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三名老太太挑衅执法权威阻碍执行职务被拘留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高军)“法律的尊严不容亵渎,执法的权威不容挑衅,不管事出何因,不管是何人,都不能成为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理由。因为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挑战的不仅仅是警察个人,而是挑战法律的尊严,执法的权威,这是绝对不允许的......!”12月1日凌晨,荆门东宝警方一基层办案民警在将3名老太太送往拘留所的路上反复地说道。

事情还得从11月29日说起。当天早上9时,刘某(女,63岁,沙洋人)、宋某(女,54岁,沙洋人)、宁某(女,53岁,掇刀人)因不满自己居住的小区一直未办房产证与几十名业主一起来到城区一行政单位大门前讨要说法。该单位工作人员、东宝公安分局和龙泉派出所执勤民警反复在现场开展法律宣讲与劝说工作,刘某、宋某、宁某以及几十名业主终被劝离。30日9时,刘某、宋某、宁某与几十名业主再次来到行政单位门前执意非访。民警到达现场后,用高音喇叭一遍又一遍地告知其行为已经违法,并警告上访人员必须尽快退至黄色警戒线以外。10分钟后,其他的几十名业主渐渐地向线外移步,但刘某、宋某、宁某不听劝告,一边趁场面混乱冲进单位院内,一边与形成人墙的执勤民警发生肢体冲突。双方拉扯中,刘某将一名辅警的右手腕咬伤。刘某、宋某、宁某被带至办案区后,办案民警迅速开展走访调查、视频研判工作。在大量证据面前,刘某、宋某、宁某均不得不对自己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查实案情后,刘某依法被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宋某依法被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宁某依法被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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