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 35 次家暴後才報警,受害人走出怪圈為何這麼難?

數據顯示,在我國近90%的家暴受害者為婦女。每年的11月25日“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以男士為主要對象的宣傳活動。

但就在“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的同一周,演員蔣勁夫還被爆出家暴日本女友中浦悠花,女方曬出的照片中臉部、身體多處淤青。

遭受 35 次家暴後才報警,受害人走出怪圈為何這麼難?

▲蔣勁夫女友中浦悠花發文

有網友爆料稱,今天下午,蔣勁夫在日本自首,已經被逮捕。

一位專攻婚姻家庭案件的律師,面對一個被家暴十幾年的受害者時提出了這樣的困惑:“我認為這個人在說謊——哪有打了十幾年還不離開的,如果是我老公,打一次我就得跟他離婚。”

她不知道的是,根據 2015 年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數據,在中國,受害人平均遭受 35 次家暴後才會選擇報警。中國約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但選擇尋求他人幫助、最終解決問題的只是少數。

家暴帶來的傷害痛苦無需多言,大量的事實也證明,大部分家暴絕非偶然出現,而是伴隨整段親密關係的長期陰影。那為什麼對於受害者來說,逃離家暴、逃離惡魔那麼難呢?

家暴的循環怪圈

李陽的妻子,對於家庭暴力有著清晰法律認識的美國人Kim,花了

十年時間才決定離婚。

2001年,李陽第一次打Kim,在公司當著所有人的面。一屋子同事圍攏過來勸她,“他愛你,他只是工作壓力太大了。”最後Kim原諒了送花道歉的李陽,說“我也有錯”。

遭受 35 次家暴後才報警,受害人走出怪圈為何這麼難?

▲2013年2月,李陽妻子Kim在法庭現場

此後十年,Kim一次次承受著李陽的暴力。她本來以為為了女兒、為了家庭,她可以忍氣吞聲,沒想到李陽之後甚至當著女兒的面打她。

為什麼不逃離呢?

因為對於妻子來說,他首先是丈夫,而不是施害者。兩個人最初是因為彼此相愛才走到一起,逃離家暴也意味著放棄一段感情、一個家庭甚至所有人際關係,代價不可謂不大。此前甚至有專家提出反家暴要謹慎:“反一反一個家庭就解體了,忍一忍一個家庭就繼續存在。”

而在家暴初期,像李陽一樣,許多施暴者也會馬上意識到自己的錯誤,痛哭流涕、下跪道歉、百依百順尋求原諒,妻子一心軟,念及過去的感情,這件事也就過去了。但丈夫當時的後悔雖然是真的,可導致暴力的本質沒有改變。下次矛盾爆發,他依然會家暴,家暴之後依然痛哭、依然道歉,直到他習以為常,不再把家暴當成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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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的本質不會因為心軟而改變

復旦大學副教授、家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沈奕斐把家暴的循環週期分為四個階段:

一開始是雙方的蜜月期,丈夫對妻子關心體貼,事無鉅細地考慮妻子的需求;但這種過度關心很快就會給妻子造成巨大的心理壓力,妻子希望掙脫這種控制(過度關心的本質可能就是控制),二人就進入了緊張期;

緊張期遇到某個時間節點,如婚禮前夕,或者某個具體時間,如打算備孕,就容易爆發,丈夫開始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實施家暴;

但家暴結束,一開始施暴者會很快意識到錯誤,向妻子道歉,讓妻子認為他本質是好的、之後一定會改變,二人進入和解期

之後丈夫會做很多補償性的行為,妻子甚至會覺得,經過這次“爭吵”,加深了彼此的認識,感情更堅定穩固了,於是他們再次進入蜜月期;但很不幸,緊張期很快又會到來,再爆發、再和解,“它就像一個循環,把你耗在了裡面”。

“受虐婦女綜合徵”

可是與此同時,很多女性在被丈夫施暴的時候,第一反應仍然是:“我又做錯了什麼?我下次再也不這麼做了……”她們完全意識不到,錯的是丈夫的暴力,而不是自己。

在丈夫一次次的施虐之後,她們陷入自我懷疑的泥淖再也難以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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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話》

“但凡有過被暴力對待的人,都或多或少會有一些自我懷疑:我哪裡做錯了他才會打我,” 深圳鵬星家庭暴力防護中心幹事劉西重解釋,“尤其是處於長期暴力高壓之下的受害人,會陷入一種受虐婦女綜合徵,所以她們並不僅僅是自我懷疑那麼簡單,她們的心理健康都是被摧毀的。”

