的意思都沒有啊。

3,從法律上講,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父母生病是子女的責任,和岳父母真扯不上關係。岳父母如果心地善良,願意幫忙,做女婿的應該感恩。岳父母恪守本分自己賺錢自己花也無可厚非,做女婿的更沒有資格說三道四。像這種不懂感恩的人,即便岳父母把10萬塊用來幫助親家看病,恐怕最終也不會有好結果。到時候,女婿又嫌給的錢少,或者嫌自己還得還。總之,遇到不懂得感恩的人,給予越多,仇恨越大。

4,男方的父母是父母,女方的父母就不是父母了嗎?在這位女婿眼裡,為什麼總得女方倒貼男方才叫正常?見過自私的,真沒見過這麼自私的。換位思考一下,你願意嗎?

退一步講,親家幫親家的事情在現實中的確存在,但前提是人家自願,而且對方多半也是知恩感恩值得幫助的人。如果這種事情用上道德綁架,那就是蠻不講理了。

真替這對老人感到悲哀,遇到這樣的女婿,算是倒了八輩子黴。鼓勵女兒和女婿早點離婚吧,和這樣的人在一起只會痛苦。


夜雨如書


這個岳父母真不懂事,親家有病,不幫忙也不難過,還有心旅遊?還大手大腳?敢拿著十萬遊山玩水?這是什麼岳父母?跟地主老財有什麼兩樣?

1:既然女兒都嫁給人家了,就是一家人,應該無條件支持親家,給對方一個安全感,讓他們從此過上奢華的日子。

2:別隻想著自己旅遊,帶上親家一塊去坐坐飛機、出出國、買買東西。

3:再給親家買幾個商業保險,什麼保本型、分紅型、重疾型、各種保障都有了,他們就不會麻煩你們了。也不會惦記那十萬塊錢了。

女方父母千萬別拿對方當親家對待,就當他們是你們的兒子、孫子、重孫子、有求必應。

實在是編不下去了!把我都氣樂了!


西里大姨666


我爸媽是退休醫生,平時喜歡旅遊,閒暇之餘種種菜,同學同事聚會,需要時幫我照看一下孩子,搞衛生,每月給我一千塊錢做孩子營養費,我公婆是農村的,每月我給錢給他們,他們有農保,大姑子小姑子給點,日子過得去,沒帶過孫女沒給過錢,每次回去看他們,他們張口閉口就是養兒防老,不能忘了本,說的老公壓力好大,我爸媽就說,沒關係,你貼他們,我們貼你,去年我爸媽去歐洲玩,我公婆說,有錢人真是沒事找事,到處跑有什麼好玩的,旅遊經常死人,你爸媽別碰上了!意思就是我爸媽應該把錢省下來給我,然後貼他們,他們年輕時不容易,拉扯兒子長大培養成公務員,他們應該享福了,我們全家都應該感恩戴德,我爸媽知道後說,每個人生活方式思維方式不一樣,我貼女兒是為了她著想,出去旅遊也是因為退休了沒有生活壓力了,花的是自己的錢,別人說什麼無所謂,還有,父母不要一味向孩子索取,孩子也有孩子,也有經濟壓力,我爸媽說他們年輕時也辛苦,知道我現在的不容易,將心比心,不會再給孩子添負擔,我公婆不一樣,他們代表了一種現象,年輕時受苦了,終於把孩子帶大,孩子就應該圍著他們轉,看病,還人情,家裡大大小小的事,只要老公稍微遲疑就罵他不孝順,忘了父母恩,有一次老公說,我爸媽對他比自己爸媽都好,他們樂觀,開明,生活積極,教子女一些道理,儘量幫助子女減輕負擔,我媽說,照顧孩子,照顧孩子的孩子,很開心,很幸福,過程很溫暖,一家人相互理解關心,最重要!


