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俩熊孩子玩火烧毁27万新车,父母拒赔,对此你怎么看?

嘉应居士


我是法律服务工作者,经常参与民事纠纷调解,对于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我国的民法总则规定,在民事案件中,八岁以下儿童是无民事责任能力的人,八岁以上十三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只能承担与年龄相仿的民事责任能力,十六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已经参加工作独立独立生活,可以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父母是孩子的自然监护人,未成年人引发的民事案件,由其监护人承担,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熊孩子在村里玩耍期间。玩火引发火灾,烧毁他人车辆,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民事纠纷,应该由其监护人,暨孩子的父母承担因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孩子玩火是发生在学校校园里,孩子上学期间,那么这次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该由学校承担。

胸孩子是一个沉重的话题,这些年来,因为熊孩子引发的民事纠纷,甚至刑事案件也层出不穷,本质上熊孩子的出现与父母教育、家庭教育存在问题有很大关系。每一个熊孩子的背后,都有一对不讲理不负责任父母,希望有孩子的父母能引以为戒。不要把自己的孩子变成“熊孩子”!


不忘初心匍匐前行


损坏东西照价陪偿,天经地义。


秦天冬天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穷游027


让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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