“受虐婦女綜合徵” 最早由家庭暴力研究先驅、美國臨床法醫心理學家雷諾爾·沃柯(Lenore Walker)提出。他發現,長期受家庭暴力虐待的女性,通常會表現出的一種特殊的心理和行為模式,由“暴力週期”和“後天無助感”兩個概念組成。

後天無助感用來解釋受虐婦女為何不能主動終止暴力婚姻。受虐婦女長期遭受暴力後,在心理上就會處於癱瘓狀態,她們從無數次的捱打中“認識”到,她們無力阻止丈夫或男友對她們實施的暴力。每一次來自丈夫或同居男友的暴力,都使她們更清楚地“認識到”自己的無助。久而久之,她們在這種心理狀態下變得越來越被動,越來越順從,也越來越無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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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助的“受虐婦女”

“她會認為施暴人無所不能,所以覺得自己永遠沒有辦法擺脫他。也就很難有信心、有能力去離開他。”反家暴領域專家、北京源眾性別發展中心主任李瑩這樣解釋。文章開頭提到的律師,正是她找來為一位家暴受害人做法律援助的。在李瑩的幫助下,律師才理解受害人的心理狀態。

“比如說這種反覆搖擺的狀態,今天說要去離婚,結果後面又不離了,好不容易去給警察報警了,然後警察要去處理她丈夫的時候,又攔著不讓處理了。這些都是她們這種特殊的心理狀態的表現,她們這種恐懼、無助、自卑。”李瑩補充。

從事反家暴一線服務的法律人員、社工、心理諮詢師,若缺乏對家庭暴力機制原理的專業認識,不瞭解受害者所處的心理狀態,反而會雪上加霜。

根深蒂固的“第二性”觀念

李瑩幫助過的很多女性後來又回到了施害者身邊,她時常對此感到無力,但也只能理解:受暴婦女面臨的是多重困境,一方面缺乏有效的社會支持體系,另一方面她們也可能面臨生活困境。

《南方人物週刊》曾寫過一位受害者李曉燕的故事,她幾次離開施暴的丈夫又幾次回到他身邊。

“我嘗試過離開他,但沒有力量。離開他去哪裡呢?”她這樣發問。第一次離開,她突然癱瘓,只有丈夫願意收留照顧她。之後她又陷入深度抑鬱,喪失了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最重要的是,她潛意識裡始終認為丈夫比自己強大、成熟太多,而她太軟弱,太依附於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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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附性使得受害者難以離開

一些施害者的親朋好友、以至於社工民警更加劇了這種依附性

浙江一位被丈夫家暴八年、最終被割下了整個鼻子的妻子,被問及為何不離婚時回答:“離婚後回到孃家,外人說三道四,閒言碎語,還要撫養兩個孩子。真的不敢離婚”。

李瑩有次從受暴婦女那聽到有個心理諮詢師說,“你是媳婦你就是要忍,男人是天、女人是地。”還有心理諮詢師責備受害人,說“你要多想想自己的不足,多想想男人的好”。

“就算我打了老婆,我仍然是個好老師”,“我打老婆的事,我有沒有羞恥感?臉紅不紅?一點兒都不紅,為什麼?正常的。”而李陽在家暴事件被曝光後,在公開演講時依舊振振有詞,把家暴當做中國男人對妻子天經地義的權力。

遭受 35 次家暴後才報警,受害人走出怪圈為何這麼難?

▲李陽

根深蒂固的父權觀念和對女性的輕蔑是家暴問題仍然繞不過的檻。只有當男女完全平等,女性獨立自強而不依附於男人、不依附於家庭之後,家暴問題才有望徹底解決。

但在此之前,受害的女性也要意識到,已經有大量公益組織和社會機構,正伸出援手準備隨時予以幫助,只要她願意邁出擺脫家暴的第一步。

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記得在第一次時就堅決說“不”。

參考報道:

1.《南方人物週刊》. 2018-09-19. 社會 | 未竟的反家暴之路 《反家暴法》的實踐難題

2. 剝洋蔥. 2018-11-25. 8年,他接了上千個家庭暴力施暴者打來的電話

3.《人物》. 2018-11-21. 女性如何在親密關係中辨別暴力和自救?

4.《南方人物週刊》. 2018-06-24. 我嫁給了一個“巨嬰”

5.《人物》. 2014-03-13. 家暴之後

6. GQ報道. 2018-07-02. 家暴之後,李陽依舊瘋狂

7. 剝洋蔥. 2016-04-21. 浙江被割鼻女子:家暴8年未離婚 我不知道什麼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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