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東港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政策解讀

最新!东港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政策解读

導讀

11月30日,日照市東港區政府網站發佈《東港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政策解讀》,對退休年齡、退休費計發比例、退休待遇等進行詳細介紹。

最新!东港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政策解读

東港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政策解讀

一、退休年齡

1.正常退休:

⑴男年滿6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

⑵公務員工作年限滿30週年,或距離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退休。

2.女性高級專家和女性處級幹部退休:

女性高級專家和女性處級幹部,年滿60週歲辦理退休手續,若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55週歲退休。

3.聘用制女幹部:

聘任幹部(女)年滿55週歲辦理退休手續,若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50週歲退休。

4.退休年齡的確認:

以檔案年齡為準,確定退休時間。

二、退休費計發比例

公務員退休後的基本退休費按本人2014年9月份的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基本退休費按本人2014年9月份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基本退休費分別按本人2014年9月的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具體如下:

1. 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

2. 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

3. 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三、退休待遇

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人員享受的退休政策不做變動。

2014年10月至2024年9月30日十年過渡期內退休人員待遇計算分為統籌內待遇和統籌外待遇兩部分。

1.統籌內待遇包括基本退休費、增發退休費、退休補貼、警銜津貼、教護齡津貼等,由區機關保險處統一發放;

2.統籌外待遇包括住房補貼、取暖補貼、物業補貼和一次性補貼等,由原單位進行發放。

四、退休辦理程序

1.副科級及以上的幹部由組織部確認退休年齡,由單位填寫退休待遇複核表後,報送至人社局進行復核。

2.副科級以下的機關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由單位人事部門查閱檔案,確認退休年齡並填寫退休待遇複核表後,報送至人社局進行復核。

五、安家費及建房補助費

1.安家費(300元):辦理完退休手續後隨第一個月退休金由原單位進行發放;

2.建房補助費(4500元):辦理退休手續時由單位同時提報本人及配偶無享受過房改房、福利房、經濟適用房政策的證明材料,即時審批。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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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綜合東港區人民政府網站、直播日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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