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海:話說嵩縣歷代縣令 宗玉紅為第一位女縣長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中國,在全國推行郡縣制,當年就在今嵩縣地域設立新城縣,縣城在今老城。

漢並置陸渾縣,北魏置東亭縣,後周置和州,隋置伏流縣,唐置伊陽縣,宋因翟進父子抗金有功升伊陽為順州,金皇統元年(1141)置嵩州,明洪武二年(1369),降州為縣,始名嵩縣。

至2015年2200年間,嵩縣有史料記載的縣令(長、縣委書記)共297人,其中漢代2人、西晉1人、隋1人、唐16人、五代2人、北宋11人、南宋1人、金3人、元11人、明60人、清86人、民國51人、日偽4人、民主縣長1人、伊魯嵩縣4人、中華人民共和國縣委書記22人、縣長21人。

周明海:話說嵩縣歷代縣令 宗玉紅為第一位女縣長


記載最早的縣令——董宣。董宣,陳留郡圉縣(今河南杞縣南)人。東漢初任北海相、江夏太守等職。董出身寒門,耕讀傳家,體察百姓疾苦,在職以不畏強暴、敢於懲治豪族聞名於世。據明萬曆年間王守誠編寫的《嵩縣誌》記載,董宣是嵩縣建縣後有官方誌書記載的第一位縣令,於建武元年(25)任陸渾縣令。董宣被嵩縣歷代縣誌奉為名宦記之,後奉調洛陽令。

董宣69歲時赴任洛陽令,在任期間,因光武帝劉秀的姐姐湖陽公主私藏殺人家奴,董在湖陽公主面前將殺人家奴予以正法,光武帝令其向湖陽公主低頭道歉,董誓死不從,而被稱為“強項令”,74歲去世在洛陽令任上。董宣去世後,劉秀派人前去弔唁,看到董宣家裡除了一輛破車和幾石大麥外,沒有其他物件,窮得棺材都買不起,竟以破被覆屍。劉秀得知後非常難過,下令按照大夫之禮厚葬。

任職時間最長的縣長——吳祥 。吳 祥,河北蠡縣人,永樂七年(1409)由保薦舉為嵩縣知縣。明初,嵩縣民眾忍受不了繁重的賦稅,紛紛逃亡。吳祥向上反映得以減輕賦稅十分之三。逃亡的民眾自動返回者達200戶。趙村有盜賊數千人,糾眾劫掠,數月不散,吳祥親自到趙村勸降。上店村(今汝陽上店鎮)有暴虎群聚吃人,致使道路不通。吳規定捕虎不繳稅,並禁止巡邏的兵卒和捕快向民索取,並設立賞格,對捕獸者予以獎勵。半年之間,上店虎患消除。吳祥任職滿兩任,本應升遷,百姓兩次到京城要求留任。朝廷晉升其官職增加薪俸,仍讓在嵩縣任職,前後達33年,卒於嵩縣知縣任上。

任職時間最長的州長是賈武。 賈武,山西省高平人,曾任上元、興化縣知縣。由於為政清廉,政績卓著,擢升嵩州知州。在任期間“寬嚴迭用,百姓畏懷”。金大定九年(1169)升淮安同知。9年後,升知廣平府。雖然職務提升俸祿增加,卻仍知嵩州,在任35年,嵩民讚頌他“物阜民康,花草欣然”。金朝末年,戰亂起,賈武辭官歸家,離別時,“官民號泣送之”。

 任職時間最短的縣長是侯生華 、呂謙、程宗洛。侯生華,河南安陽市人,民國十六年(1927)任縣長。呂謙,河北任邱縣人,民國十六年(1927)任縣長。程宗洛,嵩縣閻莊宋嶺人。民國十六年(1927)任縣長。

 兩度狀元縣長李化龍 。李化龍,河南長垣人,穎敏絕人,過目不忘,文章卓倫,兩次摘取狀元桂冠。萬曆二年(1574)任嵩縣知縣。雖年方20,然資性開爽,臨事機敏,遇事迎刃輒解。公務之餘,潛心於古文研習,下筆飄逸,語多驚人。好賢樂善,人稱有子產為人之風。從嚴整肅官吏,使貪官汙吏不敢謀取私利,時稱治政清明。在任6年,嵩縣大治。因政績卓著,升任南京工部主事,累官至兵部尚書,加柱國少傅太子太保。

