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在責任田裡栽樹,影響了別人種莊稼,這種做法合法嗎?

萬事如意145766653


農民在責任田裡栽植樹木既不合法又不合理,影響別人的莊稼還會傷害感情,建議儘早將田地的的樹木處理掉,將矛盾糾紛及時化解為好。

其一,違反政策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 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耕地內是不允許栽植樹木的。從國家層面,已經為保護耕地面積化了紅線,為保護農民賴以生存的耕地,現在提倡“退林還田”政策,如果耕地內存在大量的樹木是要制止的。

其二,造成鄰里關係惡化。耕地內的樹木影響了別人的農作物生長,會形成摩擦不斷。最後樹木長大之後,會造成矛盾糾紛逐步升級,造成鄰里關係惡化,為了眼前的經濟利益嚴重傷害了鄰里關係特別不划算。

其三,會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如果遇到特別較真的鄰居,會一紙訴狀成為被告,客觀事實存在,敗訴成為定局。造成吃了官司,又賠償經濟損失。

其四,給自己後續耕作帶來麻煩。在耕地裡栽植樹木,數年之後,土壤中會遺留樹木的根系,不利於後續耕地和播種。

綜上所述,建議將耕地的樹木早一天處理掉為好,為自己為鄰居都有好處。以上僅是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圖說亳州


農民在責任田裡栽樹,影響了別人種莊稼,這種做法合法嗎?

在耕地內私自栽種林木果木,這種行為肯定是違法的,且也有明確的法律依據。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 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農用耕地要改變用途之前,都得先經過當地各級管理部門的批准,私自在耕地上栽樹不僅是改變耕地的用途,且會損害周邊耕地的農作物收入,嚴重的甚至會讓周圍的農作物絕收。

在農村,一棵成年樹的影響範圍基本在其高度的三倍以上,如一棵10米高的樹,周圍30米內的農作物都會受到影響。在我們家鄉,耕地旁邊都是不允許種樹的,這些村規民約可以說很久以前就實施了,也得到了所有村民的同意並贊成。農民可以將自家耕地周圍的有影響的樹木都私自砍掉,既便是別人土地上的也是如此。

這種私自故意在耕地上栽種樹木的行動,不僅影響了周邊耕地的種植,更是嚴重的違反了我國的《土地管理法》,農民都可進行阻止,阻止不了也可以向當地部門反應。


小之草


農民在責任田裡栽樹,首先就是違法行為,是不允許的。因為栽樹影響了別人種的莊稼,造成減產,應該進行賠償,並且把樹移走或砍伐。為什麼?根據土地法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改變土地的用途。如果改變土地用途,造成耕地荒廢或進行除種植農作物、經濟作物,’以外的種植項目。比如題主所說的栽樹就屬於這個範圍。対於違反土地法的規定,都將受到制裁。本文所提,如果因種樹造成糧食減產,受到損失,可以向種樹者,提出包賠損失的要求。我是鄉村人家樂,一家之言,請大家提出寶貴意見,請大家關注!


鄉村人家樂


別說了,這種自私自利的小人農村大把,他們從來不考慮會不會影響到別人的地方,而且還在田埂上種,有些人修田埂,越修你家的田就越小,

水罐蓋也是,人家地裡漢死,他家的就泡死,我家10幾年在外打工沒種田,家裡的田,連路都沒了,家門口的宅基地,也越來越小了,本甚至把我家的雜房拆了蓋房子也不打招呼,氣的真想告他。

本來農村一個村的,是再親不過了,但是為了那一點點的利益跟愛佔便宜的心裡,弄的面合心不合,想想真悲哀,這社會,勾心鬥角的,活著真累。


韶關阿良


回答,私自在自已可耕地裡裁樹造林,即不合理又不合法,(土地法規定)不經過土管部門批誰,不允許在自已可耕地上面裁樹造林,搭設永久性和半永久性性附屬物,影響地鄰農作物生長,造成糧食減產,特別楊樹生長快,吸收養份較強,根細較遠,樹杆較粗,樹貫葉茂枝盛,遮蓋陽光,莊稼見不到陽光,吸收不了養份,造成糧食減產,不但不合法,而且還違法,立即砍伐,退林還耕,栽樹造林,只有利用荒山荒波和池塘邊岸,即不影響地鄰,又不影響農作物的生長,做到了即合理又合法,兩全其美。


萬則紅


農民在責任田栽樹,這要看當地農業和林業總體規劃,如果擅自將基本農田改變為林地是不允許的。我們這個地區搞"三北防護林"建設,要求按林業局規劃在地邊栽樹,對於防沙塵暴,保護生態環境很有好處,同時增加森林覆蓋率。鄰居因為栽樹影響莊稼釆光進行干預是錯誤的。


SirJanzen


耕地的地鄰之間,一個種樹,一個種植農作物,相較而言,吃虧的肯定是種植農作物的一方。眾所周知,樹高大,根深且長,樹葉繁茂,不僅遮擋陽光,並且根系掠奪水份養份,是造成農作物減產的罪魁禍首。在農村這種現象很普遍,但是大部分因此產生的糾紛,不能得到很好的處理和解決,受損戶難以得到應有的經濟補償,或產生另一個極端,觸犯法律,投路無門。為促進農村的社會和諧,必須出臺相關的政策和條款,法規,確保農村種植戶合法權益。


孤舟漁夫34929


要種樹都種樹,不過樹木一般都是在次要的責任田裡種,好幾年才能成才,如果兩家一個種樹一個種糧食誰也不讓誰必定會有矛盾,其實有種樹的是賣樹苗的,很不要臉,一種別人都得種,那麼他的樹苗就好賣了,其實農民最主要是種糧食,可以規劃出糧食區和種樹區


用戶5483032086


農民在責任田裡栽樹,影響了別人種莊稼,這種做法合法嗎?



用戶93873307640


不合法,我有親身體會,農村小農意識大強了,這些人不是老農,反而是讀了書的人,自己不耕種,拋荒了,但正好趕上退耕還林正策,就把這些良田和好的旱土都栽了樹,幾年以後就影響到了別人的耕作,那些想耕作的人也只好效仿,所以現在成片拋荒和種樹在全國不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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