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孔子世家》中記載:“野合而生孔子”是什麼意思呢?

四川正道文化


謝謝題主的提問。因對《史記》這段著名的記述理解的差異,致使孔子出身問題千百年來糾纏不清,“野合而生孔子”的爭論至今未絕。關於孔子的出生與身世,比較常見的有“野戰論”、“美化身世論”、“私生子論”等,甚至還有“強姦論”。根據有關史料和個人理解,分別予以駁斥。

一是所謂“野戰論”。歷來有很多人把“野合”理解為“野外交合”,也就是現在人說的“打野戰”。這純屬無稽之談。孔子的誕辰是農曆八月二十七,這一點沒有爭議。由此不難推斷,孔子的父親叔梁紇與母親顏氏發生關係的時間應該是公曆12月中旬。請大家腦補一下當時的畫面:在遙遠的春秋時期魯國的荒郊野外,一位年近七十的老頭兒在滴水成冰的隆冬季節與一位少女打野戰。各位想想這可能嗎?還有人可能會說,“野合”是當時的風俗,沒錯。《詩經》等的確有所記載,但都是“規定時間規定地點”(不是雙規啊),規定是每年農曆三月份,明顯與事實不符。

二是所謂“美化身世論”。不少人認為孔子就是父母“打野戰”而生的,其他很多觀點都是掩蓋事實,為孔子的身世進行人為的虛構美化。還列舉出史書記載劉邦、朱元璋等人的出生都是胡編亂造的。關於孔子的出生,沒必要美化,但也沒必要醜化啊!再者,《史記》的作者司馬遷是史學屆以治學嚴謹著稱的史學家,記述歷史一向力求準確,尤其是面對孔子這樣的重量級人物更不太可能信口雌黃。

三是所謂“私生子論”。這也是比較常見的解釋。根據《孔子家語》(也有人認為這是部偽作)的記載,叔梁紇66歲時娶的顏氏,按照當時的古禮,這樣的年齡不算合法結婚。按照現在的說法就是“結婚沒領證”或者說沒辦婚禮儀式,屬於事實婚姻。“野合”就是沒有正式手續而已。因此從這個角度看,孔子根本不是所謂的“私生子”。

四是所謂“強姦論”。這就更不靠譜了。首先,叔梁紇沒必要這樣做。大家都知道,孔子的父親在當時屬於很有地位很有身份的人,在顏氏之前,他已有很多妻室。沒必要做這種為人不齒的事。其次,孔子在成長過程中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叔梁紇與顏氏的感情也很好,說明叔梁紇的品行還是有保障的。

還有很多“博人眼球”的觀點,更是不值得一提。關於“野合”的理解,個人傾向於“野外同居”或者“在外面居住”的說法。至於為何沒有把顏式帶回家,很可能出於對顏氏的保護。關於這方面的分析比較多,在此不做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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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世界遺產


首先介紹一下孔子的父親,這位是個猛人。孔子的父親名叫叔梁紇,71歲的時候生的孔子。這個年紀的人了,還能生個兒子出來,不得不說還真是龍精虎猛啊。

叔梁紇一共有12個女兒,只有一個兒子還是個殘疾人。他們家還是貴族,叔梁紇自己還是一個大將。按照叔梁紇的說法,這個殘疾的兒子是撐不起這麼大的家業的,所以一直想再生個兒子。

於是在66歲的那年就取了一個小妾,名叫顏徵在,當時顏徵在才15歲,典型的老牛吃嫩草啊。然後按照史書上的記載,叔梁紇和顏徵在野合生了孔子。

不過這個野合到底是不是我們現在所理解的野合就不一定了。古代人確實也有在野外探討生命的習慣,但這畢竟是很隱私的事情,應該沒人會主動告訴外人以至於被記錄到史書上。

按照古代的說法,野合也有先上車後買票的意思。也就是說叔梁紇先跟顏徵在那啥了,然後才迎娶的她。

還有一種說法,說是他們兩人年齡相差太大,於禮法不合,所以才被稱為野合。

除此之外,也有人覺得是叔梁紇為貴族,顏徵在是賤民,兩人不是同一階層的而被叫野合。

總的來說,關於孔子父母的野合,就是上面的幾種說法了。但是具體指的哪種就不一定了。



漂浮菌


許多人都說不必為尊者諱,野合很簡單,就是野外交合故事。

聽起來很刺激。

孔夫子的爸爸和媽媽整得跟現在的“野戰軍”一樣。

也有證據,因為那個時候風氣開放,那會還經常在河邊搞個聚會什麼的,例如詩經就有那麼多男歡女愛的詩歌嗎,特別是在齊國,那女的可開放了。

好吧,這都有道理。

但是孔老夫子的生日是公曆的九月二十八日,農曆的八月二十七日。(這個是經過很多人推算的,不是我瞎說的)