夕顏昔顏丶


這人三觀嚴重不正!我說個真實經歷,我爸媽農村人,養育了我們姐弟三人,除了我姐,我和弟弟都上了大學,2006年我才畢業那會兒,我父母在老家修了一套三層小樓,2009年我爸拿出全部積蓄,給我在省會城市首付了一套房子,我自己供月供,他說既然覺得在這裡工作,到處租房子也不是個事兒,因為他們在廣東打工就被房東經常要求漲房租從而東搬西搬,2012年,我自己工作有了一點積蓄,加上結婚後,老公婚前的幾萬積蓄,我們大致把父親給的首付還了。2013年,父母又為弟弟買房湊了二十萬,也支持了在縣城買房的姐姐。這所有的一切都是母親在家務農,父親在外務工掙來的,即使到了2014年,父親已經年過花甲,還是雄心壯志,覺得自己還年輕,還能掙錢,也許是因為他們覺得兒子還未成家,他們肩上還有責任。2015年,父親發現自己雙側大腿根部隱隱作痛,但他沒有重視,2016年5月,確診為雙側股骨頭壞死,醫生說屬於早期,可以考慮手術,也可以等等,考慮到父親年齡不大,而人工關節有使用期限,父母商量後決定回家休養,稍後再手術,因為父母都是特別勤勞的人,雖然我們千叮嚀萬囑咐,他還是偷偷幹農活,2017年五一,我們回家商量,決定九月份就做關節置換手術,我回來上班後,大概5月5號,給母親電話,她說怕我們擔心,都沒告訴我們,父親覺得喉嚨那裡不舒服,我是急的不得了,又給姐姐電話,讓她帶父親去縣醫院檢查,檢查結果,一切正常,只是說有炎炎,拿了一些藥回家吃,我也就放心。一晃八月份了,有天電話,母親無意間說起,父親的喉嚨又不舒服了,第二天就是週五,下班後我和弟弟就趕回去,把父親接到成省城,去了離家較近的醫院,檢查做胃鏡,就讓我交錢做活檢,醫生說喉嚨上長了東西,當時我就忍不住哭了,經過一週的漫長等待,終究沒有逃過命運的惡作劇,父親食道腫瘤!回到公司我就請了長假,給滴滴打了個電話,第二天就帶父親去了更權威的醫院,又經過了十天左右的不斷檢查,醫生說,父親的腫瘤位置太高,無法手術,只能放化療。初期,我一直對父親隱瞞他的病情,後來久了,他自己也就知道了,幸運的是,通過放化療到今年三月份,父親的病情得到了很好的控制,但是費用又是一個大問題,前後一共用了二十多萬,姐姐家兩個孩子,一個初中,一個高中,姐姐在家陪讀,姐夫一人在外打工掙錢,加上前幾年買房子的債務剛剛還清,他們沒有什麼積蓄,即使這樣,姐夫也給了3.5萬,弟弟一直一個人供房貸,也只有四五萬萬的積蓄,也全部拿出來了,加上父母自己的四五萬,其餘部分我就補上了。化療後又有另外的問題,父親的股骨頭壞死,因為放化療的關係,疼痛加劇,幾乎不能站立了,看到父親那樣,我們也很難受,八月份複查後,我們和醫生商量,想給父親做股骨頭手術,九月二十一號,父親開始住院,兩邊手術,一共花了十七八萬,姐姐弟弟是拿不出來了,弟弟要把房子賣了,被我阻止了,我和老公商量,拿了家裡的幾萬積蓄,剩餘的,我就找同學借了七八萬,弟弟說了,這個錢他還,姐夫也說了,過年的時候他拿到了工錢會補我一部分。這些年,我公公婆婆手上有錢,今年就借給老公的舅舅和叔叔三四十萬,在我最困難,最無助的時候,老公說要不他去找父母借點,我阻止了,讓他不要管,我自己的父親,他作為是女婿,沒有因為我出錢而計較,我已經非常感激了,其餘的我自己會想辦法的,說實話,還要感謝婆婆,她這幾年和我們一起住,人改變了很多,在我為我爸的病忙碌的時候,她幫我接送孩子,毫無怨言,真的很感謝他們,這個好,我會一直記得的!我公公就比較嘴碎了,在我老公面前說我把家裡的錢用了,我老公說:那是她自己掙的!我也給老公說,以後公公婆婆有需要的時候,我也會傾其所有。我自己也要加油,把自己變強大,能夠在父母需要時,給他們最堅實的依靠!好像說的太多,有點跑題了,只是把這一年多的的話說出來,這一年多太壓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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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女親家在血緣上絕無任何關係。只不過由於女兒嫁過去後,才因為女婿的關係而互相認識,成為親家的。

