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傳:最新規定來了,教齡三十年的老師可以退休。
現階段,我國並沒有“教師滿三十年教齡就可以退休”這一規定,現行退休年齡是1978年5月24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退休年齡,即男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為正常退休年齡,這一退休年齡為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齡。
小編有一同事,一直在在鄉村小學任教,2017年已經54歲,高級教師,截止2017年9月已滿34年教齡(由省人民政府頒發三十年教齡榮譽證書),2018年6月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退休,一直未獲批准,由此可見:“教師滿三十年教齡可以退休”的消息不實。
當然,病退和退職不在此列,也就是說,現階段的法定正常退休年齡還在是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根據這一規定,教師退休已與是否滿三十年教齡無關,只與是否法定退休年齡有關,只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規定,不論是否滿三十年教齡都可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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