政績卓著的縣長有楊厥美、戈錦、康基淵、姬慶厚、李佔朝、劉培中

楊厥美,江南廬江(今安徽省廬江縣)拔貢。順治十七年(1660)任嵩縣知縣。楊厥美為政簡要,善於把握大局,應時而治。明末戰亂,百姓四散逃亡。楊致力招撫逃亡百姓,鼓勵百姓墾荒種地。當時,盜賊頻發,民不得安。楊修繕城牆,訓練鄉勇,加強夜間值更巡查,使盜賊不敢騷擾鄉民。楊厥美重視恢復教育,創立4所社學。其憐憫下層,救助貧弱,在縣城西關開設養濟院,收容無依無靠的老、弱、病、殘者和孤兒、乞丐。鄉民孫來印,父親去世沒錢埋葬,楊厥美買棺材幫其葬父。在任期間,主持編寫康熙《嵩縣誌》。楊厥美在嵩任職10年,升任山東省東營州知府。

戈 錦,北直隸(今河北省)獻縣人,進士,雍正十一年(1733)蒞嵩任知縣。

戈錦任職期間,凡事以百姓利益為重,對諸如行埠供應、獵戶幫帖和土貢百合等各項攤派、加重百姓負擔事項,一律免除。嵩縣西南一帶多荒山,無地農民開墾荒山成為糧田。一些土豪劣紳以荒山是其家祖業為藉口,企圖霸佔。戈錦查得實情,發給墾荒農民土地證照,使土地成為墾地農民的世代祖業。

伊河流經嵩縣境內100多里,夏秋山洪暴發,水流湍急,沖毀兩岸大量土地。百姓沒了土地,顆粒無收,還要照例繳納賦稅。戈錦代民請命,詳報上司,獲准豁免賠糧地6100多畝。嵩民樸拙,不懂得改灘造地。伊河沿岸河灘最寬處達五六里。戈錦向沿岸百姓傳授改灘淤地之法,率領百姓引導渾濁的河水淤泥造地,造出數千畝肥沃農田。戈錦還發動百姓疏通18道古渠,又廣開支渠,擴大灌溉面積,百姓深得其益。

總督王士俊要求各縣設立普濟堂和育嬰堂。戈錦迅即謀劃,狠抓落實,建房30間,置永久固定資產。 每年收養五六十人,成效在全省名列前茅。戈錦重視教育,把義學移建到文昌閣,增置校舍,籌劃經費來源,保障學生的學習費用。又在城鄉建了5個學術團體,名為“中州道學”,編寫《伊洛淵源錄》,向各團體學員定期講授。講學之日,順便查核部下政績功過,及時褒賞指導,一直持續五年之久。

戈錦善於審判案件,所受案件及時審結,從不積壓拖延。所審理的案件從無冤案錯案。新安縣士兵趙存義,欲陷害上司,故意弄得披頭散髮,臉上塗抹得面目全非,手腳戴上木枷和鐐銬上吊自殺。戈錦受命前往,詳細審查,弄清真相,使案件很快審結上報。伊陽縣的梁朝鳳,與他人合謀殺了村長,拒捕後乘機脫逃,直向嵩伊邊界逃來。戈錦親率兵丁,連夜趕路100多里,在沒大嶺(今木札嶺)把守關隘,將嫌犯捉拿歸案。

康基淵,山西省太原府興縣人。清乾隆十七年(1752)進士,二十八年(1763)選任嵩縣知縣。到任後,遍訪民間疾苦,尋究根源所在,凡訴訟、錢糧、倉儲、水利、教育諸政,逐項治理。

