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沈丘法院:立信不守信违约 担保不担责被拘

人民法治网讯(记者 王瑞平 谢志广 通讯员 杜鑫)

11月28日下午,在沈丘县拘留所办公室,被执行人范某看着朋友送来的4万元现金长出了一口气,“法官,我不用进去了吧!”“嗯,我们回法院,你要是早把钱送过来,就不用来这了!”

2017年,被执行人李某因做生意向申请人陈某某借款6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半年。期限届满后,李某未按期归还。陈某某多次登门讨要,都被李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陈某某追要了两个月,眼看要钱无望,遂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法院。经过依法审理,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陈某某借款6万元,并承担逾期支付的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不仅没有按照判决确定的时间履行还款义务,而且见到陈某某还恶语相向,陈某某心中气愤,遂向沈丘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几次传唤,李某以自己经济困难为由一拖再拖,不肯履行判决义务。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李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两个月前其名下银行账户有大额经济来往,断定其属于有履行能力不予履行的情形,遂对其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的惩戒措施。李某仍然无动于衷。

8月14日,法官依法对其实施了强制拘留措施。李某在拘留所呆了不过三天就受不了了,主动提出与申请人陈某某协商还款事宜,经法官组织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先期偿还2万元,剩余4万元10月底前履行完毕,同时让其朋友范某进行了担保。但令法官没有想到的是,李某被提前解除拘留措施后,竟然玩起了失踪,并未按照协议履行。

法官找到担保人范某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多次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范某却一口拒绝,并声称应由李某偿还,自己作为担保人没有还款义务。眼看又是一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主,执行法官在对其多次劝说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当范某被从其经营的饭店中带到法院时,其仍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经过法官一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其还是不肯配合。当被送到了拘留所,范某眼看要来真的了,这才慌了神,赶紧承认错误,打电话让人火速送钱。

随着申请人陈某某在领款手续上签字确认,当天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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