往前面推十個月,那可是農曆的十一月,就是現在的日子。

這個天,即便現在乾柴烈火的年輕人也不會吧。

何況孔子的老爸這個時候已經六十六歲了,他的媽媽十六歲。

一個六十六歲的老人家前面已經有老婆了,他還有這個激情嗎。

有的人說了,野外啪啪啪,古人相信可以吸收天地靈氣,有助於生男孩。

因為孔子的老爸在前面已經生了九個女兒和一個殘疾兒子。

他難道就不能為了生兒子在野外受凍嗎?

好吧,難怪孔子老爸在四年後就去世了,因為他在用生命繁殖啊。

因為要孩子這種事,不是一次就能成功的,那麼冷的天,老頭天天帶著小顏姑娘出去,你覺得這個說法合理嗎?

當然也有人說,那個時候,天暖和,不怕的。

好吧你贏了。

那麼為什麼司馬遷大爺要說他野合呢?

唐朝張守節《史記正義》是這麼說的的:“男八月生齒,八歲毀齒,二八十六陽道通,八八六十四陽道絕。女七月生齒,七歲毀齒,二七十四陰道通,七七四十九陰道絕。婚姻過此者皆為野合”。

好吧,古文也能看懂,我就不解釋了。

當然這只是一個唐朝人的說法,不代表先秦啊。

不過我覺得他理解的對,可能解釋得有點兒童不宜了,但我覺得這個野合應該是不合禮制的一種婚姻吧。

反正我不相信大冬天在外面做活塞運動,難道他們是為了取暖嗎?


錦翼


《史記》是漢武帝時期司馬遷編著的,是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

《史記》裡面有包括,十二本紀、三十世家、七十列傳、十表、八書,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餘字。



孔子由於創建儒家思想,又形成一個橫貫歷史的大家族,所以被司馬遷列入世家記載!

“野合而生孔子”就是司馬遷在親自走訪了孔子故里,加上當地一直流傳的傳聞,最後才認證出孔子的身世。

“野合”一詞最早也是出自司馬遷這篇說孔子的文章裡,之前沒有過其他記載。

而對於“野合”從古至今就有三種說法。

一,男女在野外交合

二,在古代禮法時代,沒有結婚的男女交合,也被稱為“野合”。

三,在那時,兩人超過年齡的結合,也被稱為“野合”。

現在說的“野合”基本就是第一種了,因為禮法早就被廢去了,沒結婚就交合的已經很普遍了,超過年領的雖不多見但也是見怪不怪了。

我認為孔子的出生應該是三種皆有,因為他父親當時自己六十多,而他母親才不到二十,於禮不合所以他們不能正常結婚,他父親就帶他母親去“尼山”居住,在那裡才有後來的孔子。

其實在很早的古代“野合”是很正常很普遍的,因為那時還沒有那麼多房屋,很多人本來就住在山洞,或者簡單的在野外搭個棚子。但人類的繁衍生息,偉大的造人運動也不能停止。所以野合也是屬於天性的,就像現在住房條件那麼好,還有那麼多人願意去嘗試。(我在這裡表示不支持)

就像日本人的姓氏名字基本都是因為“野合”而來的。

日本姓氏比如松下,井上,龜田,佐藤,秋野,秋山,荒井,淺川,錢井,飛鳥,藤田,福田,古屋,葉山,本田,池田,池上,等等...

日本人名字很多都是太郎,次郎,三郎,四郎,五郎。這些就不說了還算正常,誰能告訴我那個“山本五十六”是什麼鬼?