1、為減輕旱災,康基淵親自勘查古渠舊址,動員、組織鄉民疏通、修復伊河兩岸舊渠11道。又四處尋找可用山澗小溪,組織鄉民開挖板閘、泮水、龍駒、樊上等處大小水渠10道。連同修復舊渠共21道,可灌田6.2萬畝。2、為發展嵩縣教育,康基淵著手清查地方絕業(有地無主)及廢剎、古廟土地,廣建社學,使全縣社學達到34所。還多次捐出養廉銀用於建學,資助貧家子弟讀書。嵩縣境內,誦讀之聲遍於山谷。3、嵩民例有上貢百合之苦。百合生長在嵩縣西南深山中,多生在人跡罕至的深谷腐壤裡,生長十多年才有拳頭一樣大。採挖時,攀荊棘,登懸崖,很難找到。還有被虎狼傷害的危險。清初,山境人稀,物得休養,採挖尚易。後四面八方人進山墾荒,採挖百合食用,當地出產百合之名遠揚,到嵩縣西南山中尋求百合者日多,山中百合很快匱乏,人們很難採到。一經官方購買,價格飛漲。境內不產百合的地方,更苦於無以應命。所以,百姓一談到百合之事就心驚肉跳。康基淵為解除嵩民負擔,深入走訪,徵得城西李灣普濟堂土地40畝,種植百合,引賈砦水澆灌,每年產百合1000多斛。從此解除百姓歲貢百合之難。還在百合園旁建亭鑿池,雜植竹木數百棵,陰涼濃郁,花開漫爛,夜香遠徹,成為市民遊息之所。4、康基淵鼓勵嵩民重視農桑,向嵩民傳授種桑養蠶之法,在各里設蠶正、蠶長,引導督促百姓種桑。把其母迎養在署,教四郊婦女養蠶植桑。康基淵還引導嵩民種植經濟作物。靛藍為商賈所必需,種植得錢較易,就倡導並傳教百姓種植靛藍,增加收入。5、嵩縣地域遼廣,明朝以來,大量市鎮毀於戰火,僅存城廂、鳴皋和莘店3個市鎮。康基淵看“市遠妨農”,便在嵩境四鄉增置市鎮,達到32個,方便百姓生產、生活之需。

由於善政累累,惠及百姓,乾隆三十四年(1769),康基淵離任後,嵩民在老城二道街建“康公祠”以示懷念。其事蹟收入《清代七百名人傳》。

姬慶厚,偃師人,1968年3月——1971年6月任嵩縣革命委員會主任。1973年1月——1978年2月任中共嵩縣縣委第一書記。兩度到嵩工作,任職期間,主持興建了“84422”工程,即興建了8個廠:嵩縣絲綢廠、製藥廠、化肥廠、水泥廠、木工廠、電池廠、塑料廠、製鞋廠;修了4條公路:木扎嶺—汝陽(13公里)、洛欒公路嵩縣段96公里改造、木扎嶺—合峪(35公里)、陸渾—車村(72公里);架了4座橋:全國最大跨度雙曲拱橋—前河大橋、縣城伊河大橋、吳村雙懸拱橋、龍駒單懸臂橋;開了兩個礦:祁雨溝金礦、螢石礦;建起了2個電站:栗子坪電站、鋪溝電站等縣辦工業企業。

李佔朝,汝陽縣人,1992年6月——1996年8月任嵩縣人民政府縣長。在任期間,主持開發白雲山國家森林公園、擴寬縣城街道、打通陸車路。

劉培中,濟源市人,2001年9月——2007年10月先後任嵩縣縣長、縣委書記。任職期間主持建造湖濱公園。

熱心教育的縣令(長)尹知章 、羅梁材。

尹知章,山西絳州翼城人,唐中宗元年(684)任陸渾縣令。尹知章從小勤學,精通六經,喜於講學,遂以儒學著稱。他任陸渾令期間,非常熱衷教育事業,經常利用節假日到各學堂講授,從未停止過,以講授《周易》《老子》《莊子》三書著名,弟子有貧窮者,常給予接濟。尹知章為官清廉,愛護百姓,性情和厚,喜怒不形於色。其不計名利,一生從不問產業多少,兒子建議在集市上購買一年中的柴米,尹知章譴責兒子是與民爭利,後因事牽連,棄官在野,專心學問,研究經學,一生所著書傳多流行於世。

羅梁材,廣西蒼梧縣舉人。光緒十四年(1888)任嵩縣知縣。 羅梁材精明強幹,善於處理政務。明清時期,官府實行月課制度,每月對學子進行考查和考核。羅梁材在考查中,發現學生不練習書法,漢字寫得歪歪扭扭,文字功底很差,就捐出養廉銀上千兩,設立了“栽花社”,專門教學生讀詩練字,促使學風大為好轉。羅聽審訟事思維敏捷,受理案事從不拖拉。其桌案上從無堆放未經審理的案子。在嵩縣任職3年,縣內四鄉沒有人喊冤叫屈的。離任後多年,來嵩縣辦理礦務事宜,消息傳開,不論是士大夫還是普通百姓,像見到了久別重逢的親人一樣。

