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杭州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犯罪嫌疑人熊某批准逮捕。
杭州市检察院于11月24日受理该案,由该院副检察长叶玉秋承办。犯罪嫌疑人熊某被抓获后,检方办案人员提前介入,了解案情,查看现场,就案件侦查取证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经杭州市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熊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熊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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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9 05:53:53 南天一劍
11月28日,杭州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犯罪嫌疑人熊某批准逮捕。
杭州市检察院于11月24日受理该案,由该院副检察长叶玉秋承办。犯罪嫌疑人熊某被抓获后,检方办案人员提前介入,了解案情,查看现场,就案件侦查取证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经杭州市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熊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熊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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