赤誠子


野合而生孔子,很多人都有爭議。不過我更傾向於他沒有通過官媒,明媒正娶,孔子的母親的地位應該是不高的,在早年守寡地位就更加低了。這是我的觀點。


當然現在野合的意思已經完全變樣了,不能用現在的詞意去理解這句話的意思,那肯定是錯的。

還有人認為孔子的老爸年紀很老,而孔子的母親年紀很輕,一個老年人去娶一個很年輕的少女。這個明顯不符合禮制,所以才用了野合,也就是不符合禮。


還有人這樣解釋。高士其《天祿識餘》之語云:“女子七七四十九陰絕,男子八八六十四陽絕,過此為婚,謂之‘野合’。叔梁紇過六十四歲娶顏氏少女,故曰野合。


知常容


司馬遷《史記 孔子世家第十七》曰:

紇(念哥音)與顏氏女野合而生孔子,禱於尼丘得孔子。

網路上一種說法是, “野合”解釋為“野外媾合”。

另一種說法是,女子七七四十九陰絕,男子八八六十四陽絕,過此為婚,謂之野合。叔梁紇過六十四歲娶顏氏少女,不符周禮,故曰野合,私生子。

首先我認為:

古代女子十五六歲結婚不是什麼稀罕事,六十幾歲的老漢與十幾歲的少女結婚,也是很正常的事。

封建社會,一夫多妻制,老少配也常見。哪怕近代的封建社會,老地主的小老婆生的孩子也不會稱作私生子。

更何況孔子的父親 叔梁紇曾是公元前11世紀周代諸侯國宋國君主的名門望族後代。

人品出眾,博學多才,兼會武功,且又是陬(念周音)邑的大夫,與魯國的著名將領狄虒(念絲音)彌、孟氏家臣秦堇父合稱為“魯國三虎將”。

就算紇再年老,也是許多懷春少女傾慕其才華魂牽夢繞想嫁的理想人選。

司馬遷把孔子奉為聖人,列於史記《世家》本來就含有抬舉,尊重孔子的意思,又怎麼會大逆不道反在其傳記中貶低數落其家醜說他是父母不合禮數野外媾合的私生子呢?

《周禮·地官·媒氏》:

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不用令者,罰之。

農曆三月,天氣變暖,大地返青,河水開流,百花盛開。

相傳三月三是黃帝的誕辰,中國自古有二月二,龍抬頭。三月三,生軒轅的說法。

所以周朝每年的三月三,定為祭祀社稷廟會未婚男女求偶的日子。

黎族稱三月三為孚念孚,青年男女自由交往的日子,人們稱它為談愛日。

土家族的三月三,則是土家族的情人節。

壯族在農曆三月三這一天,未婚男女成群結隊對歌定情,互贈信物,定情終身。

周鼓勵生育增強勞動力,適婚不參加集體相親廟會的未婚男女反而還要受罰。

在古代,官府一般設有官媒。周朝規定,男子超過30還沒娶,女子超過20還沒嫁,有官媒組織婚配。

“野合”的“野”字

造字名詞本義:地域,界限,連接處。邑外為郊,郊外為野。

例:

龍戰於野。

天蒼蒼,野茫茫。

名詞引申義:民間,非在朝的團體,不主政的地位。

例:

野史 。朝野 。下野 。在野。

引申形容詞義為:原始的,未開化的,放縱的。

例:

野人。野心。野雞。野草。

古代合禮婚配無非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官媒配婚,然後就是情人節裡的自由戀愛

我認為,“野”字的形容詞引申義也能理解成為:自由的。

把司馬遷寫的“野合”,理解為孔子父母情定於國家規定的情人節的廟會,是自由戀愛而合婚的更為合乎於情理。

老少配無可厚非。


花言成說


班固在《漢書·司馬遷傳》裡面評論司馬遷父子“論大道而先黃、老而後六經”。如果聯繫上下文就可以明白這句話是批評司馬遷的。司馬遷的父親司馬談在論六家要旨裡面推崇的道家,而司馬遷則是信奉儒家。

司馬遷如此看重儒家,他把孔子直接提升到了世家,一下子就高於了其他諸子。

司馬遷是非常尊重孔子的,所以他既然寫孔子是野合而生,應該有某種隱喻或者原因,要不然不會這麼寫。

孔子的父親生他的時候年紀已經很大了,而他的母親顏氏女才剛剛成年。之前他的父親雖然娶過妻子,但是生下來的都是女兒,僅有的一個孩子還是先天性的殘疾,所以他的父親為了生男孩,就有娶了孔子的母親。

這個野合有多種說法。

第一種:孔子的父親為了娶妻子,多次向顏氏求婚,顏家一共有三個女兒,只有三女兒聽父親的話嫁給了孔子的父親。這種不符合當時的禮節,所以稱為野合。這種說法很多人都不同意於是就有了第二種說法。