在農村,親家是絕對不親的,平常也不會做為親戚走動,只是在各家有重大活動時,才邀請親家參加。所以,親家之間,並無什麼感情可言。

如果男方的父母有病了,做為兒女親家,女方父母過去探望一下,並帶些慰問品、或者給些慰問金都是可以的,也是禮節所必須的。

如果男方父母沒錢看病,由女兒或女婿出面,向女方父母借些錢,也是未嘗不可的。但人家有自己的日子要過,借或是不借,由人家自己說了算,做為女婿或親家,是無權說三道四的。

如果因為女方父母不給錢,男方就要跟女方鬧離婚,我認為這是無理取鬧,是嚴重的干擾別家的私人生活的行為。如果要離,也是應該由女方提出,因為男方的要求,實在是缺乏人之常情了。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當我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我現在下面刷了一下大家的回答,發現大家的回答都是一邊倒的,都認為不應該幫助,或者是說,不幫你是本分,幫你是情分。

對於這些觀點,我只能說:說的真好。

首先,對於你的父母以及岳父母來說都是兩個獨立的家庭,如果不是你和她的女兒相愛的話,你們兩個家庭並不會有什麼交集。對於兩隊人生路程中並沒有什麼交際或者從前並不認識的夫妻來說,你病不病對於我來說又有什麼關係呢?

再者,從婚姻的角度來說,從你的表述中可以看出來,你的父母為了治病已經花費了很多錢,同樣的道理,你的妻子同樣也在為你的父母付出心血。對於你的岳父母來說他們的女兒為了一對與自己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老夫妻獻出了自己的金錢或者各種勞動,這樣你思考其實你的妻子已經是虧大發了,然後在這樣的基礎上,你還不滿足,還需要你的岳父母,對於你的家庭付出他們積攢了很多年的存款,對於他們來說,他們只是把女兒嫁給你,而並不是把所有的家產都給你。

最後,從人情世俗的角度上來看人家幫你是情分,不幫你是本分。你有憑什麼要求一對與你毫無血緣關係的老夫妻獻出他們的積蓄來幫助你的父母治病呢。他們這個時候如果不落井下石,逼你的妻子與你離婚就已經是做的很仁慈了。

永遠要記住,沒有任何人欠你的,只有你欠別人的。抱著這樣的思維去思考去處事,你才能夠贏得別人的尊重。


正在說中國


你這個人就是太自私了。你和你老婆是一家人,你和你老婆,岳父母是一家人。但是,岳父母和你父母,八杆子打不著。有你和你老婆,大家客客氣氣,沒有你和你老婆誰認識誰?

人家己經給的夠多的,不要人心不足蛇吞象。你爸病是你爸病,有責任的是你,不是岳父母。不能你爸得病,人家就不吃不喝也跟著得病吧?

人家花十萬去旅遊,花一百萬關你屁事。人家又沒花你們的線!


