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個人開荒地產全歸個人還是歸集體所有?

爰打個魚


不但土地不歸個人所有,而且你可能還觸犯了相關的法律。現在在農村禁止拱地頭現象,也就是說在自己的耕地周邊向外擴展,將原有的畝數加大,這種現象都會受到相應的懲罰,更何況你去私自開墾土地。已經涉嫌破壞草原植被,毀林開荒等相關規定,不但得不到利益,反而可能還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其實這政策不是說現在實施的,在上個世紀90年左右的時候,就有類似的政策。在那時農村開墾土地很常見,當時家裡有一個東方紅75,父親每年都會出去幫助人家開墾荒地。當時我們的所在地是國營農場,由於家裡有耕種設備,開墾荒地很是方便,便在自家的田間地頭和所住連隊其它地方開墾了二百多畝地。種了兩年就被全部收回了,土地可以給你種,但必須納入連隊總畝數當中,同樣需要繳納義務糧。由於好的土地都已經被開墾了,自家開的土地多是在一些低窪地區,所以產量很低,同樣交糧很不划算,最後都丟棄了。

但那時在周邊村屯開墾土地很是常見,基本上沒有約束的,後來土地確權後,全部上了正規的土地證,所以在我們這裡幾百畝,甚至上千畝土地的農戶非常常見。以前說是那個連隊的人,說出去都讓人羨慕,雖然是個種地的不管好歹也是國家正式工人,退休還有退休金,當時還有低寒取暖補助,別的不敢說白麵管夠。94年我上初中放假去吉林大姨家,她們還是以玉米麵,小米為主食,只有過年的時候吃幾頓白麵包的餃子,所以當時周邊的女孩都想嫁到連隊。

土地改革後,每個工人有五畝地是歸個人所有,反倒是周邊農村的人看不起我們了,娶媳婦都成了問題,最少的人家都一二百畝地,誰還能看上五畝地?

土地確權後同時對荒山,周邊林甸管理的更加嚴格了,不說每年都給你量一遍,但兩三年一定會統一規劃一次,只要發現你拱地頭就會被罰款,如果私自開墾林地嚴重的直接判刑,這種例子以前本地有很多。

所以以我個人的看法,不要去觸碰這條紅線為好,不但自己得不到利益,反而有可能受到經濟損失或觸犯法律,到時候落個人財兩空。


農事一鍋燴


農村所有的農業用地都歸村集體所有,就連農民使用的宅基地,其所有權也歸村集體所有。

《土地法》有明確規定,土地的所有權只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國有,一種是村集體所有,中國的土地是不許私有的。

因而農民開墾的荒地,其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

有的地方為鼓勵農民開荒,開墾出的土地所有權雖歸村集體所有,但容許農民耕種,等於是農民取得了承包權。


春日之虎


農村個人開荒土地是歸個人還是集體所有?筆者認為這是歸集體所有

自從1949年9月土地改革制度的實施,內容包括方方面面。比如土地稅收制度改革、土地產權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等等。明確規定個人只有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

所以個人開荒得來的土地個人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我就是阿華啊


個人開荒,一般農民開荒的地方是

1河道兩邊

2荒蕪沙丘

3農村公墓邊上

4公路兩邊養護林等等

這些都是農民開荒的地方,這些地方如果沒人管,你種著地行,一旦國家要有用處,你必須馬上無條件的給騰出地方來!

想開荒得先去找村委會,把你想開荒的地給包下來,村委會也得看看你開荒的地方適不適合包給個人開荒,所以說不能盲目的私自開荒,要不到時候吃虧的還是自己!


藞滒來了


農村的個人開荒地產包括戶均承包地歸集體所有。個人開荒地產在沒集體使用的情況下可以長期耕種,被集體徵用後應合理補償用戶損失。荒產徵用戶必須無條件服從集體村幹部意見——徵用辦法。如荒產徵用戶與集體簽有合同應保證荒產徵用戶合同權益,廢除和更換合同根據合同法實施。


人事評議司幹事


不管你承包的還是開荒的地,都屬於國家和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



烏蒙山楊二小


農村土地權是集體所有制,不論你在荒多少年的地開荒,土地權是本村民組織集體的,開荒者只有種植莊稼和栽林果收益權,國家徵收土地,開荒者可獲得青苗補償費,土地費是本集體成員共有權,任何人不得以開荒為理,強佔。


苦命人1952


農村除了承保地和每家每戶的責任田及林地,其天的山地和開荒地應該歸集體所有!


獨舞150492370


農村個人開荒現在應該歸集體所有,很多年以前個人開荒有屬於自己的這種情況,土地改革以後就不允許有這樣的事了!


魯北人小凱


個人開荒集體早應該收回集體可誰耒管農村的幹 部站著矛房不拉死是村民委員會的普遍現象評論也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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