第二種:孔子的父親和顏氏女沒有通過媒人介紹,而是兩個人私自舉行了婚姻的禮節。

第三種:古代的野合指的是聖人感天而生,並不是凡人的產物,所以劉邦的母親也是在野外碰見了龍才生了劉邦。孔子和劉邦的事情是一個道理。

第四種:現代人的觀點。先秦時期沒有那麼多的禮儀束縛,所以在野外碰見之後兩情相悅共赴巫山是常有的事情。而且土地象徵著旺盛的生命力。


詩書君


這個“野合”不是我們通常想的那個意思,所謂“野”,指的是不合禮法。理由有二。

(話說我如果在這配一張野合圖,會不會被判定“無關配圖請修改”?……)

(配圖是網上搜來的周潤發版《孔子》劇照)

第一個理由:

關於“紇與顏氏女野合而生孔子”這句話。

《史記索隱》註解說:

今此雲“野合”者,蓋謂梁紇老而徵在少,非當壯室初笄之禮,故云野合,謂不合禮儀。故論語云“野哉由也”,又“先進於禮樂,野人也”,皆言野者,是不合禮耳。

翻譯:所謂“野合”,指的是叔梁紇年齡大,而徵在(即孔子母親,名徵在)年輕,兩人的年齡差距不符合禮法。

有證據嗎?有。你看論語裡說“野哉由也”,又“先進於禮樂,野人也”,這兩句話中的“野”,都是不合禮法的意思。由此類推,可得結論。

《史記正義》註解說:

男八月生齒,八歲毀齒,二八十六陽道通,八八六十四陽道絕。女七月生齒,七歲毀齒,二七十四陰道通,七七四十九陰道絕。婚姻過此者,皆為野合。

男子十六歲陽氣貫通,六十四歲陽氣中斷;女子十四歲陰氣貫通,四十九歲陰氣中斷。

如果結婚雙方年齡在此範圍外,那就是野合。

《史記索隱》和《史記正義》都是後人所作,離司馬遷的年代很遠了。但要說到對於文言文的理解,古人肯定比我們更強,所以他們的說法更具有權威性。

(圖文無關)

第二個理由:

按《公羊傳》,孔子生於魯襄公二十一年十一月庚子,按《穀梁傳》,則是十月庚子。這中間涉及到一點曆法的換算,不必細談。總而言之,舊說孔子誕辰是農曆八月二十七日,後來又換算為公曆9月28日。而現代有人研究,認為應該是10月9日。——但這幾天的區別,不影響我們接下來要說的。

所謂十月懷胎,人類的平均懷孕期是40周。孔子生於10月初或9月末,向前推40周,是1月初或去年12月末左右,正當天寒地凍的時候。山東好歹也是北方,冷風如刀之下,

恐怕不會有人起“野戰”的心思吧?


北門猿


這句話出自《史記·孔子世家》,前面還有5個字構成這句話:

“紇與顏氏女野合而生孔子”。

單從字面意思是這樣:孔紇和顏徴在是“野合”之後才生下了孔子的。

這句話給現代人第一印象的形象畫面,是張藝謀出道時拍攝的電影《紅高粱》,裡面的“我爺爺”和“我奶奶”年輕的時候,曾經給現代人表演過紅高粱地裡的野合情景。這算是現代最知名的野合場景之一。

司馬遷的這一句話,特別是野合二字,給孔子惹下了許多的麻煩。

漢代以後,不少學者費了好多筆墨,對“野合”有諸多考證。

考證出了三種主流意見:

一是歌頌,因為上古時候,只有跟神人才可以叫野合,比如商和周的女祖宗,她們與神人野合生下的兒子創建了兩朝。這個時候的用此詞,是在歌頌孔子的出生高貴。

二是批判,將野合的“野”理解為荒野,或者野性的“野”;而“合”呢,就應該是“交合”的合,屬於不雅行為,為士大夫所不齒。這個時候用此詞,是在批判孔子,認為他的父親是奴隸主,很粗野,強暴了姓顏的女子。在“文革”中是這個用法。

三是禮制,這是說孔子父母的結合,不符合禮制,或者說,他們衝破了禮制。這裡的“野合”指的不是“人”的行為,而是從禮制的角度來述說此事。比如說現代人,說某某“未婚同居”,說某某“未婚懷孕”——根據一般人的接受程度來看,最多是“頗有微言”,而不會完全否定,也不會說是男的強暴女的產生的結果。在春秋時代,結婚必須遵守某種完整的流程,得有一套繁瑣的禮儀,如果遵守,就是守禮,如果不遵守,就該是“野合”了。

