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愛情大年初二被父母逐出家門,當初沒人知道她的選擇是對是錯

為了愛情大年初二被父母逐出家門,當初沒人知道她的選擇是對是錯

婚姻與愛情是個說不清的東西,父母所欣賞的人未必就一定合適你,而違背父母意願的,兩人也未必過不到一起去。還是那句話說得好:婚姻如同腳上的一雙鞋子,穿著舒不舒服只有自己知道。還有一句話,時間能證明一切!電影明星在銀幕下也是同我們普通人一樣,會遇到這樣或那樣讓人煩惱的問題,包括婚姻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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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丹萍年輕時在個人婚戀問題上就對稱得上是一個“超前的叛逆者”,背叛同事、朋友、單位特別是她家人的意願,原因是剛出道成為明星的她,非要嫁給一個外國人不可,前無先例!而在當時,絕大數的家長誰能接受得了這個?就連“涉外婚姻法”還沒頒佈出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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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他的父親甚至把話都說到了這份上:“你要是嫁給這個德國人烏偉,我和你媽會在咱這條街上抬不起頭,會讓鄰居街坊在後面指著咱脊樑骨捱罵!”這話,一般稍有孝順之心、心疼父母的孩子都會適合而止,為了父母的感受而選擇忍痛割愛,退而求其次也會暫時將其“冷凍”,放一放,過段時間再說。然而卻沒有,沈丹萍就在社會大眾眾目睽睽之下,心意已決非嫁給這個年長她十四歲的德國人

烏偉不可!明星的婚姻就是如此,他(她)的選擇是暴露在大庭廣眾之下的而別無選擇,任由別人指指點點,這是有他的職業所決定的。由此可以想象得出,沈丹萍的父母當時所承受的情感、精神與心理壓力會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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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丹萍永遠也不會忘記,至今說起來也感覺愧疚父母的是,1983年的大年初二她回到家裡,本應祥和快樂地闔家一起過個團圓年,但是父親說了,你要是嫁給這個外國人,就離開這個家別再回來!她走出了這個家門,流著眼淚離開了。誰都知道,含辛茹苦把她拉扯大了的父母此時能會不流淚嗎!那時的沈丹萍才23歲,畢竟太年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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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只有不孝的兒女,沒有狠心的爹孃!這話千真萬確,沈丹萍結婚一年後,父母還是接納了她和她的外籍丈夫,彼此重歸於好,共享天倫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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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說,沈丹萍的婚姻儘管遭受了很大的波折,但最終還是幸福的。事實上,兒女的婚戀受父母的反對干預還是挺普遍的,有一項調查統計說是67%,這裡面有時說不清誰是誰非。好在時間是最好的檢驗師,誰是誰非時間是最好的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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