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女孩一時衝動打了同學耳光,直接被學校開除是否合理?

未來的夢151246014



小城阿Q


關鍵詞的背後總是有一些隱藏的信息。

“不小心”“不留神”“一時衝動”“碰”“拉”……

這些話在孩子的身上也是非常常見的,今天有一位女生,我找她問話,問她那天與同學的矛盾是怎麼一回事。“那天,我洗手時,不小心把水到她身上,她就用粉筆灰在我頭上。”然後另一位同學會怎麼說呢?“那天,她洗手時把水到我身上,我就用粉筆灰到她頭上。”看出問題了嗎?

是的,孩子們在描述問題時,總是給自己避清責任,但是站在另一個角度來說,就是完全不同的,這就是沒有誠信的表現,對事情的描述躲躲閃閃的。

學校開除了,是不是把另外的一些情節給忽視了呢?

例如一群女生對著一位女生,並且會帶到隱秘的場所,那就是校園霸凌事件,性質是非常嚴重的,打耳光,是打一下呢?還是很多下呢?是否造成輕度、中度、重度傷害呢?如果傷勢重了,都構成犯罪了,那就是開除的話,是不是太輕了。


六和麥田


如果是初中生或者小學生,直接開除當然是違背義務教育法的,因此學校是無權開除的,家長可以直接去教育局反映這件事。

但是如果是高中生及其以上,開除學生是否合理就要依據學校本身有什麼樣的具體規定。比如學校明文規定了,毆打學生,學生之間的暴力行為會導致開除,那麼學校不過是依據規定就沒有錯。

本問題,沒有詳細的描述,其實我相信一個正常的學校並不會僅僅只是毆打一巴掌開除,不排除這個女孩是不是之前還有其他行為,已經被記過。或者說這個行為本身還有其他惡劣的性質。

我只能說,如果是高中以上,那麼與其學校是否合理,不如反思下自己,要留下來就找學校相關領導求情,畢竟也許你認為這個懲處很重,但是重要的是,你的確毆打了他人,你認為這是一時衝動也好,事出有因也好, 我相信之所以學校有這樣的懲處,就代表孩子本身就不佔理。

因此,可能要先反思下自己的校園暴力行為,並且誠心的給受害者道歉,做相關賠償,再尋求學校的原諒。

學校給不給改過自新的機會,其實取決於的是孩子自己的態度,她有沒有反思自己,有沒有後悔自己的行為。我相信也只有這樣這個孩子才能真正的成長

所謂的成長有一部分就是,你做出這樣的行為就必須得承受這樣的後果,這才是對受害者的公正,不要說什麼一時衝動,別人憑什麼要為你的一時衝動買單受傷呢?


廖彩琳律師


我以前以為家長都希望在一個嚴格管理的學校上學,原來這個嚴格管理是對別人嚴格,到自己這兒了,還是希望松一點。


哇天吶


如果是小學生或者初中生,處於“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無權開除,當然給予處分是有這個權力的。如果是高中生或者大學生,學校就有權開除他,當然這未必是最佳的處理結果,而且極有可能與打人的惡劣承擔、打人事件的影響程度、打人行為的“前科”情況,以及校紀校規的嚴厲程度,這些個因素相關。


老房66774291


你覺得打人有分衝動還是不衝動的?

你不會吧,你不衝動也會打人的嗎?

自己孩子不管什麼原因,出手肯定吃虧

你這個家長不會那麼弱智吧!

要出手就要承擔代價

活該的


拒絕假教的鄭指揮


學校估計擔心她下次衝動的時候拔刀子……


哼哼嘿嘿哈嘿


問題是打了誰家的孩子,要是校長,領導的就要開除,普通老百姓的,反而被打的要開除


用戶1806318498


如果是高中,學校有這個權力。但是事在人為,能彼此和解,再去和學校說,也許是一種更好的解決方式。


信賴是一種力量


按照這個處罰標準,山西那幾個殺人的每一個都該死幾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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