清苦守貧的縣長趙明府 。趙明府,唐貞元二年(786)任陸渾令。學識淵博,為政清廉,一生求閒愛貧。告老還鄉後地無一畝,僅三間草房而已。

 剛直不阿縣長楊一奇。 楊一奇,山西交城人,進士,明嘉靖二年(1523)任嵩縣知縣。當時民貧賦重,催繳賦稅的官吏動輒毆打百姓。楊選擇鄉村中德高望重者,以優禮待之,讓他們到鄉下勸諭,說服鄉民繳稅。鄉民們很快就把稅賦繳上。楊剛直不阿,拒收賄賂,善於處理訴訟案件,到任之後沒有積案。有一個富民殺了人,按律收監。其家人送千金企圖讓其開脫,楊一奇予以拒絕。河南太守行文要提走人犯,楊拒絕執行,人犯後來死在獄中。

建橋鋪路縣長王豫立。王豫立,陝西涇陽人,進士,萬曆二十八年(1600)任嵩縣知縣。當時的秤鉤灣,上面是綿延峻嶺,下臨伊水,險隘難行。王豫立實地勘查之後,先開道路,後建石橋,行人稱便。人稱“王公橋”(即今田湖鎮大石橋)。王豫立蒞嵩6年,清儉廉平,不嚴而民化,後官至山西按察使。

公僕縣長徐士訥 。徐士訥,浙江淳安人,進士。康熙二十五年(1686)任嵩縣知縣。徐士訥為官清廉,不媚上,寬厚愛民。到任後,首先免除許多苛捐雜稅。嵩縣地處豫西山區,境內層巒疊嶂,有司以嵩縣多有野獸出沒,向縣裡索要虎、豹、狐皮和鹿茸之類,年年索取,形成慣例。而這些東西難以得到,官府便重價收購,再按價格向百姓攤派費用,百姓苦不堪言。徐士訥到任後,一一推辭,不再向百姓索取。

徐士訥生活儉樸,從上任到任嵩屆滿,一直主僕4人,布衣麻葛,粗茶淡飯。公務之餘,常常沿著田間小道,走進鄉村農家,和鄉民促膝傾談,勸民安心農事,向民傳授蠶桑技術,從沒有把自己當作縣官看待。徐士訥自己開個小菜園,種上瓜果蔬菜。有一年,挑選4個大南瓜,作為禮品派差役送給知府大人。途中掉在地上摔得粉碎。差役把摔碎的南瓜送到洛陽。知府和府中官員深為其清廉和正直所感動,十分讚賞。徐士訥在嵩縣任職三年,因政績卓著,升任濟寧知州。嵩縣百姓將其事蹟編成歌謠,刻在碑上,為其建立生祠,稱其為嵩縣“清官第一”。

不畏權貴縣長徐 璣 。徐 璣,江西鄱陽人,進士。乾隆五年(1740)蒞嵩任知縣。徐璣承繼戈錦遺風,親民務實。乾隆十年(1745),徐璣把縣城西北隅義學改建成樂道書院,增設講堂和書室20間,延請先生授課。又擴充經費來源,保障書院費用開支,學生大多學業有成。

徐璣遇事冷靜,思維縝密,善於處理突發事件。又不畏權貴,敢於為民作主。滿族八旗人在清代最為尊貴。旗人鄒某,原籍懷慶,先前在嵩縣有寄莊田1000多畝。一天,鄒某突然帶著10多個騎兵前來,出示兵部發給的租賃文書,上面載明業地坐落四至。冊中顯示,樊店、竹園、趙裴等村嵩縣百姓的家業良田都是其寄莊田。當地百姓十分震驚,群情激忿,不知所措。徐璣經過了解,得知生員張所尚存有執據,上載鄒某已於康熙三十年(1691)前將土地全部出賣。於是向鄒某出示案卷,並出這些土地曾經是你的,可是你早已全部出賣過了!鄒某仗著自己身份高貴,在鐵證面前仍然盛氣凌人,氣焰十分囂張。徐璣寫下文書,報請撫臺大人立案懲處。當地百姓無不稱頌知縣大人一身正氣,不畏權貴,敢於為民撐腰做主。

戰死嵩縣的縣長王萬令。

王萬令,直隸天津人,進士,咸豐七年(1857)知縣。咸豐七年(1857)六月二十五日,捻軍陳太安部,聚集1000多人,攻入嵩縣境內。河南府知府樊琨,恐捻軍進犯洛陽,率部截擊。剛上任10日的嵩縣知縣王萬齡,聞聽捻軍進入樊川、閻莊一帶,即帶領縣衙兵丁和“鄉勇”約200人,至宋嶺一帶與捻軍交戰。捻軍以優勢兵力迎擊官兵。雙方力量相差懸殊,官軍將敗。王部下勸其引兵退去。王拒絕,命官兵衝殺,王策馬往來督戰。雙方展開激戰,傷亡慘重。捻軍中有認識王萬齡的,暗中向其射箭,射中王萬齡坐騎,王萬齡倒地,被捻軍所殺,其所帶兵丁戰死70多人。

