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税收风暴”来临,明星工作室需限期补缴三年税款

在“范冰冰偷税漏税事件”爆发后,人们对于明星的天价薪酬以及偷税漏税的行为的不满达到了极点,在舆论的压力下,影视行业的税收制度迎来了“飓风式”的改革。受事件的影响,对于影视明星设立的工作室成为了此次税收改革的重点。

影视“税收风暴”来临,明星工作室需限期补缴三年税款


11月29日上午,陆续有影视工作室接到税务局通知,要求工作室对2016年以来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限期补税,以三年营收的70%(最少)作为基数按照个人劳务计算税款,综合计算相当于需补缴总收入20%左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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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为了扶植影视文化行业,国家给予了多项政策支持和补贴,像横店影视实验园区内的影视工作室(月收入超过500万元的)在享受一系列优惠和税收返还后,整体的税负低至2.3%,而这次光补缴的税款就已超过20%,可见此次税收风暴之严厉。

根据税务局通知,此次补税工作正式实施,共分为四个阶段:自查自纠、约谈补税、税务上门辅导、检查以及重点检查(税务抽查)。对拒不纠正的公司及从业人员将开展重点检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而且据相关消息称,目前税务总局已对17位艺人进行约谈,但是具体是谁并未透露。但传递的信息已经是非常紧迫了,此次受约谈的工作室需在12月15日之前完成所有补税工作,否则将会面临罚款甚至刑事处罚。

其实在此之前,对于影视工作室的税收改革就已有端倪,网上曾流出一个盖有东阳税务局公章的通知,要求将原来仅对影视工作室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制度改成查账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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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之前明星通过工作室合理避税的渠道被彻底关闭了,此次“补缴税款”的通知正是该项政策的延续。

如今看来,“范冰冰事件”所引发的民间义愤与朝野震怒已经逐渐显现出迹象来了,税务局的组合拳打得各位偷逃税款的影视明星措手不及,纷纷慌忙地注销工作、补缴税款,甚至有很多明星为了躲税,在结束税务核查前都不签拍戏、代言等商务合同。

有很多影视从业者因此而猜测政策风向要改变,文化影视产业的风口即将结束。但是,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会长刘和平亲自出面辟谣,他在朋友圈以及微博上表示,在与相关领导深入交流后明确了国家对影视行业扶持政策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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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在经历了昨天“娱史诗级的吃瓜大戏”,如今后方又遭地震,可谓是多事之秋。但是娱乐圈多年的积弊如果能在政策的利刃下逐渐清除,对于中国文化事业的发展和青少年价值观的成长也将多有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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