周代的婚姻必須要遵守的禮制,應該是這樣一些程序:

1、男方如果看上(或者聽說)某女子,他需要找個媒人去女方家說親。

2、媒人上門說親,手中得持有聘禮。此人被稱“使者”。

聘禮只是象徵性的,抱著一隻活雁去即可。這樣的做法有個名稱,叫做“納采”(納其採擇其禮)。當代,還有納采的舊習,只是抱的雁已經演變成粉紅色的鈔票了。古代雁的含義有兩個,一是雁是候鳥,南來北往,往來有信,象徵媒人是有信譽的;二是表示提親男子驃勇(身體健康),是值得信賴的。古今觀念中的納采,已經有了本質的區別,由精神的“進化”為物質的了。

3、“使者”到女方家,衣著有講究,身穿入廟行的玄端服(黑色)。

4、女方家裡,要在室(戶)的西邊設上神座,席的右邊放著桌几供神……

5、使者進門的儀式有講究。女方家搞接待工作的稱“擯者”。男女皆可。擯者等男方的使者到了女方家的大門外,必須堵在門口明知故問的道:“請問,您為何事而來呀?”使者在門外,像背臺詞那樣把來由訴說一遍。擯者這才轉身往屋(院)裡去通報。

6、這個時候,女方的主人(一般是父親)就登場了。女方主人身上的衣服有講究——必須是與來賓服飾一個樣。主人來到門外迎接,首先得向使者拜兩拜。男方的使者不能夠答拜(他是表示不敢以男方主人自居而謙虛),女方的主人拜後作揖,將來賓請進門……

這才開始,進門後規矩多得要命,要寫幾大篇。哎,這個婚不結也罷了!

什麼叫禮儀之邦?這就是禮儀,繁瑣得讓現代人當場就會跑掉的。

現代人如果不戴有色眼鏡,客觀的來評判,司馬遷所說的野合,應該指的是第三種情況,那就是說——孔子的父親孔紇,娶孔子的母親顏徴在的時候,沒有經過正規的結婚禮制(或者是大大的簡略的程序),所以稱之為“野合”。這是司馬遷寫歷史時的嚴肅和準確。

對於“野合”的準確理解,應該是這麼個情況,才不會有偏差和誤會吧。

答疑人:今日頭條年度歷史自媒《夜狼文史工作室》特約撰稿人懸疑大師


夜狼文史工作室


學界並未完全認同“野合”之說。

《史記》說的“紇與顏氏女野合而生孔子”,直接解釋是“叔梁紇與姓顏女子在野外苟合才生了孔子”。

顏氏女,名徵(zhǐ)在。舊禮又把不合禮法的婚姻稱為“野合”,據《索隱》《正義》解釋,叔梁紇與顏徵在成婚時已過六十四歲,而徵在歲數尚小,二人年齡相差懸殊,故謂“野合”。但當時老夫少妾已經很多,而且當時的“禮”提倡為年令大的人安排陪侍的女人。所以我認為這只是臆測之辭。

很難判斷司馬遷為什麼用“野合”來敘述這件事。如果《索引》《正義》的說法,六十四歲的一個老頭怎麼與一少女“野合”?

再分析一下孔子父親叔梁紇的實際年齡。

《左傳·襄公十年》孔子的父親叔梁紇曾經出現過。 晉國率諸侯聯軍進攻偪陽,孟氏的家臣秦堇父用人力拉著載有重物的車子參加了戰鬥。偪陽人打開城門,諸侯的將士們趁機進攻城門。偪陽人把吊起的城門放下,郰邑的長官叔梁紇用手摳起門讓攻入城門的將士跑出來。從這個記錄判斷,這叔梁紇真的是“有力如虎”的武士。古人的活的年歲多不大,尤其是“有力如虎”的人,傷身是避免不了的,不可能長壽。 孔子出生在魯襄公二十二年,按此倒推,襄公十年時這叔梁紇已經五十二歲了。“二毛”之人居然還這麼孔武有力? 由此可以推翻孔子的父親是六十四歲上與顏徵在組合的說法。

“野合”而生孔子,但孔子卻屬於正出,這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因孔子繼承了父親“士”的地位。

孔子的父親叔梁紇為了“留後”一直在努力,所以直到晚年才取顏徵在而生孔子,從這一點來看,“野合”之說大概存在年齡歧視的猜測。

這是一個沒有答案的提問,是一個永遠搞不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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