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三支一扶考試內容-公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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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支一扶的考試中,勞動合同法中無固定期限合同是一個重難點,對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把握需要從理解勞動合同法的立法意義入手,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合同,本著保護弱勢群體的出發點,所以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體現這樣的精神。那麼在我們的考試中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要有所瞭解。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因此《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分為了三類:協商型、法定型、推定型。

例題分析

1.下列關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說法正確的是( )。

A.丙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B.甲所在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其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C.乙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15年,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D.丁在用人單位工作13個月,該用人單位仍未與其丁簽訂勞動合同,推定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答案】ACD。解析:A選項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有權協商簽訂或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丙可以選擇不籤,正確;C選項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乙連續工作15年,可以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正確;D選項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正確;B選項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可以籤,甲連續工作不足十年,錯誤。所以,本題應該ACD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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