水上清白


我想說女方父母家有錢,他們是把閨女嫁給你了,家裡的錢物早晚也可以是你的,但是你要是覺得這是應該的,天經地義的那就是臭不要臉了!我家和婆家差距也不小!我有工作有醫保,我和兒子的商業保險都是我父母交的,老公的保險是我們自己交!我們算是在我父母這邊生活吧,距離公婆比較遠!孩子平時也是我媽帶,公婆家裡有老人還要照顧地裡的農活過不來!我老公的保險是我倆剛結婚那會我媽讓我媽買的,開始他挺不理解的,覺得一年一萬多太多了何況他還有醫保,去年夏天老公在外地出差突發大病一場,10幾天花了3w多吧,事發突然沒敢告訴公婆,就跟我爸說了,孩不到半歲丟給我媽我就去外地照顧老公,我爸給我打了10w,讓我別怕花錢!最後醫保一共報了1w多點,還是人家平安兜底了,還賺了200多好像!今年給公婆也買了保險,畢竟他們只有農合!我爸媽跟我倆說不用攢錢,有啥事有他們呢,自己掙的自己花就行了,但是老公跟我說萬一公婆那邊有事我倆不能跟我爸媽伸手,還是得攢點錢,我覺得我老公說的有道理!我跟我老公都認為孝順供養雙方父母是我們自己事情,父母有能力減輕我們的負擔那是我們的服氣,沒有什麼應當應分的,那是父母的錢,人家不說給你就跟你沒關係!好好過好自己的日子才是正道!


summerNoFear


大實話:花錢給父母看病是子女的責任,不是岳父岳母的責任。

我們都說,只要兩個人結了婚,那麼兩家人就是一家人了,親家公和親家母那就要叫上了,但是,現實生活中,親家能夠真的親如一家的還真不多。

曾經,一個網友小王就給我發來這麼一件困惑。故事說的是自己和妻子結婚兩年了,雖然談不上什麼大富大貴,但是家人也過得比較舒服。但是,最近卻發生了一件讓他頗為惱火的事情。前段時間,自己的母親生病住院了,需要大概20多萬的手術費,但是因為自己的儲蓄沒有這麼多錢,所以就想著找岳父和岳母借10萬塊錢。但是,岳父和岳母卻表示他們將要去旅遊,不能借這麼多給他,所以小王就感覺岳父岳母不近人情,就想跟妻子離婚。

說真的,看完這件事我感覺是真的不可思議,一個男人賺不來錢也就算了,給父母治病竟然想到了問岳父岳母借錢,而在岳父岳母沒有借錢給他的時候還把氣出到妻子身上要離婚,說難聽一點,這真的是本事不大,脾氣不小。

首先,就子女給父母花錢治病這件事本身來說,只有親生子女有責任,其他人都沒有責任和義務。並不能說因為兩家是親家,所以親家公和親家母不借錢給對方治病就有什麼不對。說現實一點,那雙方父母本是應該享受同樣的待遇的,如果說女婿要給自己的父母花費10萬元,那麼是不是妻子也應該給自己的父母花費10萬元。

可現在倒好,自己父母生病了,不但沒錢給父母治病反倒埋怨起別人不借錢給自己了,反正就是怪岳父岳母不講情分,怪妻子沒有幫助自己借錢,就是不怪自己沒本事,這放到哪兒都說不過去吧?

然後就借錢這件事來說,我們必須有一個清晰地認識,那就是任何人都沒有責任和義務借錢給我們,別人借錢給我們那麼我們應該懂得滴水之恩當以湧泉相報,別人不借錢給我們,那麼我們也應該明白借是情分,不借是本分。再者說了,現在要想借10萬塊錢,銀行可可以抵押貸款,根本就不是什麼難事。

想借岳父岳母的無非就是想著自己反正以後也要給他倆養老,他們的錢還不都是自己的,先借來用用怎麼了,說真的,這想法真的很自私。就算是自己父母的錢,我們也不應該有這種想法,更別說是岳父岳母的錢了。女婿之與岳父母的關係就好比是公婆之於兒媳婦的關係,兩者之間沒有什麼必然的義務。

所以,還是希望一些人能夠擺正自己的位置和心態,自己的父母還是要自己養。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說實話,我看到標題,忍不住笑了,不知你是調侃的,還是說真的。如果是真的,支持你離婚,越快越好,免得禍害人家姑娘,順便問一句,你這智商,怎麼會有老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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