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男子陷“套路貸” 借6萬還了一年後還欠12萬

四川新聞網巴中11月30日訊(李孟根 記者 李桃)11月30日,記者從平昌縣公安局獲悉,自四川省公安廳在全省範圍內組織的“秋風”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平昌縣公安局紮實開展線索摸排核查,精準打擊,成功打掉一個典型“套路貸”惡勢力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張某等4人,追回受害人汽車1輛,查獲銀行卡數張,涉案金額高達103萬元。

暴力催收引糾紛 牽出涉惡“套路貸”團伙

“有幾個混社會的人到我廠裡搶剷車,還打壞了廠房的大門。”2018年8月25日,在遭受暴力對待後,平昌縣江口鎮紅廟村木炭廠負責人何某報了警,隨後轄區派出所立即趕赴現場。經過初步調查發現,辦案民警瞭解到,這是疑似由一群社會閒散人員組成的“套路貸”暴力收款團伙,打著“欠債還錢,無錢抵車”的口號,要求報警人何某必須按照遠高於銀行的利率履行還款行為。

按照“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的工作要求,轄區派出所立即聯繫縣局刑偵大隊並向局黨委彙報,並迅速成立專案組。經過近兩個多月的縝密偵查,一個典型“套路貸”惡勢力團伙浮出水面。

經查,犯罪嫌疑人張某、丁某某等人成立的“鑫勝商務服務有限公司”在平昌縣江口鎮江陽路掛牌為“賓利資本行”,超範圍經營典當、抵押貸款等業務。2017年10月,受害人何某在丁某某處以月息10%的高利借款6萬元,扣除“砍頭息”,實借到5.4萬元。2017年12月,因無力負擔高額利息,何某在丁某某的慫恿下,到“賓利資本行”辦理抵押貸款,將自己經營的木炭廠一輛小貨車抵押貸款6萬元,準備償還丁某某的全部債務。但在張某和丁某某以“砍頭息、管理費、停車費”等運作下,該筆貸款名義利率月息2%,實際僅到手5.2萬元,丁某某以尚下欠8000元為由,既不歸還借條、也未重新立據。

同月,平昌縣江口鎮居民李某某因店鋪轉讓資金缺乏,在張某處借款4萬元,張某扣除相關手續費用後,實際借款26500元,每月需給付1萬元的高額利息,雙方雖簽訂借款合同,但合同中未填寫借款利息及借款期限。

民間借貸“套路”多 一入陷阱難自拔

民警發現,該團伙組織成員大多由劣跡斑斑的不法之徒組成。動輒尋釁滋事、傷及無辜,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2018年8月,因何某無力償還本息,張某等人開始暴力催收。張某利用其貸款合同中預留的陷阱,私自將何某木炭廠的一輛剷車添加為貸款抵押物,指使賓利資本行內設的“催收組”人員強行砸開木炭廠大門,開走剷車,並將前來阻攔的何某打傷,後又強行運走廠內兩噸多木炭變賣,並變賣了抵押貨車,抵扣利息和管理費等。

在何某被打傷住院期間,張某、丁某某到場威脅,繼續各自催收6萬元借款及利息。在張某、丁某某等人的套路下,何某最初借款5.4萬,在不到一年時間裡,償還利息3萬餘元,貨車被抵扣利息,剷車被強行抵押,最後仍欠張某等人12萬元本金,及大量利息、管理費。

受害人李某某後期因無力償還月息,張某便將其所經營的“大世界理髮店”作為抵押,並簽訂虛假的“房屋租賃合同”。在李某某仍無力償還高額利息的情況下,張某、吳某某等人便採取電話威脅、上門催債並毆打李某某的方式逼債。

藐視法律 “套路貸”惡勢力終被捕

據瞭解,自2017年以來,張某等人經營的“資本賓利行”(鑫勝商務服務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關貸款資質的情況下,以明顯高於銀行利率的利息向借款人借款,非法獲取高額利息,並通過簽訂虛假的“房屋租賃合同”“抵押貸款合同”“轉讓協議”等方式非法處置被害人財物。

丁某某以高額利息抵押被害人財物貸款,並僱傭苟某某、張某等社會無業人員、前科人員組成暴力催收團隊,採用言語威脅、非法拘禁、堵鎖眼、換鎖、張貼海報、噴油漆等暴力手段催討債務;苟某某以非法手段獲取被害人家庭住址、賓旅館住宿、乘車、出行記錄等信息,在“資本賓利行”微信群內發佈,方便張某等人催討債務。

目前,張某等4人已被檢察院批捕,案件仍在深挖調查中。

本網(平臺)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四川新聞網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