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半年紀:中國光伏行業是否已經度過難關?

被業內看作第三次行業危機的光伏“531”新政,實施至今已有半年。新政剛出臺時,業界一片譁然,金融機構憂慮重重,上市公司股價烏雲罩頂,但半年過去了,光伏行業的境況“沒有預想得那麼糟”。用一位光伏企業家的話說,“沒有(之前)那麼滋潤,但還算健康。”

到了明年,將有新一年度的補貼指標,業界千呼萬喚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將正式實施,行業信心正在迴歸。

“531”之後這半年:光伏行業“沒有預想得那麼糟”

今年5月31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了《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指出暫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僅安排1000萬千瓦左右的分佈式光伏建設規模,進一步下調光伏標杆上網電價,降低補貼強度。

“531新政”被業內人士形容為“高速路上踩剎車”、“斷崖式”補貼退坡等等,並將其與2008年經濟危機、2012年-2013年歐美雙反這兩次行業“危機”相提並論。

“當時大家以為要‘死掉了’。” 在近日召開的2018中國光伏行業年度大會暨智慧能源創新論壇上,一位光伏企業家對中國網財經等媒體回憶道。

事實證明,經過前兩次“危機”的洗禮與錘鍊,中國光伏企業在經營管理和財務運作上更加成熟,對於政策變化的應對也更加從容。不少企業都及時調整經營策略,例如加大海外市場拓展力度,主推自發自用項目,在戶用項目上引入租賃模式等等。

天合光能董事長高紀凡在上述論壇中表示,每一次大的挑戰之後,就又有一次新的發展,“531”新政確實給行業帶來巨大的挑戰和壓力,但從中長期來說,不會影響光伏這一應對全球氣侯變化、對能源轉型有推動力量的產業的發展。他呼籲金融機構對光伏行業應重拾信心。

阿特斯COO張光春表示,無論國內外,光伏行業都是一個受政策影響較大的行業,會隨著政策變化有冷有熱,但作為企業自身,還是應該“練好內功”,堅持提升技術水平。

隆基股份董事長鍾寶申表示,光伏企業的擴產步伐要把握住自身技術進步的節點,做到“不領先就不擴產”,以減少風險,實現穩健發展。

“‘531’以後行業確實受到比較大的影響,但比預期的好得多。沒有(之前)那麼滋潤,但還是比較健康。”陽光電源董事長曹仁賢對中國網財經等媒體表示。

在上述論壇中,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王勃華表示,1-10月國內新增裝機約36GW。對於全年的量,業內人士預計可能接近40GW,比“531”剛出臺時業內預計的“30GW以內”要好得多。

“總體來說,度過了這個難關。”曹仁賢稱。

配額制實施在即 行業信心迴歸

一系列配套政策將出臺

11月15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下發徵求《關於實行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的通知》(下稱《通知》)意見的函。此前,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已於2018年3月、2018年9月兩度就《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及考核辦法》徵求了意見。

第三版徵求意見稿與第二版相比,增加了激勵性指標;取消了一般等價物,直接交易配額的超額完成量,取消了中間的轉換過程,簡化了實施難度。

第三版中還把“繳納補償金”改為列入電力市場主體不良信用記錄,予以聯合懲戒。“把繳納補償金改為納入信用體系,不代表就沒有經濟性處罰。”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副主任陶冶表示,“從政策推行的難度或實施的簡便性上,如果採取繳納補償金方式的話,就需要修訂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配套機制,可能會造成政策無法按時推出。”

對於配額制,業內呼喚已久。

“配額制越早出臺越好。”正泰新能源董事長仇展煒對中國網財經等媒體表示,“現在各地對清潔能源的使用還只是憑覺悟,配額制實施以後,清潔能源的使用就是基於責任與義務。這對清潔能源的推廣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同時也有利於解決消納問題。”

陽光電源副總裁程程在論壇前夕對中國網財經等媒體表示,配額制的實施,提升了行業發展的“確定性”。“531之後,大家的信任感變得很差,包括從業人員和外部的金融機構等,需要對行業有信心,才能持續地發展和經營。配額制把確定性提高了,對行業發展是非常有利的。”程程表示。

根據《通知》,2018年各地區配額完成情況不進行考核,隨通知下達的2018年配額指標用於各地區自我核查,2020年配額指標用於指導各地區可再生能源發展。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進行配額考核,2019年度配額指標將於2019年第一季度另行發佈。

陶冶透露,配額制的一系列配套機制在近期會陸續推出,包括修訂自願綠證交易機制、制定配額超額完成量交易機制、指導地方政府制定配額實施方案等,以保證明年配額制的有效實施。

平價上網“最後一公里”怎麼走?

非技術成本成“絆腳石”

隨著補貼強度不斷退坡,我國光伏發電距離無補貼的平價上網越來越近。業內普遍預計2022年能夠實現平價,而現在正是平價上網的“最後一公里”。

在“最後一公里”階段,仇展煒表示,未來兩三年光伏市場將呈現無補貼項目與補貼項目共存的狀態,政府需要為無補貼項目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例如在核準上優先、在融資上給予優惠政策等等。

過去10年間,光伏組件價格下降了94%,組件每瓦成本的降幅空間逐漸縮小。在上述論壇中,在場嘉賓不約而同地呼籲降低“非技術成本”、“非建設成本”,例如土地價格、融資成本、稅費、電網接入成本、棄光限電因素等。業內人士測算,非技術成本已經佔到總成本的20%以上。

三峽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斌表示,可再生能源的去補貼、降電價是大勢所趨,也是從主管部門到行業都達成的共識,但是現在很多地方“非建設成本”成為阻礙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的因素之一,希望各級政府能夠在這方面有一個支撐。

“非技術成本佔到25%左右。”曹仁賢稱,“降低非技術成本需要多個部門形成合力。”

“一些國家和地區已經實現光伏無補貼電價,招標電價經常‘沒有最低、只有更低’,但是很多這樣的項目,用的就是中國企業生產的產品,甚至連EPC都是中國企業在做。”通威集團副總裁胡榮柱對中國網財經等媒體表示,“為什麼換了一個地方就能實現無補貼電價?其中一個重要因素就是非技術成本。”(記者 李春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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