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祖德稱薛之謙起訴李雨桐很難贏,你認同這種說法嗎?對此如何評價?

讀劇慧眼


仔細看了宋祖德的文章。一句話:宋祖德壓根不懂法律,胡說八道,誤導網民。

第一,大嘴宋祖德的專業是明星八卦。宋祖德天生就是一個長舌婦,喜歡打聽、探究、傳播各種家長裡短、明星八卦。八卦啊,是是非非 真真假假,雲裡霧裡,只要你舌頭長,自有大耳朵。因此,傳播八卦領域,在政治話題無法聊的特色過度,他的確迎合了一批無法談政治、只好談八卦的粉絲,打出了品牌知名度。

第二,談法律宋祖德是門外漢。宋祖德一沒學習過任何法律常識,二沒表現出任何法律特長,三無基本的思辯才能。這樣的三無低智商人員,壓根弄不清楚法律的基本原則和法律的關鍵點。所以,只要涉及法律問題,宋祖德一定是在胡說八道,妖言惑眾。

第三,宋祖德判斷薛之謙難以打贏李雨桐的誹謗官司,其判斷依據於他認為薛之謙無法自證他與李小璐的關係是否清楚。他這個依據犯了一個笑掉大牙的低級法律錯誤。因為誹謗罪的舉證責任並非主動舉證。

全世界所有的法律制度,在誹謗或侵害名譽權自訴案件中,原告只需舉證被告何時、何地、向誰發佈了誹謗原告的言論,並提供被告發布這些言論的證據。

被告才需要舉證證明自己說的內容是否真實。如果內容虛構偽造,被告就輸了。這叫舉證責任倒置。

具體到薛之謙告李雨桐誹謗或者侵害名譽權,李雨桐發佈的微博,即使李雨桐事後刪除,也有截圖,很容易可以獲取微博官方李雨桐發過截圖所顯示的微博的證明。同時,即使薛之謙的名字沒有點名,但因為前期兩人微博上的紛爭,李雨桐的微博內容主角被大眾認定為薛之謙的或然率太高。加之評論留言的具體指向一致性為薛之謙,而李雨桐至始至終未在微博否定是薛之謙,就憑這三點,薛之謙的證據已經足夠了。

反觀李雨桐,她有證據證明薛之謙與李小璐有肉體關係嗎?照片?視頻?薛之謙或李小璐承認的文字?李雨桐不可能有,如果有,李雨桐早就公之於眾了。

最後的結論:宋祖德的判斷是錯的,薛之謙告李雨桐誹謗或侵權一案,薛之謙贏的概率不低於99%。大家就等著判決結果吧!


躺在床上喝咖啡


惡狗相吠也要人去評論,人真特碼閒


尼古拉斯三不


那就要看薛之謙起訴李雨桐是惡意誹謗還是其他原因,李雨桐是否有充足的李小璐和薛之謙有染的證據了,但凡是有,那薛之謙起訴失敗


黑兔聊魚樂


證據充足的話就很難贏,如果只是說說的就沒啥用。


喵大爺132


哈哈,吃瓜群眾一個


不毒w不萌


emm...看了薛的長微博,覺得他底氣挺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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