明察秋毫縣長沈傅義 。 沈傅義,北京順天大興人,光緒十三年(1887)任嵩縣知縣。沈才能超群,勤苦耐勞,一有案情,親率四五隨從,深入鄉里勘驗緝捕。所到之處,自備飲食,從不擾民。有到縣衙訴訟的,即日聽斷,從不推拖遲延。審理案件明察如神,從無冤情。百姓對其十分敬畏又真心擁戴。在任一年,口碑載道。因賢能上達,遷任廣東省惠潮嘉道(清時廣東的行政編制,由惠州府、潮州府、嘉應州組成)。

教化鄉民縣長郭建皋 。

郭建皋,山西渾源州人,優貢生。光緒二十五年(1899)任嵩縣知縣。郭建皋以儒生身份做官,給人柔弱無能的印象。到嵩縣任職後,脫穎而出,“神君”之名很快在河洛地區傳開。當時,嵩縣境內盜匪橫行,經常幾十人、上百人結夥成群,手持刀槍,殺人搶劫,沒人敢擋。郭建皋到任後,嚴令緝捕。編組保甲,實行鄉民聯保。盜匪一有行動,便被察覺。當時盜匪一把不在嵩縣境內作案。郭建皋還致力於民風的教化,每逢初一、十五,便召集鄉民,親自講解《聖諭十六條》。郭建皋把《聖諭十六條》講得深入淺出,通俗易懂,並聯系身邊活生生的案例,生動感人地申述利害,聽其講解的人口服心服。郭建皋離任時,儒生鄉民上千人為其送行,一直送到縣界。

死的最慘的縣長是謝炳樸。謝炳樸,湖北黃陂縣人,民國四年(1915)任縣長。1916年,慣匪吳運統率匪徒200餘人投憨玉琨,憨玉琨委任吳為營長。吳駐宜陽擔任城防任務。不久吳發動兵變圍攻憨玉琨司令部。憨越牆逃出,吳運統搜捕憨玉琨不得,率匪部追至嵩縣城,與張治公部叛軍趙世五兩連人馬會合。端午節之日,由南門攻入縣城,兵分三路搶劫,中路攻入衙門,搶盡金庫銀錢及珍貴物品,並捆綁縣長謝炳樸,拉到衙門外大街,讓謝炳樸頭頂縣印砍去頭顱。

 革新縣長吉介。吉介,陝西省韓城縣人,1927年夏至1928年春被馮玉祥任命任嵩縣縣長,時年26歲。到任後貫徹馮玉祥的施政綱領:一是改革吏治,由原13房100餘人精簡為兩個科室40餘人。縣政府由原來的300餘人縮減為不足80人。通過考試,招收30多人替換年老體弱吸食鴉片者。二是革除官僚作風。規定:民眾見縣長不跪,不喊“大老爺”;縣長出衙不坐轎,不迎送,不招待,不接待土豪劣紳;民眾平時可直接與縣長對話;民眾訴訟時,可不寫狀子;不準豪紳包攬詞訟。還規定縣政府官員不準穿長袍大褂,一律穿灰色中山裝。三是興辦新學,宣傳新思想。撥款在書院街建立縣立小學。改縣衙候訊室為閱覽室;成立業餘話劇團,演出《煙鬼的末路》《纏足痛》等戲劇。在縣城街道繁華處及交通要道口書寫馮玉祥推行的“河南人民十二要”和“為富不仁便是土豪,吞款架訟即為劣紳”等標語。四是在全縣雷厲風行開展男子剪辮、婦女放足活動,破除封建迷信,禁止燒香拜佛。

唯一的女縣長是宗玉紅 。宗玉紅,湖北省武漢人,2014年9月任嵩縣人民政府縣長。

以上這些縣令(長),只是嵩縣歷史上近千縣令(長)中的一少部分,由於種種原因,還有許多有作為的縣令(長)事蹟沒有被保留下來,但他們在任職期間,都為嵩縣人民辦了實事,理應受到嵩縣百姓的愛戴和懷念。

(本文作者系《嵩縣通史》編輯,嵩縣知名歷史學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